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集中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 2024-09-12 15:03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临翔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翔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约车集中整治行动。

以整治行动促稳定。临沧市推行网约车合规化工作以来,共有8188名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368本,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平台公司50户。目前,网约车市场基本饱和,行业竞争激烈,但部分平台公司在推进合规化进程中,接入不合规车辆并为不合规车辆派单,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合法经营者权益,造成行业不稳定因素。临翔大队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多措并举下重锤打击不合规车辆,在人员密集场所划定电子围栏,要求平台不得向不合规车辆派单,保障合法经营者接单量。

以整治行动保安全。整治行动以“非法促合法”“合法促正规”为主线,一是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车辆;二是压实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完善车辆动态监控,接入行业监管平台,强化对超速、疲劳驾驶、夜间异动、运输资质到期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不下单、甩客或线上线下驾驶员不一致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车辆配备应急装置,强化驾驶员心理健康监测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以整治行动推合规。在网约车专项整治高压态势下,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办理合规手续积极性持续高涨,同步推动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清退不合规车辆的主动性、自觉性,从而保障网约车行业向规范化、合法化、健康化发展。

以整治行动强普法。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应当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整治过程中,临翔大队持续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监督,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以保障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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