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03 17:51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勐撒镇芒枕村等六个村纯净水厂建设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勐撒镇芒枕村。地理坐标:东经99°39′58.221″,北纬23°44′21.35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清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临沧正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水生产车间及空压机房、包装车间、办公配套用房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728.84m2;新增一条长13km的取水管网(DN100镀锌钢管);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对砂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清扫、洒水措施。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易起尘物料。

②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装卸和贮存物料过程通过严格管理防止物料遗撒或产生扬尘。

③运沙、石、水泥等的车辆载货限高和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洒落、产生扬尘,运输时间选择车流、人流较少的时间。

④施工中选择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露,保证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的排放。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与施工期间天气状况有较大的关系,难以定量分析。雨天地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直接外排会使周围水体的悬浮物含量增加,项目拟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少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通过避免夜间施工、修建彩钢瓦围挡、高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施工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减小到最低。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送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吹瓶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的废气沿管道进入“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统一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声环境

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水环境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洁清洗、地面浇洒、绿化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项目无外排废水。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料(水处理)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瓶坯、废瓶盖分类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污泥清掏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实验室固废(含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

临沧市云县茂兰林业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架空线路起于茂兰林业光伏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迄于爱华镇复合光伏升压站220kV变构架,送出线路途经云县茂兰镇、爱华镇。起点坐标:东经100°19′22.595″,北纬24°35′1.704″;终点坐标:东经100°10′20.838″,北纬24°26′59.296″。

云县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智天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临沧市云县茂兰林业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爱华镇复合光伏升压站220kV变构架,架空线路全长约22.5km,采用单回架设。路线路径:线路从茂兰林业光伏升压站间隔向南出线,右转向西南方向避让光伏板阵走线到西南侧小山顶,左转向南稍偏西到芹菜塘村内侧山脊。左转行南偏西方向走线经四金田村西北侧、三颗桩村东南侧、分水岭村东南侧、茶树洼东南侧、老君地东南侧、蛇洞山村西北侧、自寨东南侧、石崖寨东南侧、上半坡东南侧到梁子田村西侧山脊,左转向南到牛圈箐村西北山脊,右转向西南方向到长田坝村东侧山脊,左转到邵家地村东侧山脊,左转到邵家地村南侧,稍右转向西南走线,经邑里箐村西北侧、上橄榄村西北侧,到平地村西侧山脊,左转向南稍偏西到梁子田村西侧山脊,左转向南跨过罗闸河、G357东泸线,经红豆箐村西侧,在红豆箐村南侧山坡,跨1回35kV线路和2回110kV线路,下穿2回220kV线路至小慢共北侧山坡后右转向西南方向到朝爱华镇复合光伏220kV升压站东北侧,接入爱华镇复合光伏220kV升压站。

生态:施工期:(1)限定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扰动范围。

(2)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临时材料堆放做好铺垫、遮盖等临时防护措施。

(3)优化施工场地布置,牵张场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

(4)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应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施工前做好铺垫等临时防护措施。

(5)在基面土石方开挖时,施工单位要注意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和加高主柱的配置情况,结合现场实际地形慎重进行,不可贸然大开挖;当高度差超过3m时,注意内边坡保护,尽量少挖土石方,当内边坡放坡不足时,需砌挡土墙。

(6)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

(7)严格按设计文件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塔基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

(8)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应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架线工艺;输电线路经过农田区域时,采取高跨的方式通过,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9)施工后及时清理弃渣等固体废物,并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

(10)占用林地、草地应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回覆表土,并采取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

(11)施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乡土植物进行恢复;

(12)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工作。

运营期:(1)对线路塔基处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不定期地巡查线路,特别是各环境保护对象,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保护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

废气:施工期:(1)应安排专职员工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保持一定湿度,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施工材料、垃圾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必要时加盖苫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3)对施工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4)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如及时清运垃圾,土方和物料堆应采取苫布覆盖、表面洒水抑尘、表面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

(5)运输过程中采取对道路路面洒水降尘、硬化路面、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管理、运输路面加强维护,施工期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行驶。

(6)项目施工场界应设置围挡。与居民点较近施工场界应加高围挡,并在该区域施工时应增加洒水频次,以减少项目施工扬尘对附近居民点的影响。

(7)禁止对可燃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1)一档跨越水体,不在水中立塔。

(2)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简易沉沙池,将施工废水回用。

(3)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4)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生活污水系统处置,不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5)基础混凝土浇筑应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优化混凝土运输方式。

运营期: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施工期:(1)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避免人为造成诸如高空抛丢重物砸下造成的突发性噪声影响周围环境的情况发生。

(2)加强管理,夜间禁止施工。

(3)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4)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减少鸣笛、路面加强维护,禁止夜间运输,加强与村民沟通,积极听取村民的合理意见。

(5)居民点附近场界应适当加高加厚围挡,该区域施工同一时间仅使用单一机械,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运营期:一般在晴天时,线下人耳基本感觉不到线路运行噪声,测量值基本和环境背景值相当;即使在阴雨天时,由于输电线经居民区时架设高度较高,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也很小。

固废:施工期:(1)施工前做好环保培训工作。

(2)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3)生活垃圾在租住地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禁止随意丢弃。

(4)施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运营期:运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在常规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不外排。

电磁环境:施工期:(1)选址选线合理,进行线路路径协调工作,避开城镇规划区、开发区、居民区、军事设施、 厂矿、大型采石场,将区域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2)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线路经过农田时,适当增加导线对地距离,以保证农田等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在经过有林地段时抬高导线对地高度,以减少电磁场的影响。

(3)线路经过敏感点附近时,提高杆塔和导线高度,减轻工频电磁场强度对敏感点的影响。

(4)采用更为先进的导线,减轻工频电磁场强度,架设导线时清理导线表面的毛刺,减轻因此而引起的工频电磁场畸变等。

(5)架设线路时,应在杆塔及线路周边设置警告牌和标语。

(6)线路架设时,对邻近的通信线路采取适当有效的保护措施,如线路与通信线路之间的距离应满足《110-75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 50545-2010)的相关要求。

运营期:(1)运行期应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意识宣传,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线路验收时,对线路断面、敏感目标进行工频电磁场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3)对沿线附近居民定期进行电磁影响培训及宣传活动,让周边居民对电磁辐射影响有正确的认知。

(4)设置电磁环境保护专人,定期巡检、维护本工程电磁环境保护设施,对沿线可能存在的电磁环境隐患进行处理。

(5)增加警示标志,划定禁止建设居民区的控制范围地带,避免将来居民将房屋建在线路正下方或控制范围。

(6)向相关部门报告输电线路电磁环境控制要求,避免将来新的规划与本项目控制要求相冲突。

3

镇康县勐堆绍海竹木加工厂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大岔河坐标:中心坐标为东经99°53′51.343″,北纬23°55′15.802″;

镇康县勐堆绍海竹木加工厂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0160.05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布置有烘干机、制棒机,粉碎机、火炉、传送带等生产设施)、炭化区(4排,80个炭化窑)、1个原料堆存区、1个成品区、办公生活区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木炭2000t。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需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季节建议增加洒水频次,最大限度缓解项目施工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②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无法及时清运的需要采取覆盖防尘布,喷洒抑尘剂或洒水等措施;

③施工期进出口道路两侧尽量实行蓝色彩钢板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围挡采用硬质材料制作,如彩钢围挡、PVC围挡、混凝土砖墙围挡等。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④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派专人进行打扫,并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车辆必须全面进行覆盖,不得超量装载和超速行驶;

⑤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废水经临时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②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低。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严禁车辆进出工地时鸣笛等;

③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围挡,对施工噪声进行阻隔,减小噪声对附近学校的影响。在靠近关心点一侧施工时,尽量将设备设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若确需这两个时间段施工的,应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要事先公告周围居民;张贴安民告示,告知施工作业时间,以便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源于厂区沉淀池、循环水池等开挖过程,开挖土石方较少,后期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及部分绿化,不会产生废弃土石方,且开挖过程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临时污水沉淀池。雨季不施工,可降低开挖土方对周边河流水质的影响;

②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厂房阶段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经收集后外售,其余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原料堆场采取全封闭结构,原料输送过程采用闭封上料绞龙输送,筛分粉尘含水量高,粉尘产生量较小,破碎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经逸散后可达标外排;

②本项目选用尾气达标的机动车,其机动车尾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制棒废气、炭化窑废气经管道引入火炉充分燃烧后用于烘干机提供热能,最终烘干废气经旋风分离+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达标外排;

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外排。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最终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②项目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择合格技术成熟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

②合理布置厂房内各高噪声机械设备,尽可能布置于车间中部和南部,远离门窗,同时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高噪声设备尽量避开午休(12:00~14:00和22:00~24:00)时间段使用;

③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降噪措施;车间厂房建筑材料尽可能选择降噪好的材料。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管家寨的村垃圾指定处理点处理;

②炉灰经编织袋收集后,可交由当地农民作为肥料;

③布袋及车间收集粉尘经收集会回用于机制炭生产;

④隔油池废油脂经隔油池油渣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及处置;

⑤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委托周围农户清运;

⑥化粪池污泥由周边农户定期对化粪池污泥进行清掏后用作农肥;

⑦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⑧含有抹布及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4

220Kv佤山(勐角)输变电工程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境内

云南电网有限公司临沧供电局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变电站工程

(1)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工程

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站址位于沧源县勐省镇勐省村农场四队。

(2)间隔扩建工程

已建110kV勐董变电站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勐董镇永和社区。

2.线路工程

(1)220kV线路工程

①博尚~南伞Ⅰ回π接佤山(勐角)变220kV线路工程

博尚变侧:新建输电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止于原220kV博南I回线#137号塔,途经沧源县勐省镇,耿马县耿马镇、四排山乡。

南伞变侧:新建输电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止于原220kV博南I回线#114号塔,途经沧源县勐省镇,耿马县耿马镇、四排山乡。

拆除工程:拆除输电起于220kV博南I回线114#塔,止于137#塔,全线位于耿马县境内,途经四排山乡、耿马镇。

(2)110kV线路工程

①勐董~班考π接佤山(勐角)变110kV线路工程

勐董变侧:新建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止于原110kV勐班线#67号塔,全线位于沧源县勐省镇境内。

班考变侧:新建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止于原110kV勐班线#75号塔,全线位于沧源县勐省镇境内。

拆除工程:拆除输电起于110kV勐班线67#塔,止于75#塔,全线位于沧源县勐省镇境内。

②孟定~耿马π接佤山(勐角)变110kV线路工程

孟定变侧:新建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止于原110kV耿孟线#8号塔,途经沧源县勐省镇,耿马县耿马镇、贺派乡、四排山乡。

耿马变侧:新建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止于原110kV耿孟线#6号塔,途经沧源县勐省镇,耿马县耿马镇、贺派乡、四排山乡。

拆除工程:拆除输电起于110kV耿勐线6#塔,止于8#塔,全线位于耿马县耿马镇境内。

③耿马~班考π接佤山(勐角)变110kV线路工程

耿马变侧:新建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止于原110kV耿班线#51号塔,全线位于沧源县勐省镇境内。

班考变侧:新建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止于原110kV耿班线#53号塔,全线位于沧源县勐省镇境内。

拆除工程:拆除输电起于110kV耿班线51#塔,止于53#塔,全线位于沧源县勐省镇境内。

④佤山(勐角)~勐董11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起于新建220kV佤山变电站,止于110kV勐董变电站,途经沧源县勐省镇、糯良乡、勐董镇。

改造线路:因勐董变电站出线通道受限,本工程需对勐懂~班考110kV线路勐懂出线进行单回路改双回路改造,改造线路起于110kV勐班线1#塔,止于110kV勐班线4#,全线位于沧源县勐董镇。

1.地表水:(1)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新建变电站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你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建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2)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3)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4)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2.固废:(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位置进行消纳处理,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弃渣。

(4)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5)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6)线路及杆塔拆除产生的金具、绝缘子、导线等能回收的部分全部由临沧供电局物资部门进行回收。

(7)施工营地及时拆除,并进行土地整治和迹地恢复(复垦和植被恢复),拆除产生的混凝土块应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并妥善处置,拆除的活动板房由施工单位回收处置。

3.电磁环境: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3)项目220kV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6.5m,经过居民区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9.5m;项目11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6.0m,经过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7.0m。

(4)项目220kV架空线路在跨越建筑物时,下相线导线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8m;项目110kV输电线路在跨越建筑物时,下相线导线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5m。

(5)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6)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此措施能够经济有效地减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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