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民政府、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凤庆县人民政府、临沧博尚机场、沧源佤山机场: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2〕4号),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市贯彻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补贴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用途及原则
(一)补贴资金用途
新开、加密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的政策性补贴。
(二)补贴原则
1.开发市场培育期为3年,补贴的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无论亏盈,均以定额补贴的方式补贴;兼顾拟开航线机场地面交通条件 、市场培育基础及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原则上,每个机场每年新开享受定额补贴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2至3条。
2.加密航班视市场培育情况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加密。
二、洽商补贴底线标准
(一)公共运输航线
1.新开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均采取政府定额补贴的方式,一是与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以上机场之间航线。每周执飞3班,执行率不低于85%即全运营年不少于133班的航线,每运营年定补120万元;每周执飞4班,执行率不低于85%即全运营年不少于177班的航线,每运营年定补150万元;每周执飞7班,执行率不低于85%即全运营年不少于310班的航线,每运营年定补200万元。二是与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以下支线机场之间航线。每周执飞3班,执行率不低于85%即全运营年不少于133班的航线,每运营年定补150万元;每周执飞4班,执行率不低于85%即全运营年不少于177班的航线,每运营年定补180万元;每周执飞7班,执行率不低于85%即全运营年不少于310班的航线,每运营年定补230万元。
2.加密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
按新开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运营年度定额补贴标准的30%给予补贴。
已经开通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的航空公司,以上一年度执飞航班量为基数,对增量航班给予补贴;对新进入的航空公司,自运营航线第一年起给予补贴,之后以上一年度执飞航班量为基数,对增量航班给予补贴。
(二)通用航空运输航线以“一事一议”“一线一定”的方式与提出申请的航空公司进行洽商。
三、补贴方式
新开、加密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四、补贴周期
新开航线连续定额补贴3个运营年,加密航班补当年新增航班量的定额补贴。
五、航线开通原则
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民航发展局)会同机场对省内环飞航线进行市场评估和分析,确定具有市场前景的航线,再与航空公司进行洽商、比选 ,采取“一事一议”、“一线一报”的方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授权市交通运输局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后开通。
六、补贴资金拨付
根据市人民政府对省内环飞定期客运航线“一事一议”的批复及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协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民航发展局)负责核实实际执行航班数量,由市级财政将省内环飞航线补贴资金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并给予拨付。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临沧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省内环飞航线省级政策补贴及临沧市商谈补贴底线标准对比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