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5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印发,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8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高速公路、机场、港口、铁路等收费,降低物流成本”。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了“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的部署。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力争今年底基本实现”。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收费。
省交通运输厅拟制了《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省财政厅等14家省级单位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取消曲靖至胜境关高速公路胜境关主道收费站、江召高速公路江底至法金甸段罗平主道收费站、普立至宣威高速公路宝山主道收费站、二龙关(滇黔省界)至镇雄高速公路二龙关收费站(云南)、水富至麻柳湾高速公路云南水富主道收费站、永仁至武定高速公路永仁方山主道收费站、丽攀高速公路华坪至滇川界段石龙坝主道收费站、罗村口至富宁高速公路平年主道收费站和富宁至滇桂界(龙留)高速公路龙留主道收费站等9个省界收费站;完成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三、主要内容
一是加快收费系统软硬件建设。主要包括收费系统升级完善,收费站改扩建、收费车道改造、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超载车辆调头建设,系统网络安全加固等工作。
二是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取消省界收费站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收费,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车辆的身份识别、路径记录和不停车收费主要依靠ETC车载装置实现,非ETC车辆则需要停车人工收费。
三是优化调整收费政策。调整优化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对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四是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五是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按照转岗不下岗的原则,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省交通运输厅成立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行业监督等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和资金支持,强化工作落实,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