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6-06 18:05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67日-202461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沧源大理石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一期)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勐角乡勐甘村

沧源金佤建材有限公司

云南晨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租用沧源佤族自治县永和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占地面积42000m2引进意大利SIMEC全套大板生产流水线及智能成品生产线,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年产60m2大板、规格板以及40m2异形大理石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及时清扫车间积尘;

②增加堆场和车间洒水频次,保持相对湿度,以利于粉尘的沉降;

③对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运输车辆超载,以减少污泥泄漏及扬尘产生;

④建议水喷淋作业的工作台加高挡板,减少含泥废水外溅。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生产废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沉淀池(900m3)处理后,通过水泵回用于生 产,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 954-2018),建筑 用石加工工业生产废水采用絮凝沉淀为可行技术,措施可行;生活废水进入园区化粪池,项目无外排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②采用隔声降噪、局部吸声技术。

③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将高噪音设备尽量布置在生产车间中央。

④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

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⑤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应记录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去向(贮存、利用、处置和转移)及相应量。

2)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料应尽可能进行综合利用。

3)加强管理,对生产车间易积尘地点粉尘及时进行清理。

4)生产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其他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处理

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利用处置。

5)危险废物应按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储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2

耿马福德精神卫生康复医院项目

耿马至孟定路3公里

耿马福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5457,总建筑面积9734.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56.6地下建筑面积477.81主要建设一栋门诊医技楼及一栋住院楼;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通过密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医院暂存间产生的异味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医院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表1中的A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水泵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垫、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标准

4、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病理性废物耿马县殡仪馆处置;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环评要求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紫外线灯管请资质单位更换后带走,不在项目区贮存。化粪池污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投加石灰或二氧化氯等药剂进行消毒,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3

沧源县富公铅多金属矿勘探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

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本次勘查面积为9.1022km2,勘察工作分五个年度实施,项目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本项目于202292日取得最新《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探矿证号为:T5309002009043010028264,探矿证有效期自2022829-2027829日。

施工期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探矿过程中给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在勘探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乱砍滥伐,避免对周边植被造成破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合理安排勘察计划和作业时间,加快勘查进度,减少土方堆放时间,雨天不进行开挖,减少探矿活动引发的水土流失,临时堆渣处进行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每个钻探和槽探完工后,及时整理场地,回填覆土,边施工边进行生态恢复,使场地恢复原有的生境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钻探工程采用湿式作业钻探、槽探产生的临时堆放土采用篷布遮盖,洒水降尘,抑制地面起尘。

2)探矿作业点周围土石方禁止露天堆放,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起风产生扬尘。对于已经探矿完成的点,应该及时清理废土石,进行恢复植被。

3)加强燃油机械管理、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机械良好状态,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钻探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1)本项目在每个钻探点设置12m3的临时沉淀池,收集钻探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钻探过程,不外排。

2)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进行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少量盥洗废水经塑料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表土剥离过程中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4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探矿工作结束后的回填、覆土,不进行外运。

2)本项目产生的沉淀池底泥待探矿结束后均用于封孔回填。

3)生活垃圾使用现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勘查人员当天带回至南洪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4)本项目产生的旱厕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5)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维护均委托专门的公司进行,维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由维护单位带走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水土保持措施

1项目开挖过程产生废土石及时清理至废石堆放堆放,在废石堆放下方放置袋装土防护表面采用苫布遮挡,防止雨水冲刷的水土流失情况。

2)在勘探结束后,及时对槽探带、钻探井、表土临时堆场进行植被恢复。

3)在表土、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修筑排水沟渠设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

4禁止在雨天进行探矿活动,雨天对钻孔、槽探带裸露地方进行篷布遮盖,临时堆渣处进行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

7、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严禁吸烟,消除和控制明火源;

2)柴油发电机柴油定期补充,不在现场设置柴油储存设施;

3)柴油发电机放置区域下采用彩钢板铺设作为临时防渗措施;

4)柴油发电机应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发电机放置区采取铺设彩钢板的方式进行地面防渗。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容器损坏。防止阳光直射。

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本项目为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整个项目仅涉及勘查期、勘查结束后的环境恢复期,不涉及运营期。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4

沧源县公顶铅锌矿勘探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

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本次勘查面积为3.7568km2勘察工作分五个年度实施,项目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本项目202292取得最新《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探矿证号为:T5309002008103010016739,探矿证有效期自2022829-2027829日。

1、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槽探、坑探、钻探过程中给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在勘探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乱砍滥伐,避免对周边植被造成破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禁止在雨天进行探矿活动,雨天对钻孔、槽探带、坑探带裸露地带进行篷布遮盖,临时堆渣处进行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探矿结束后立即进行封孔,回填,并对其进行生态恢复。

3)合理计划施工取料,并安排好施工计划,减少土地压占。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钻探工程采用湿式作业的方法可降低粉尘的产生。

2)对钻孔、槽探带、坑探带起尘的作业场所及时洒水降尘,抑制地面起尘。

3)探矿作业点周围土石方禁止露天堆放,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起风产生扬尘。对于已经探矿完成的点,应该及时清理废土石,进行恢复植被。

4)加强燃油机械管理、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机械良好状态,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5坑探凿岩采用常规的湿式凿岩,掘进工作面设置喷雾除尘。坑内作业人员均须佩戴防尘口罩及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6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在爆破前对坑探洞口设置湿草席遮盖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在每个钻探点设置11m3的临时沉淀池,收集钻探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钻探过程,不外排。

2)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进行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少量盥洗废水经塑料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表土剥离过程中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在表土、弃渣场周边修筑排水沟渠设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

4PD3PD2坑道口分别设置两个容积均为5m3沉淀池,沉淀池的容积后期可依据实际坑探过程中的涌水量进行调整,坑探过程中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弃渣场、周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4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晚上、夜间和就餐时间不得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应集中在某固定时段进行),同时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控制每次爆破的炸药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钻探、槽探产生的表土、土石方暂时堆放于钻孔点机槽探点旁,临时堆存点采用简单拦挡,同时采用篷布遮盖,并在临时堆放点周边修筑排水沟渠设施,待钻探、槽探完成后及时回填,并对作业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坑探产生的废石可于坑道旁设置1个占地面积为1300m2的弃渣场进行堆存,后期可用于周边道路铺筑或建筑材料使用,不随意随意丢弃。

2)本项目产生的沉淀池底泥待探矿结束后均用于封孔回填。

3)生活垃圾使用现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勘查人员当天带回至公丁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4)本项目产生的旱厕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5)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维护均委托专门的公司进行,维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由维护单位带走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天对钻孔、槽探带、坑探带裸露地方进行篷布遮盖,废石堆放处进行篷布遮盖,防止雨水渗透污染地下水。

7、水土保持措施

1项目开挖过程产生废土石及时清理至废石堆放堆放,在废石堆放下方放置袋装土防护表面采用苫布遮挡,防止雨水冲刷的水土流失情况。

2)在勘探结束后,及时对槽探带、坑探带、钻探井、表土临时堆场进行植被恢复。

3)在表土、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修筑排水沟渠设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

4禁止在雨天进行探矿活动,雨天对钻孔、槽探带、坑探带裸露地方进行篷布遮盖,临时堆渣处进行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

8、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严禁吸烟,消除和控制明火源;

2)柴油发电机定期补充,不在现场设置柴油储存设施;

3)柴油发电机放置区域下采用彩钢板铺设作为临时防渗措施;

4)柴油发电机应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发电机放置区采取铺设彩钢板的方式进行地面防渗。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容器损坏。防止阳光直射。

运营期

本项目为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整个项目仅涉及勘查期、勘查结束后的环境恢复期,生产活动均与施工期同步,不涉及运营期。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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