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市级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临翔区作为‘五网’建设的中心,施工场地弃土场设置不规范;施工现场垃圾、废水处置不规范;没有落实洒水除尘、封闭运输等环评批复要求。”问题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临翔区作为“五网”建设的中心,施工场地弃土场设置不规范;施工现场垃圾、废水处置不规范;没有落实洒水除尘、封闭运输等环评批复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防治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弃物的各项措施,规范施工场地取(弃)土、废渣场设置和施工现场垃圾、废水处置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消纳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建部139号令),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在城市规划区域内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必须由专门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处置。
3.加强砂石料运输监管,杜绝沿途抛洒、扬尘、泄露,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严格运砂、运料车辆装载行为,全面落实加盖篷布措施,不得超载上路,防止砂石或废渣抛撒损害公路。
以上措施均已落实,问题完成整改。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该问题涉及临翔区。2023年5月17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开展了市级验收,通过抽查现场、查阅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临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整治工作落实,“五网”建设环保措施落实、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问题整改完成,达到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二、“临沧市7条高速公路和1条铁路全面开工建设,但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项目建设环保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临沧市7条高速公路和1条铁路全面开工建设,但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项目建设环保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认真落实防治施工和运输扬尘、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及废弃物的各项措施、规范施工场地取(弃)土、废渣场设置和施工现场垃圾、废水处置,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督促参建单位各方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和生态治理,采取工程措施,先挡后弃,严禁弃土、弃渣入河或流失,严禁将滑坡泥石流带来的土石方直接推入河道、施工作业时表面土壤妥善保存,施工完成后,用于覆土恢复地表面貌,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
3.督促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强化执法检查,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以上措施均已落实,问题完成整改。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该问题涉及临翔区、云县、凤庆县、双江县、耿马县、镇康县。2024年8月6日,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市级验收,通过抽查现场、查阅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各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整治工作落实,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问题整改完成,达到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