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畜牧科技培训楼一楼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12 16:42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临沧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现有房屋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

房屋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使用方式

用途

所在楼层

出租面积(㎡)

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天路544号畜牧科技培训楼一楼

临沧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云(2022)临翔区不动产权第0003718号

出租

商业经营

1

39.55

二、招租内容

(一)出租年限:3年。

(二)租房用途:合法的商业用途。

不得用于经营钢材、水泥、油漆、餐饮、网吧、电玩、音响、直销等行业,不得使用大功率设备、电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用作生产加工用房。

(三)租金:租金34000.00元/年起价(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价高者得。租金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第一年费用,次年及以后费用应在每年度第一个月前15日内支付。

三、竞租人、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竞租人主体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信用不良记录。

(二)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2日。

(三)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9月22日17:00前。

(四)报名地点:南天路377号临沧市畜牧技术推广站4楼办公室。

(五)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 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竞租方式

只有一个报名人时,根据房屋评估价签约,以确保租金不低于市场水平,维护我方利益。经公开招租有二名及以上报名人时,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产生承租人,以报价高低排序,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否则采用二次竞争性谈判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五、相关要求

(一)保证金:保证金1000元,不计利息,待出租期满核实有关用水、用电等费用及出租房完好情况后予以退还。

(二)法律责任: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任何法律责任或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三)安全责任。承租方在租期内要确保出租房屋使用安全,在不破坏房子主体结构(钢筋结构、墙体结构)的基础上可对出租房屋适当装修,所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的一切装修需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合同结束时如需拆除,须确保房屋状态与交房时一致。合同到期后承租方不能擅自拆除及损坏装修材料以防房屋受到损坏,业主方不负责对装修费用给予补偿。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按双方约定状态交还,承租方对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如房屋的损坏非人为因素造成,承租方不承担责任。承租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禁止转租。租赁期间,严禁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房屋。

(五)卫生清洁。租赁期间,承租人要服从出租方管理,做好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容貌、包设施”),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平安单位创建、“创卫”等工作。

(六)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可选择解除合同。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电话:0883-2150282。

临沧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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