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08 17:36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永德县德党镇126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永康镇和小勐统镇

起点(东经23°55'20.878",北纬99°13'29.627")

终点(东经24°08'09.613",北纬99°17'42.328")

国能(永德)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兰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04hm²,永久占地0.26hm²,临时占地0.78hm²,线路全长29km,从220kV德党光伏电站升压站向东北出线,线路途径永德县德党镇、永康镇和小勐统镇,最终接入220kV小勐统光伏电站升压站,其中德党镇境内线路路径长16.4km,永康镇境内线路路径长12.5km,小勐统镇境内线路路径长0.1km。全线采用自立式单回路铁塔设计,共使用杆塔76基,其中耐张塔共30基,直线塔共46基。线路采用单回路三角排列架设,电压等级为220kV,线路导线截面为 1×300mm2

总投资4416(万元),环保投资122(万元),环保投资占2.76%。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和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

②项目塔基土石方开挖等土方作业应避开大风天气、临时堆土和粉状物料采取篷布覆盖,以减少扬尘影响。

③对塔基施工临时场地洒水、临时堆土加盖篷布。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人员租用沿线村庄居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化粪池处理。

②输电线路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避开雨天,同时在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污水处理装置,塔基裸露区下坡侧设置排水沟,避免裸露面冲刷产生的废水排入水体;线路土方回填后,应及时进行平整处理,并进行植被恢复,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牵张场的布置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并尽量远离线路周边的居民点,减小牵张场设备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且项目夜间不施工。

②电缆线路和终端塔建设需采取围挡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各塔基施工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随身带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②塔基施工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石、废包装材料、废弃钢材、螺丝等,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随施工挖方一同就近回填在塔基低洼处。

③塔基建设开挖土石方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临时土方堆存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一角,后期用于塔基区平铺回填利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恢复植被覆土及复用土;剩余挖方全部回填并压实垒筑在塔基周边做护坡。最终,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

5、水土保持措施

①施工前剥离挖填扰动区域的表土,剥离表土堆存在塔基施工场地内,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对非硬化区域清理场地,回覆表土,场地平整后撒播草籽复绿。

②施工过程中对塔基剥离堆存表土进行袋装防护,对开挖土方进行临时拦挡和苫盖,施工期间对塔基施工场地四周布设彩旗进行围护;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场地平整后恢复原地貌,其中原地貌为耕地、园地的施工临时用地交付群众复种;林草地撒播灌草植被恢复。

③施工过程中在场地周边布设彩旗进行围护,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栽植小乔木,撒播灌草以促进植被恢复。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后,输电线路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到达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值将进一步减小,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值基本为其居民生活噪声现状值;因此,项目输电线路的运行不会改变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在运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在常规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不外排。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运行维护人员的进入会对输电线路沿线的农作物和林木造成一定破坏;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农作物及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如对农作物产生破坏,应对农作物所有者给予赔偿。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2

凤庆县洛党镇桃花光伏项目

临沧市凤庆县水菜林村、竹坝河、灵应山和箐头村

起点(东经99°58'00.618",北纬100°04'55.022")

终点(东经24°27'06.026",北纬24°31'48.893")

大唐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137.78hm2,永久占地1.416hm2,临时占地136.364hm2,安装容量(直流侧)115.92MWp,额定容量(交流侧)90MW,主要由光伏方阵、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35kV集电线路、1座110kV升压站等组成。工程共有31个子方阵,由6个3.6MW、4个3.3MW、13个3.0MW、3个2.4MW方阵和5个1.8MW的光伏子方阵组成。场内集电线路按7~8个发电单元T接后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侧,共3回35kV集电线路,为电缆直埋+架空方式敷设,总长度约为48km(架空线路26km,直埋电缆22km)。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站内布置1台90MVA主变、综合楼、35kV配电室等。总投资45513(万元),环保投资145.5(万元),环保投资占0.32%。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及时清理,临时堆场应有覆盖措施,减少二次扬尘。

②施工中应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进行遮盖拦挡,车轮冲洗。

③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通过采取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后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外排。

③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凹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外排。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屏,尽量避免产噪大的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

②加强管理,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沿线经过居民点时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夜间禁止运输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道路沿线征地范围内平缓区域,全部回填利用于道路边坡植被恢复覆土。

②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统一收集,其中废木料、废钢材、废包装材料等回收后出售给废品站,不能回收的清运至指定地点,禁止随意倾倒。

③废太阳能电池板统一暂存于临时材料存放仓库,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④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自行清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不得乱扔乱倒。

5、水土保持措施

①1#光伏发电区外围修建浆砌石排水沟1190.63m,永久沉沙池4座,场内道路排水沟333.20m,方阵空地区复耕0.05hm2,集电线路区复耕0.05hm2。

②2#施光伏发电区外围浆砌石排水沟992m,永久沉沙池4座,场内道路排水沟2322.07m,方阵空地区复耕0.12hm2,集电线路区复耕0.26hm2。

③3#光伏发电区外围浆砌石排水沟1190.48m,永久沉沙池5座,场内道路排水沟2673.47m,方阵空地区复耕0.32hm2,集电线路区复耕0.62hm2。

④4#光伏发电区外围浆砌石排水沟595.31m,永久沉沙池7座,场内道路排水沟2669m,方阵空地区复耕0.16hm2,集电线路区复耕0.97hm2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后,输电线路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到达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值将进一步减小,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值基本为其居民生活噪声现状值;因此,项目输电线路的运行不会改变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在运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在常规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不外排。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运行维护人员的进入会对输电线路沿线的农作物和林木造成一定破坏;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农作物及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如对农作物产生破坏,应对农作物所有者给予赔偿。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3

耿马孟定四海砼业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允坎村

中心坐标为东经99°5′12.533″,北纬23°36′9.467″

耿马孟定四海砼业有限公司

云南晨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约5163.6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座砂石料仓、办公生活区、实验室等。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66.4(万元),环保投资占2.6%。商品混凝土生产区位于项目区东南侧,占地面积约为400m2,包括传输带、搅拌站主体等,设有4个储罐,其中3个水泥储罐,1个粉煤灰储罐,传输带为彩钢瓦全封闭结构。通过装载机将砂石料从砂石料堆场送至配料机进料斗,经计量后的砂石料通过传输带运输至搅拌站主体;搅拌站主体为全封闭结构;西侧砂石料堆场占地面积约为770m2;配料机位于砂石料堆场东侧,占地面积约180m2;办公区位于项目中部,占地面积约为60m2,生活区及实验室位于项目北侧,占地面积约为700m2。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清扫、洒水措施。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易起尘物料。

②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装卸和贮存物料过程通过严格管理防止物料遗撒或产生扬尘。

③运沙、石、水泥等的车辆载货限高和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洒落、产生扬尘,运输时间选择车流、人流较少的时间。

④施工中选择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露,保证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的排放。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②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③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过程产生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和设备冲洗。

④施工期间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以排出场内汇水,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运输车辆等进出场地限速、禁鸣;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规范操作施工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施工阶段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③降低人为噪声,机械设备、模板、支架等在装卸过程中,避免碰撞,以减少噪声的产生;不用哨子指挥作业。

④为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在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取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交通噪声,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禁鸣。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减少雨水冲刷造成地表污染,并保持工区环境的洁净卫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桶收集后送孟定镇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②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废钢筋和废铁皮等进行回收利用,将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砖和废弃混凝土等,按住要求运输至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

③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用于场地平整及基础搭建无弃方产生。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储罐及搅拌站主体有组织废气通过设备自带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石料堆场无组织废气通过洒水降尘、遮挡进行控制。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抽水泵回用于生产和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施肥。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进行控制。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固废收集后按建筑垃圾要求运输至建筑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外运施肥;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固体废物处理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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