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发布日期: 2022-04-28 09:23 信息来源: 临沧日报 浏览次数: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采取政策引路、资金扶持、服务指导、规范提升、示范引领等措施,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

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不断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升办社的规范化水平,指导农民合作社完善制度章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加强登记管理。增强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加强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加工流通、产品销售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领域,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培育农业品牌,改进产品包装,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带领农民闯市场的能力。加强示范引领,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各级示范社数量快速增长,省级示范社数量全省排名第二。认真总结合作社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推介了临翔区四通酱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凤庆县杰鸿种植专业合作社、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允俸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佳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凤庆、双江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凤庆县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依托“一县一业”专项扶持资金培育扶持农民合作社426个,试点建立健全的“1章程12项制度”引起农业农村部的关注,试点成果在全省5个试点县中名列前茅,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市共有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704个,涵盖了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技术信息、服务业等农村各个产业,累计创建各级示范社421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7个,省级示范社86个,市级示范社128个、县级示范社190个。

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示范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全市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家庭农场总数和示范家庭农场总数大幅增加,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录入)家庭农场3383家,比2020年初的320家增加3063家。累计认定各级示范家庭农场241家,比2020年初的43家增加198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4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42家。全市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达352家。

以增加服务组织数量、扩大服务组织规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为重点,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创办经营性服务组织,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数量126个,其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115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6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企业数量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从业人员1664人,服务营业收入7631.89万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85650亩次。扎实推进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完成服务面积15.313万亩,完成率100%,服务小农户数量7493户,服务规模和经营水平有一定提高;积极争取2022年项目,申报储备项目32.49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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