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治理措施 1、矿井水处理措施 本次环评提出在各矿段矿新建矿井水混凝沉淀池,依据本项目水平衡,矿井涌水最大处理水量集中在雨季,羊圈沟矿段矿井废水最大处理量为467.2m3/d,大河坝矿段矿井废水最大处理量为180.3m3/d,同时考虑1.2的安全系数,在羊圈沟矿段矿1770m坑口场地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56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池要求废水停留时间达到3h,混凝沉淀池容积为60m3。在大河坝矿段1850m坑口场地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2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池容积为25m3。处理达标的矿井涌水优先回用于井下洒水降尘及地面生产系统降尘,剩余部分达标外排。 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矿山建有1个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区食堂、淋浴、员工生活、洗衣等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生活污水设计选用1套WSZ-AO-1型活污水处理设备,采用“AO生物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0m3/d。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标准,不外排。 3、废石场淋滤水收集处理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1#废石场淋滤水最大产生量为54.53m3/d,2#废石场淋滤水最大产生量为61.34m3/d;废石场淋滤水收集池容积考虑按日最大降水量设计,在1#废石场拦渣坝下游低洼处设置容积为60m3收集池,2#废石场拦渣坝下游低洼处设置容积为68m3收集池,容积设置合理。由于废石场距离矿井水处理站较远,不利于将淋滤水收集至矿井水处理站,淋滤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喷至废石场区洒水降尘。 4、矿山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措施 项目初期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羊圈沟工业场地初期雨水产生量为28.7m3/次,初期雨水经3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380m管道自流进入矿井废水处理站,大河坝工业场地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7.7m3/次,初期雨水经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经300m管道自流进入矿井废水处理站,各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设置合理,且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的标高均高于矿井水处理站,有利于废水输送。因此项目初期雨水处理方案可行。 5、机修废水收集处理措施 羊圈沟、大河坝工业场地均设置机修车间,机修废水产生量均为0.8m3/d,各场地通过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隔油池对其进行预处理,可通过管道收集后自流进入矿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方案可行。 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一、源头控制措施 ①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加强对工业场地“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井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对工业场地和道路进行硬,矿石临时堆场修建顶棚,加强对工业场地生产区初期雨水的管理,收集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②防治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机修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铺砌,同时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 ③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 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点进行处置,其它固废均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堆放或排弃。 ④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监控工作,制定地下水风险应急响应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厂区生产污废水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二、分区防控措施 重点防渗区:废机油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一般防渗区: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机修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池、隔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淋滤水收集池、废石场、矿石临时堆场,除做好水处理设备本身的防渗漏外,该区域地坪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 1.5m,渗透系数≤1×10-7cm/s,事故水池、初雨收集池、隔油池、废石场淋滤水收集池建成混凝土结构,水池内壁及底部涂抹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防渗涂料或贴装缝隙止水条(水平、垂向),使其渗透系数≤1×10-7cm/s,以满足防渗要求。矿石临时堆场采用混凝土添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废石场区域地坪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1×10-7cm/s。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工业场地其他区域、坑口场地、高位水池、办公生活区、值班室等,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三、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矿石临时堆场扬尘 矿石临时堆场设置为三面围挡及顶棚的半封闭式结构,并且设置喷雾洒水喷头,可使堆场扬尘减少80%左右,洒水应本着“少量、多次”的原则进行,避免洒水过多造成路面泥泞、产生矿石堆场淋滤水等。 2、风井粉尘 近年来由于井下工作环境环保要求提高,对于采掘工作面采取湿式作业,爆破采用水封爆破、向预爆区洒水、钻孔注水等措施人为地提高矿岩湿度,减少爆破粉尘产生,类比同类项目,风井TSP的日平均浓度在0.581mg/m3,粉尘可达标排放。 3、废石场扬尘 废石堆放采取压实、覆土等措施减少风蚀扬尘产生,干燥天气条件下采取洒水措施增加表面废石含水率,控制起尘。 4、运输防尘 公路运输应加强公路建设和维护工作:在工业场地出口处设置一个车轮冲洗池,运输车辆出场经过车轮冲洗池清洗后方可出场,运输汽车不应超载,应压平加盖篷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要求严实不漏矿,这样可以尽量减少运矿过程中抛洒泄漏;空车也应保持良好的密闭性,并定期清洗运矿车辆;途径运输线路沿线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的路段限速行驶;厂区门前出入道路要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无积灰;旱季对进场道路定时洒水,以保持路面清洁程度减少产生量。 四、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对各种机动车辆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汽车在通过沿线散户居民点时应减慢车速,并尽量减少鸣笛次数和时间。 2、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夜间禁止爆破;矿山爆破必须采取防治措施,矿山爆破中减少每次爆破的用药量。 3、风机采用扩散塔高度不小于5米、在扩散塔周围采用混凝土砌筑、电机内表面增加贴有吸声材料的防声罩;空压机放置在空压机房内,在空压机进出口安装阻抗式消声器,空压机房内墙面及房顶采用吸声结构。 4、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空压机、风机等噪声设备采用加装减震垫措施进行减震,水泵等设置于封闭泵房内减小噪声影响。 五、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1、矿山开采产生的废石运至废石场堆存,废石场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进行施工,废石场建设完成后进行运行管理,建立检查维护和档案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废石场淋滤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服务期满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场和复垦恢复。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收集后送至周边居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3、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含有重金属,在正式运行后需对其进行属性鉴定,若鉴定为危废应暂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若鉴定为Ⅰ类工业固体废物,清掏后送废石场堆放;若鉴定为Ⅱ类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初期雨污水收集池、废石场淋滤水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运至废石场堆存。 5、设置一个废机油暂存间,将废机油收集于塑料油桶中后,暂存于废机油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六、生态环境防治措施与地表沉陷的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防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本环评和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省耿马县茂源迎门寨有色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昆明腾泓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省耿马县茂源迎门寨有色金属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对工业场地和临时废石堆场进行工程处理和恢复植被措施。 ②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生物的迁移。工业场地通过覆土和复垦措施等措施,恢复为灌木林地,重建受损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破碎退化的生境,恢复区域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 ③对于永久占用耕地、林地等要给予所在的村委会和个人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其他临时占地则在项目开采结束后对其进行复垦和绿化;对占用的林地应进行植被补偿。 ④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捕猎活动,使用低噪设备,减轻对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的影响。 ⑤项目运营过程中如遇到保护动物或植物,须注意依法加以保护,禁止捕杀、砍伐。 2、地表沉陷防治措施 ①按要求留设矿山边界矿柱、采空区隔离矿柱、主要井巷保护矿柱,必须按相关规定留足安全保护矿柱的距离,矿山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充填法采矿的要求进行,以确保矿山地下生产安全。 ②建立矿山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网,定期监测地表移动变形量和发展趋向,一旦可能发生地面沉陷或地质灾害隐患,业主应在采空区周边设置警示标志,避免村民及牲畜进入。 ③因地面沉陷造成耕地损失的,建设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加强复垦,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至最低。 ④若矿山发生塌陷后,应对开采引发地裂缝、地面塌陷进行应急处置,应待采空区沉降稳定后,通过人工填塞、夯实裂缝处理。 其他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