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对家庭农场进行扶持的 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06 09:34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发〔2024〕132 号)精神和要求,经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十二次党组会研究决定,使用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市本级部分对家庭农场进行扶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重点

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强化联农带农服务能力。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现代化生产加工、仓储、冷藏、分拣等)、购置相关设施设备、购买社会化服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质量认证、品牌打造、包装制作等方面。项目资金的使用要符合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近2年已接受过同类财政资金补助的家庭农场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

二、支持对象及条件

支持纳入全国“一码通”服务系统、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优先支持从事粮食油料种植、省市级示范评定、青年创业兴乡返乡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作用发挥突出的家庭农场,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家庭农场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财务管理规范。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18家家庭农场给予支持,每家家庭农场扶持资金为2万元。凤庆、永德、沧源分别扶持1家(2024年3县已获同类到县扶持资金),其余5县(区)分别扶持3家。

四、工作流程

采取“项目扶持公告—主体申请——乡镇信息审核—县(区)农业农村局受理并初审—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名单公示—确定扶持对象—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兑付”的流程实施项目扶持。

五、对象确定

凤庆、永德、沧源3县初审后分别择优差额推荐上报2家,其余5县(区)初审后分别择优差额推荐上报4家。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评审组,按照评分规则分县(区)评分,凤庆、永德、沧源分别确定1名,其余5县(区)分别确定前3名,经公示后最终确定18家家庭农场为扶持对象。2024年10月10日前项目建设主体(家庭农场)需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六、申报方式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公示网站自行下载或到县(区)农业农村局领取并填写《临沧市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申请表》。乡镇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农业农村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

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公职人员有不公正公平或涉嫌违法违纪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投诉电话:0883-2128852。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专栏通知公告栏目:(/zdbm/nyncj/zlsy/tztg.htm)

七、联系方式

(一)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才华,李露祎;联系电话:0883-2128852;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2号。

(二)8县(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1.临翔区

联系人:董亚琼;联系电话:0883-2138821。

2.云 县

联系人:李兴江;联系电话:0883-3080949。

3.凤庆县

联系人:高健勇;联系电话:0883-4211253。

4.永德县

联系人:杨振宇;联系电话:0883-5211061。

5.镇康县

联系人:许治江;联系电话:0883-6630229。

6.沧源县

联系人:陈曼妮;联系电话:0883-7126995。

7.耿马县

联系人:张贵林;联系电话:0883-6121463。

8.双江县

联系人:李贵祥;联系电话:0883-7621115。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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