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目标,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公开和执法监督,提高 队伍法治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确保了新常态下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 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行业治理体系,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摆在工作全局进行统筹研究,局主要领导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工作部署中,牵头组织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与管理服务并重。按照“逢会必学全覆盖”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和综合治理能力,增强加快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努力提升和优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能力。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对重要的行业管理决策及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在单位内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结合行业管理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规、规章,严格控制和规范单位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经清理,今年我局未制定和印发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一是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列入党组会学习的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贯。二是结合春运、“六月安全月”、信用宣传、法制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强化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提升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工作3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培训,积极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四是坚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抓好行政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改革。及时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并按照要求对承接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进行了流程再造和压缩。将办事流程、服务事项、职能职责、业务工作、行政审批事项等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公示。同时,按照“二集中、五到位、四个一”的要求,将保留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服务窗口统一集中输,进一步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实施“一站式受理”,清理证明材料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接政务信息系统,打通信息孤岛;创新服务方式,开展“证件寄送”“ 延时服务”“ 预约服务”。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制定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制定中介服务事项监管办法;加强信用管理,制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及时推送“双公示”和“黑名单” 信息,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不断强化执法职能。一是及时分析研判违法行为发生趋势,相继开展了全市客运市场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公路及公路两侧违法行为整治、城 区出租行业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积极制定出台了我市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从严处罚违规平台、约谈相关平台公司,形成政企良性互动,有力推动了网约车服务在我市的合规进程。三是围绕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扫黑除恶、非洲猪瘟疫防治等重点工作,通过明确工作流程,加强信息抄告,开展联合督察等措施,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对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规范执法考核,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模式,有力推动了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整体提升。
(六)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和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均按要求对其合法性、合规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及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市场主体限制公平竞争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分别按照要求宣布继续有效、失效、废止。二是着力完善执法管理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临沧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执法考核措施,促进了队伍管理的制度化;明确案件移送、路政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流程;修订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有力推动了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质量逐步提升。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等系列制度,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实地征求沿线群众和单位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二是积极推进部门法律顾问工作。严格法律顾问选聘程 序,通公开选聘等方式优中选优,与临沧博川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其专业素质高、能力强的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明确职责要求,加强考核,保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重大决策研究论证,参与政策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的起草和审查,参与法制培训、执法业务研究和法律咨询,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涉诉案件的应诉,参与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事务处理,提升了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一是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开展全市执法案件查评活动,以集中查评为载体,以互评互查为抓手,以比学赶超为目的,明确了案件办理标准、程序、规范;修订执法文书,强化案件移送抄告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积极推行案卷整理示范,组织案卷评查座谈交流,提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能力。二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为切实提高培训实用性和针对性,实施“菜单式”定制培训;年度内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次;定期印发法制工作动态、案件处理工作动态,详细解读典 型案例,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着力强化督导落实。强化内部全面督导,将工作纪律、执法档案、规范执法、信访投诉等日常检查与专项督导工作相结合, 不断提高督导效能。
(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把行政应诉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带头履行行 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所涉业务科室协助办理;定期召 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研讨会,采用“一案一例”的学习模式,通过总结提升,推动执法法规范化。年度内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局领导信访工作“一 岗双责”制度,各科室多管齐下,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定期排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注意抓好初信初访工作;优化12328咨询服务热线,及时依法受理解决群众反映诉求和问题。2023年以来,共收到群众咨询、投诉件366件,我局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落实、答复,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通过持续加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道路运输经营主体散、小、弱状况突出,经营不规范,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者自觉守法、遵法的意识不够,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需长期坚持抓好。二是行业改革任务艰巨。我市道路运输市场主体结构、运力结构、运输产品结构不够合理,运输组织化、集约化程度较低,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不足,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凸显,传统产业在主动适应群众出行需求变化方面做得不够,新业态的迅速发展,给传统运输企业带来改革阵痛,传统运输行业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三是部分法规滞后,管理手段薄弱。随着“放管服”改革的快速推进,部分部门法规和管理措施难以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部分行业管理界限不清缺乏监管手段,比如物流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依据不清,缺乏法定管理措施。
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驾驭能力、领导水平的第一需要,坚持不懈地完善提升自我,努力使政治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学养德、以学增智,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及市委、市政府读书会和干部夜校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见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上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部门不折不扣的落地生根。二是强化学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牢记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原则,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履行职责相关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等基本法律法规,边干边学,细致钻研公路法、航道法、招投标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坚持把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紧抓在手上,定期研究部署,经常听取汇报,及时破解难题,坚持不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成全系统上下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不断推动法治交通建设。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法治交通建设。先后制定修订了《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会议制度》等文件,规范重大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议事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临沧博川律师事务所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同时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制定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等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谈判、合同签订的事前、事中、事后,均由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程序。制定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及对外签订的重要协议(合同)等事项在审议或出台前,必须经过局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同时对法制审核的有关程序和材料要求作出规定,未经法制审核的,不得出台。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及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组建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的要求,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挂牌及人事关系划转。在此基础上,成立公路和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水运发展中心,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研究制定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共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2件、市政协提案17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达到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认真梳理行业领域行政执法权限中涉及刑事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五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总体要求、普法内容、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明确。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专项普法工作。同时,按“条块结合、分块负责”的原则,局领导小组副组长按职责分工,分领域组织开展以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深入行业重点企业及挂钩村,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政策咨询解答。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和学习的重点,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早读30分”等多形式开展普法知识宣讲。局分管领导专题就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背景、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进行了详细宣贯。六是积极发挥交通运输点多、线长、面广和与人民群众出行息息相关的优势,坚持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作为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分类施策,精准开展普法。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局属各单位、科室职能职责,制定印发《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责任清单》清单,实施分众化、个性化普法教育,增强普法质效。六是发挥行业优势,广泛开展普法。在全市大客运站、网约车公司、机场、火车站等运输场所粘贴普法宣传标语,在出租车、公交车车辆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普法宣传内容,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坚持以案促改,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召开行业中风险企业集体约谈会,通报重大交通事故、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组织辖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指挥部)、总包部和行业领域重点运输企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交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培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吸取教训,以案促改。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全面加快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推进法治部门建设。积极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道路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完善主要领导管总、分管领导直接牵头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积极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落实简政放权工作事项,强化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许可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编制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手册,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四是配合上级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整合组建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