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3-09-12 09: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临沧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落地开工提供了优质服务保障。

抓统筹建制度,强化部门联动,“一窗受理”化繁为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单位,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发扬“严、勤、实、细、深、全、进、竞”作风,积极主动与市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务等14个有项目审批职责的部门加强联动,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的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一家牵头、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按照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建立了月通报、月督办、周抽查、月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制定并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帮办代办等制度和措施,做好帮办、导办、线上咨询等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并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推进随机监管。截至2023年8月底,全市共设置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9个,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已经做到了所有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均可在窗口接件、审查、审核、签字、盖章、出件。其他县服务窗口按照受审分离原则,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统一对外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抓集中促到位,打造洼地效应,“一网通办”全线提速

严格落实“进驻是原则、不进是例外”要求,对部门涉及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职权、一般性公共服务事项等市级层面完全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做到了只进一扇门,大厅之外无审批,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三集中: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行政审批科)集中,各个行政科室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业资质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42个办理事项全部向行政审批科集中。二是内设机构(行政审批科)整建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4名干部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三是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办理。三到位: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到位(42个办理事项全部进驻),所有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均可在窗口接件、审查、审核、签字、盖章、出件。二是行政审批权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授权委托书”,对所有审批事项(42个办理事项)全部授权办理。三是廉政监督到位,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列为机关廉政风险高风险点,采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工作抽检、每月一次对窗口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截至2023年8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共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91件,办结率100%,业务咨询2280人(次)数。新增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683户全省排名第二,全市累计共有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4491户;新增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75户,全市累计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474户;新增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13户在全省排名第一,全市累计有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163户。

抓便利推四减,优化工作流程,“一次办结”惠及民生

全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设身处地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着力降低服务对象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最大限度地提供工作便利。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两表合一”,对施工图开展“多审合一”数字化审图,将原来分散办理的消防、人防、技防(防雷)、施工图等4项审查工作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并进行审查,同一审批阶段相关审批部门共享一套表单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申报材料,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了“四减”:一是“减流程”。公布了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主,包括水库工程、交通水运工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煤矿建设项目等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共17个类型的审批流程图,累计减少、合并审批事项20多项,将所有事项的审批环节压缩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共4个环节,技术审查、现场勘验、公示环节不计入审批时限。二是“减材料”。下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等23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第一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由23份减为9份、竣工验收备案由15份减为10份,指南之外不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三是“减时限”。2023年整个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时限从由原来的120个工作日压缩到当前的50个工作日以内,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系统后台的数据进行监督,及时跟踪掌握项目审批进展,对照事项承诺时间,督促审批人员规范审批,尽可能杜绝逾期审批,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减成本”。调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临时建筑及砖木、土木、钢架结构比之前执行的收费标准减低80%,进一步压减了建设项目成本。全面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缴纳,进一步减轻了建设单位资金占用压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所有事项做到了零成本审批。截至2023年8月,全市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审批工程建设项目334个、事项803件,实行并联审批191件、竣工验收项目10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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