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清扫、洒水措施。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易起尘物料。 ②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装卸和贮存物料过程通过严格管理防止物料遗撒或产生扬尘。 ③运沙、石、水泥等的车辆载货限高和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洒落、产生扬尘,运输时间选择车流、人流较少的时间。 ④施工中选择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露,保证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的排放。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5m2)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与施工期间天气状况有较大的关系,难以定量分析。雨天地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直接外排会使周围水体的悬浮物含量增加,项目拟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少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通过避免夜间施工、修建彩钢瓦围挡、高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施工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减小到最低。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原有土窑拆除的砖块、废土,砖块分拣后可以用于厂区铺路,废土回填土窑坑,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 ②生活垃圾送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项目炭化炉废气经1套碱式喷淋雾化塔+电捕焦油器(一体)治理后再经一根15m烟囱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GB13271-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限值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中的相关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原料堆场经覆盖后,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声环境: 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水环境: 项目碱式喷淋雾化塔废水经隔油、沉淀(20m3)后全部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堆场雨水经截流沟渠、收集池(2.0m3)收集后用于补充喷淋塔用水,项目无外排废水。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燃烧灰渣给附近村民用作农肥;沉渣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处置;木焦油通过密封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