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道路运输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价格工作;组织查处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指导机动车维修、驾驶培训机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仓储理货、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货运信息等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结构调整、车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户和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有1个市局机关和9个垂直管理的正科级基层运管局,其中,市局机关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会统计科、客运管理科、车辆技术管理科、驾驶员培训管理科、货运管理科、稽查支队、公共客运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对外运输科。下属9个运管局分别为:临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凤庆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永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镇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双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耿马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孟定镇道路运输管理局、沧源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发力,积极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运输保障。一是全面提升建制村通客车服务质量。二是坚决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是注重全面防范化解行业重大风险,抓好行业安全稳定。受疫情影响,全市完成客运量692万人,同比下降18%,完成旅客周转量64256万人公里,同比下降16.9%;完成货运量4711万吨,同比增长5.7%,货物周转量367295万吨公里,同比增长9.6%;预计全市完成总周转量373720.6万吨公里,同比增长9%。
2.突出重点,持续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改革发展。一是加大道路运输服务乡村旅游发展力度。二是持续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三是持续推行机动车“三检合一”检测业务,认真贯彻“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改革目标。
3.落实措施,着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厘清部门职责,抓好省际、市际旅客运输和包车客运许可下放州市的承接工作,落实对17个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高质高效为目标,加快科技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一网通办”、“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 “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等相关系统的应用,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4.夯实基础,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2020年全市共组织检查道路运输企业1023户次,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332项,整改完成332项,整改率100%。深入17户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开展巡查监管,共检查重点货运源头企业382户次,检查出厂(场)运输车辆4546辆。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按照“六清”行动部署认真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加强舆情管控和行业治理。2020年,全市运管机构共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2361起,其中,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624起、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15起、非法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9起、查处其他道路运输违规行为1713起。年内全市列入黑名单管理驾驶从业人员22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5人。在职实有1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248,384.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248,384.7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40,103.9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6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及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较2020年减少41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2,248,384.78元,其中:本年收入32,248,384.7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48,384.78元(本级财力32,248,384.78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40,103.9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6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及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较2020年减少41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248,384.7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248,384.78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512.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6,398.8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1人、到龄退休1人导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6,605,872.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3,705.09元,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经费较上年减少410,000.00元及下属各县运管局在职人员调出、退休、死亡导致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35,908.9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原渠道发放的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7,057.5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3,944.00元,主要用于下属各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83,448.2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74,677.7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294.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职工大病医疗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24,512,239.6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87,814.7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5,613,132.00元。
津贴补贴8,868,445.44元。
奖金4,043,761.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17,057.51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3,448.22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4,677.76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053.54元。
住房公积金1,587,814.73元。
办公费713,200.00元。
印刷费90,000.00元。
水费10,000.00元。
电费10,000.00元。
邮电费180,000.00元。
差旅费522,000.00元。
维修(护)费1,000,000.00元。
会议费50,000.00元。
培训费100,000.00元。
被装购置费150,000.00元。
劳务费970,000.00元。
工会经费112,262.64元。
福利费86,878.9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434,000.00元。
退休费1,986,708.96元。
生活补助73,944.00元。
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20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0元,增长4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0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相比减少是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以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增长1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预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预计为1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增加原因为是下属的双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属黄标车,按政策规定2018年已报废,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需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持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对行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加快推进道路运输复工复产,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城乡客货运输需求、方便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和保障作用。重点项目分别为:
(一)行政执法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随着人民群众运输需求多样性的发展,运输经营方式的转变,为强化对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组织抓好道路运输源头管理的同时,强化对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的稽查力度及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生产源头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及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
1.每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每年参与检查的人数不少于10000人次;
3.每年行政执法人员被投诉不得大于30次。
(二)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1.下属各道路运输管理局,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日常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检查;
2.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业主管科室,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道路运输行业日常安全督查抽查;
3.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每季度组织1次综合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督查;
4.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全市范围的安全宣传;每年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
5.根据实际安全工作需要配置安全生产应急装备;每月不少20个工作日的打非治违整治。
(三)国际道路运输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辖区孟定口岸、南伞口岸、沧源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维护国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国际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平等互利、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以及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由各口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抓好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口岸其他部门对出入境的车辆进行查验,引导建立和发展辖区国际道路运输企业,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1.按照口岸开放时间,每天8:00-20:00,安排工作人员实行不间断工作制,抓好对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活动;
2.查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国际道路运输有关牌证等;记录、统计出入口岸的车辆、旅客、货物运输量以及《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3.按照每周、季度、年度等时间节点定期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4.协调出入口岸运输车辆的通关事宜;引导辖区内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发展,并对拟申请办理国际道路运输业务的运输企业进行预审服务。
(四)治超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搞好货源调查,确定货运源头单位 ;二是落实源头单位装载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四是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源头监管建立企业、个人“诚信考核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第52号令),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措施仍继续作业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1.每半年安排出动人员600人次,开展对本地区的重点货源单位、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货运站等场所采取上门调查、问卷调查、抽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重点货源单位年货运量,特别是年货运量在10万吨以上的或原单位,货运企业的基本情况;对本地区货运市场开展调查,特别是货物超限超载情况、货运成本和利润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2.每月安排出动人员300人次,开展重点货源单位、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货运站等场所监督检查、宣传和培训。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全市道路运输管理系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6,849.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69.34元,减幅为5.76%,主要原因是2021年局机关在职人员较2020年减少2人以及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为4,000.00元/人,2020年人均公用经费为4,250.00元/人,标准降低导致总额降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2.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照相机、现场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3.按照有关装备标准配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交通管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办公设备等装备;4.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着制式服装,根据需要穿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救生衣,携带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摄像机、照相机,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等执法装备。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受理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查处违法案件,行使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打击辖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07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依法建设规范执法队伍,制定并实施“打非治违”工作计划,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落实省、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设置和配备安全机构和人员。下属各道路运输管理局,每月组织不少于每月不少15个工作日的打非治违整治,全年出动人员不少于10000人次。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经营者违规经营等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等行业乱象,消除安全隐患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提高管理水平,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