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沧市深化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6号)、《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临沧市地方民航发展局、临沧市地方铁路发展局牌子。
第三条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 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临沧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临沧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 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临沧市水务局、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临沧市水务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共有机关及下属6个事业单位(统一核算),其中:
1.行政单位1个,系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机关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基本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资产财务科、公路科、铁路建设一科、铁路建设二科、航务科、民航科。
2.下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临沧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临沧市地方海事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临沧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临沧市公路总工程师办公室、临沧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临沧市民航发展管理办公室。(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与市交通局公路总工程师办公室合并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理念,加大汇报衔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紧紧围绕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划编制时限要求,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对接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克期完成“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围绕“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及农村公路项目库数据核查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继续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
2.全面提速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快”、“准”、“狠”的总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全力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公路方面。一是决战决胜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玉溪至临沧、临翔至双江、镇康至清水河、云县至凤庆高速公路全线通车,临翔至清水河高速公路再建成通车45公里;力争南涧至云县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推动沿边高速公路开工建设。二是加快推进G219线临沧龙镇桥至永德、沧源南撒至岗莫标山段建设。铁路方面。全力推进大理至临沧铁路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通车。力争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开工建设。民航方面。加快推进临沧机场改扩建工程,确保全面投入使用;凤庆通用机场土石方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水运方面。积极配合省级部门推进澜沧江244号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
3.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一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9月底前完成1216.2公里“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及3449公里安防工程和8座危桥改造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撤并建制村、窄路基路面、旅游资源路等建设任务275.3公里。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提高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三是扎实做好 “美丽农村路”试点创建工作,结合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认真做好试点创建工作。同时,加强农村公路经常性、预防性养护,抓好大中修和小修保养。
4.持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理顺和履行好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商渔船检验融合管理。二是持续推进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后续工作,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和ETC客服水平。三是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诚信监管机制,对违规违章从业行为实施严管重罚,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不断深化“信用交通”创建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五是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继续联合公安、公路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货运源头监管,打造路面监控网络,推进治超信息化,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
5.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提升运力装备水平,鼓励和支持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集约高效发展。推动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适性。着力整治出租车乱点乱象,规范网约车经营秩序,鼓励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多举措支持农村客运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与农村客运合作经营,提高农村客运经营收入,确保“开得通、留得住”。二是实施航空“拓线”工程,加强汇报对接,力争新开省内外航线。三是完成剩余的17个国省干线中心服务区改造和19座交通沿线厕所建设。四是扎实抓好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配合省级部门推动澜沧江244号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生态示范建设,完成澜沧江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的整治任务和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
6.着力提升安全质量和综治维稳水平。一是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较大以上风险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现较大以上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二是强化整改落实,深刻汲取“11.26”“12.05”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办约谈会议指出的问题和市安委会贯彻落实意见及责任清单,下功夫研究整改落实。同时,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云南省安委会第三考核组考评临沧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实效。三是全面收官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推进“坚守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继续完善应急管理“一案三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四是深入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强化施工过程和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关键环节控制,抓好工程质量。五是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围绕旅客和货物、寄递物流安全检查,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目标管理,切实抓好反恐怖防范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整治行业乱点乱象,实现“长效常治”。
7.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确保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要求对标对表,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基础。二是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承担起领导、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逐级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聚焦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增强担当作为的本领和能力,不断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的专业知识和水平,努力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党风带作风,建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格局,形成“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干事风气,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常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财务总收入155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3.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93.48万元,增幅为14.22%。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政府机构改革划转人员增加12人,2019年新招聘录用2人,发放工资、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等人员支出,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后,按照缴费比例同时增加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支出;二是增加交通建设专家顾问经费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3.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3.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3.62万元(本级财力1553.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48万元,增幅为14.22%。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政府机构改革划转人员增加12人,2019年新招聘录用2人,发放工资、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等人员支出,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后,按照缴费比例同时增加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支出;二是增加交通建设专家顾问经费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53.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5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48万元,增幅为16.04%,主要原因分析为政府机构改革划转人员增加12人,2019年新招聘录用2人,发放工资、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等人员支出,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后,按照缴费比例同时增加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支出;项目支出2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万,增幅为5.5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增加交通建设专家顾问经费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40101款—行政运行993.39万元;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71.99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61万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5.21万元;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65.03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6.26万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8万元;214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万元;2140104款—公路建设200万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75.4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05.62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基本支出中:30101—基本工资289.66万元;30102—津贴补贴304.93万元;30103—奖金114.75万元;30107—绩效工资149.5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6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03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2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5.45万元;30114—医疗费1.8万元;30201—办公费8.4万元;30205—水费4.08万元;30206—电费5.8万元;30207—邮电费0.6万元;30211—差旅费3.67万元;30214—租赁费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8万元;30228—工会经费5.79万元;30229—福利费4.4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0.98万元;30301—离休费13.23万元,30302—退休费56.26万元,30305—生活补助5.21万元;30306—救济费0.1万元。
项目支出中:30201—办公费2万元;30203—咨询费24万元;30211—差旅费121.5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30905—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农村公路养护地方配套市级补助资金:金额100万元,主要用于八县(区)农村公路养护及灾毁经费开支。
(二)与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无变化原因为:近年来在年初部门预算工作中皆无出国(境)项目安排,故无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6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增减无变化原因为:经费主要用于全市交通建设中高速公路项目行业管理中上下级和相关部门工作接洽时必需的公务接待、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来人来访工作汇中必要的工作接待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无变化原因为: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用油、车辆过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保养支出。我单位参照上一年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提速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着力提升安全质量和综治维稳水平。重点项目分别为: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推进高速公路的标准化施工和“平安工地”的创建;重点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明显下降;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显著提高。
1.地方高速公路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83亿元;
2.项目工程质量达标、安全可控。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满足要求,工程质量达标;
3.提高群众出行条件。云凤高速公路云县县城至凤庆县城35公里建成试通车。
(二)水运安全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积极发展有特色的临港产业开发园区,促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聚,推动沿江河新型工业化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服务滇西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辐射和带动滇西地区特别是临沧市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1.航道基本安全通达,码头、渡口安全条件基本具备;
2.运输船舶技术检验达标;
3.航道基本安全通达,码头、渡口安全条件基本具备,基本满足乘客、货物水路运输安全,能够保障安全畅通。
(三)治超工作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全面开展治超工作,使市内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杜绝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行驶;有效遏制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确保道路完好和交通安全。
1.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
2.不发生大规模货车司机罢运事故;
3.不发生因超限超载运输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交通建设专家顾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交通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程质量显著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人才队伍得到有效锻炼。
1.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2.地方人才队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显著提升;
3.项目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五)农村公路养护地方配套市级补助资金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人民出行难得打有效解决;管理养护进一步规范,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农村运输网络逐步得到完善;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1.正常开展日常养护工作,使县乡两级推进日常养护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督促县级加强小修工程的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畅、安、舒、美”。
3.认真开展养护安全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不发生由养护工程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交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81万元,与上年79.91万元对比增加了9.9万元,增幅为12.38%,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机构改革划转人员增加12人,2019年新招聘录用2人,发放工资、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等人员支出,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后,按照缴费比例同时增加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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