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1.生态:(1)项目槽探过程中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在勘探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乱砍滥伐,避免对周边植被造成破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禁止在雨天进行探矿活动,雨天对槽探带裸露地方进行篷布遮盖,临时堆渣处进行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探矿结束后立即进行封孔,回填,并对其进行生态恢复。 (3)合理计划施工取料,并安排好施工计划,减少土地压占。 (4)施工尽量保留或移栽优势树种,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 (5)对施工人员强调生活、生产用火安全,加强森林防火和环境保护教育宣传,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火灾。 (6)对施工期间破坏的各种植被和生境及施工场地造成的各种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要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使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 (7)施工人员禁止滥捕滥杀,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 (8)项目探矿工程布置在不违背探矿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避开物种丰富、高大树木较多的地方,选择植被稀疏的地方进行施工布置,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9)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探矿权人应定期检查临时排水沟运行状况,发现损坏或者淤积阻塞应立即清理,施工结束后对截排水沟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探矿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 2.废气:(1)对槽探带带易起尘的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降尘,抑制地面起尘。 (2)探矿作业点周围土石方禁止露天堆放,需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起风产生扬尘。对于已经探矿完成的点,应该及时清理废土石,进行恢复植被。 (3)加强燃油机械管理、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机械良好状态,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探矿过程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 3.固体废物:(1)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探矿工作结束后的回填、覆土,不进行外运。 (2)生活垃圾使用现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勘查人员当天带回至东坡村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3)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维护均由勘查单位进行,维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由勘查单位带走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槽探作业无生产废水产生。 (1)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进行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少量盥洗废水经塑料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表土剥离过程中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2)在表土、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修筑排水沟渠设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使项目建设过程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