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近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批复时间
1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临环审〔2024〕1号
2024年1月16日
2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20kV佤山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审〔2024〕9号
2024年1月18日
3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缈野酵母有限公司酵母硒及其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临环审〔2024〕10号
4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耿马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临环审〔202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