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02 17:20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云南省永德县小勐统镇象圈坝采石场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象圈坝

永德县明通砂石有限公司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建设性质:扩建

(2)矿区面积:0.0952km2

(3)开采标高:1685m—1508m;

(4)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开采规模:30万t/a;

施工期:

1.大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1)施工扬尘

扬尘的主要原因是场内道路修建、地基开挖及场地平整、建材装卸等施工作业产生扬尘;施工形成的裸露地面在大风天气时将产生扬尘;施工车辆运送水泥、沙石等材料也可能引起石料散落及道路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不含有毒有害等特殊污染物质,对施工环境有一定的污染。扬尘呈无组织排放,其产生强度与施工方式、气象条件有关,一般风大时产生扬尘较多,影响较大。

由道路修建、地基开挖及场地平整、建材装卸等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大小取决于产生量和气候条件,影响面主要集中在施工作业场地200m范围内。而对于裸露的地面产生扬尘与气候及土壤含水量等有关,根据有关资料,当风速大于3.0m/s时,地面将产生扬尘。另外,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也会造成道路路面扬尘浓度升高,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对路边30米范围内影响较大,而且形成线性污染,路边的TSP浓度可达10mg/m3以上,一般浓度范围在1.5~30mg/m3

另外,根据类比,施工扬尘的范围影响范围达下风向(项目区域内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150m处,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路边30m范围内影响较大,在下雨或小风的时候,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范围减小,且程度减轻。

项目于2018年曾经建设过临时配套料场,基建部分可沿用,施工量较少,施工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遮盖,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机械废气和车辆尾气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使用燃油类施工机械时将产生施工机械废气,车辆运输过程中将产生车辆尾气,机械废气及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及CHx等,会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的车辆废气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均为空旷户外,周边无遮挡,有利于大气扩散。周边无特别高的山体,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为0.3m3/d,整个施工期按照2个月计算,产生的生活污水为18m3。项目施工期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施工废水产生量约2m3/d,整个施工期共产生120m3。施工废水可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以及晴天对周围环境的洒水降尘,减少施工场地的粉尘量,不能将生产废水随意抛洒。

3.固废:(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人员约为35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量1kg计算,施工期仅2个月,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5kg/d,8.75t/a,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运至象圈坝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2)土石方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较少,全部用于回填,施工区域较分散,各个地块能够内部平衡。回填土石方全部来源于项目建设区域土石方开挖,无外借土石方,无弃方,因此对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只要及时回填利用,不随意倾倒,对环境影响不大。

(3)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为废混凝土、废木材等,项目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等建材制品。项目内废弃、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拟集中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运营期:

废气:(1)新增1个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安装排气筒至高于楼顶1.5m以上,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定期清洗抽油烟机。

(2)企业已在表土剥离、矿石采装过程中不定期洒水降尘,在晴朗天气时增加洒水频率,减少扬尘。

(3)配备雾炮车、洒水车,对项目区内进行洒水降尘。

(4)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

(5)采矿完毕后进行复垦,复垦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同步,尽早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季节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点。

(6)降低装卸物料的高度,减少装卸扬尘,严禁从高处直接抛洒剥离表土。

(7)加强作业管理,提倡文明作业,避免野蛮作业造成不必要的扬尘污染。

(8)项目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挖掘、装卸作业,并在大风时对工作面及时进行洒水,减少扬尘。

(9)运输车辆已遮盖篷布,减轻道路扬尘产生量。

(10)破碎站生产线采用湿法作业,并设置全封闭+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破碎生产线废气。

废水:(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2)厂区开采区、矿石破碎生产线修建截排水沟,设置1个容积为90m3的沉淀池,用于收集采矿区、工业场地的初期水;堆料场、排土场分别设置沉砂池(容积、参数见前文)收集淋滤水,收集的初期雨水、淋滤水静置沉淀处理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

(3)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噪声:(1)采场机械设备作业噪声治理措施

①企业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

③已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行良好,避免增加设备运行噪声;

④开采平台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绿化吸收、阻挡噪声传播。

(2)采矿爆破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每次爆破装药量控制在一定水平,采用多排孔延时爆破,毫秒迟发多段爆破,减少每一段的装药量,保证堵塞长度,提高堵塞质量,降低噪声。爆破作业均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爆破;同时尽可能每次爆破时间相同,即定时爆破。建设单位应在每次爆破前应事先通知村民,以征得谅解。

(3)交通运输噪声治理措施

对于汽车运输噪声,最有效的措施是强化行车管理制度,控制车速、严禁鸣号,严禁超载超速,最大限度地减少流动噪声源,并禁止夜间运输。

为消除或减轻外部运输噪声造成的环境影响,应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①运输时段选择在白天,已严禁在午休或者夜间运输,合理调度运输时间;

②运输汽车在经过居民点时,企业已限制车速,同时禁止鸣笛;同时禁止运输汽车超载运输。

(4)其他噪声防治措施

①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采矿现场工作的人员佩戴护耳器(耳塞、耳罩等),同时实行轮流工作制。

②矿区执行严格的工作制度:禁止夜间进行采矿作业,禁止运输车辆夜间运行。

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作业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固废:(1)员工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清运至象圈坝垃圾集中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开挖废土石运至排土场堆放。

(3)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主要为泥沙,定期清掏后可回用于场地填筑或生态恢复覆土。

(4)项目运行期产生的除尘器收尘,收集后运输至排土场堆放。

生态:(1)对植物资源保护措施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植物资源保护措施:

①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采矿过程中,除矿界内,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其周围区域现有的耕地、林地等。

②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项目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矿山开采应边开采,边恢复,在后期开采过程中对前期开采的采空区进行生态恢复。对项目生产破坏的耕地进行覆土恢复原来的用途,水土流失也将进一步减轻。

③将滑落到山坡植被上的土方尽快清理,使植被恢复现有的生长状态。项目开采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④在堆置废土石的裸露面、坡面进行护坡,恢复土地功能;在终了坡面进行铺覆表土,并栽种当地根系发达生命力强的耐旱草种或树种,以尽快恢复植被。

⑤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矿区日常管理,确保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2)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措施

①采矿作业中尽可能降低噪声,以减少对动物的直接伤害。

②禁止越界开采,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

③对工作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建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奖励惩罚制度,对积极举报违法活动人员给以奖励和隐私保护,对于证据确凿的违法活动者给以严厉惩罚。

④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采矿区以及其他相关区域迹地进行及时的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3)矿山生态恢复措施及对策分析

项目闭矿后将根据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矿山进行土地复垦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矿山的生态环境。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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