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13 18:07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沧市耿马县苏子塘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镇康县南伞镇

耿马孟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线路长度17.85km,其中电缆敷设段约0.25km,架空段约17.6km,苏子塘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出线构架,终点为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南侧已建220kV南伞变110kV进线构架。设置自立式铁塔50基,采用单回路架设,采用2根24芯OPGW-24B1-80光缆。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环保投资30.7万元,占总投资的1.62%

施工期:①生态: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乔木、灌木等植株,减小生物量损失;保存占用土地表层熟化士,为植被恢复或复耕提供良好的土壤;塔材、金具等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应尽快进行组装,减少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点对植被的占压;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②废气:塔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较少非必要开挖;塔基施工开挖土石方应避免露天堆放,采取篷布遮盖,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③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禁止夜间进行施工;合理布置牵张场地位置,尽量远离居民点。④废水:输电线路施工营地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施工现场仅产生少量洗手废水,直接用于场地浇洒,不外排;对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形成径流;加强施工管理,不得向地表水体倾倒弃土及生活垃圾。④固体废弃物:塔基基础开挖土石方用于塔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及塔基四周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利用篷布进行临时覆盖,不产生弃方;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运营期:①废气: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②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由升压站进行调配,无废水产生,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水防治措施。③噪声: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明显噪声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专门的噪声防治措施。④固体废弃物: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⑤电磁环境:为避免将来规划上线路路径附近建设民房,根据《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禁止在11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10m、拉线基础周围3m延伸所形成的区域新建永久性建筑物;在输电设施重点保护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2

临翔区凤翔街道莲花塘度假村生态农业种植区土地治理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新村

临沧吉达商贸有限公司

贵州森益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新村,项目永久占地面积71179m2,建设规模66493m2,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四项。

废气:施工废气安排洒水车降尘;材料有篷布遮盖、堆放整齐;车辆正常运输。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植被施肥,不外排。禁止废水、污水排入水塘,严禁在水塘内乱扔垃圾。

噪声:选择低噪设备,选用先进施工工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禁止夜间施工等。

固废:土石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作物收割后秸秆的茎外售饲料加工厂,根系通过旋耕机还田。废弃肥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弃农药瓶设置集中贮存点储存,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该类危险废。废弃地膜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弃农膜回收点。

3

临沧市临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石房村

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

临沧正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临沧市临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施工期

废气:①在施工场所四周设置围挡,围挡高度应在2.5m以上,避免扬尘造成影响。②施工场地应每天定时洒水,以防止浮尘颗粒,在大风日还应适当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③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并对施工现场外围也应该加强管理,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材料洒漏等现象。④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加盖篷布或库内堆放。⑤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加盖防尘布进行防风抑尘。

废水:洗手、施工车辆和工具冲洗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水泥、沙子、块状垃圾等杂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排放的混凝土浇筑养护产生的工程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澄清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场地洒水降尘。

噪声:①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使用,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③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④严格按照《临沧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执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⑤项目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固废: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环卫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

运营期

废气:①烘干机采用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系统和制粒系统采用布袋除尘;②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保证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③停电或环保设施损坏时,禁止生产;④项目原料烘干粉碎阶段后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⑤加强管理,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防止非正常排放;⑥采用生物质燃料;⑦堆料在厂房内堆放;⑧运输过程采取覆盖措施,同时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⑨厂区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生产区定期打扫;⑩定期对厂区排放废气实施监测和必要的监督管理,保障外排废气稳定达标。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2m³/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噪声增大。②进入项目区内的运输车辆应减速并禁止鸣笛。③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垫。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工序;废炉渣用作肥料施肥。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废处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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