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01 17:35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沧市双江县畜禽定点屠宰及配套加工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闷乐村

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猪、牛、家禽三条屠宰生产线,其中生猪屠宰量15万头/年,牛屠宰量2万头/年,家禽屠宰量20万只/年。总投资:5955.12万元,环保投资估算总计为655.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0%。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及时清理禽畜粪便及产生恶臭的固体废物,加强羽毛管理,防止羽毛堆积发酵产生恶臭,喷洒生物除臭剂,牛、家禽屠宰生产厂房配套1套108000m3/h换气系统,生猪屠宰生产厂房1套65000m3/h换气系统,每小时换气5次。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在与项目区生产废水一并进入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进入项目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置,项目区综合废水经处理后,废水水质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3 中本项目对应的标准值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双江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置。

3、声环境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基础减振、消音器、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可以从噪声源、传播途径等有效的衰减噪声,减轻噪声的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粪便、胃肠容物统一运至项目粪污收集房暂存后,外售双江督富生物有机肥开发有限公司用作有机肥生产原料;

②不可食内脏、碎肉、淋巴、屠宰废物、病死禽畜及检疫不合格品等清运至项目区无害化处理方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外售外售双江督富生物有机肥开发有限公司用作有机肥生产原料;

③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④食堂泔水及油污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⑤包装固废集中收集后可回收的出售给废品收购商,不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项目区附近生活垃圾清运点;

⑥废蜡由厂家回收提纯再利用;

⑦废机油、沾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能回用设备润滑的回用于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沾油抹布已经混入生活垃圾的可按生活垃圾来管理,最初收集时原则上按危废收集,按危废来管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应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贮存。

⑧防疫固废、检验废液和废旧试剂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项目区附近生活垃圾清运点。

5、地下水

①即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设备、污水收集、处理及储存设施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重点防渗区等工程进行严格监理,阶段性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展下一阶段施工,不合格的施工项目责令施工单位返工,企业应确保本项目的防渗工程措施到位和环保监理及记录,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③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须处理后达标排放。

④项目方设置专人定期巡视检查输送线路,对易造成磨损和破坏的部位,应特别注意观察,若发现异常现象,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排除。定期对厂区防渗层进行检查,防止防渗层发生破裂或开裂,丧失防渗效果,造成废水发生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⑤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粪污收集房、事故池、屠宰生产厂房,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晢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防渗要求: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⑥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油水分离器、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无害化处理间等区域等区域,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10-7c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⑦办公楼、设备房、道路、停车场、门卫等区域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基处理应分层压实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⑧建立项目区的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防渗系统检查计划、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本项目在污水处理站下游10m处拟建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用于监测厂区地下水水质动态,每年监测1次;在发生泄漏事故后每月监测1次。

2

永德县华铜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工程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永德县城70°方向,直距37km处,行政区划隶属为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亚练乡垭口村。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99°34′11″-99°35′03″,北纬24°08′23″-24°09′41″。

永德县华铜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1.425km2,开采矿种为锡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山生产规模为3万t/a,开采标高为1950-1320m。工程总投资1645.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3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31%。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降速运行,采用洒水车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道路每天洒水两次,在大风干燥季节可增大洒水频次。

(2)矿山拟设置一定数量的塑料活动软管,对废石场进行洒水降尘。

(3)矿山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并利用矿坑涌水对巷道采取洒水降尘,减少井下开采粉尘产生量。

(4)厨房油烟经去除效率≥60%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至大气环境。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区内工业场地、废石场以及矿区办公生活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通过工程区外的截排水沟排至下游。

(2)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1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1个容积为8m3的化粪池处理,最终进入处理规模为8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处理”工艺。

(3)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旁设置1个容积为40m3的污水收集池,用于收集雨天不能及时回用的生活污水,此外,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旁设置1个容积为8m3的事故应急池,能够保证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

(4)设计在废石场南侧修截洪沟,截洪沟采用混凝土进行浇筑,截洪沟长126m。此外,本次环评提出在废石场拦渣坝泄水孔出口设置1个淋滤水收集池,容积为150m3,用于收集废石场淋滤水。经收集池收集的淋滤水,晴天回用于废石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排。

(5)主体设计在2个工业场地周边设置截洪沟,截洪沟总长为130m。截洪沟采用浆砌石结构,水泥抹面,尺寸为0.2m×0.2m。此外,本次环评提出在各个工业场地周边截洪沟汇合处均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1#、2#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分别为20m3、10m3,均为混凝土结构。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晴天回用于废石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6)设计在2#采区1602m坑口设1座矿井水处理站,矿坑涌水处理站内各设1个沉淀池、1个回水池,容积分别为100m3、300m3。矿坑涌水经巷道内排水渠出坑后进入坑口设置的沉淀池,经投加絮凝剂PAC、助凝剂PAM沉淀后,进入回水池暂存,全部回用于巷道内湿式凿岩用水,不外排。此外,环评提出在回水池旁设置1个容积为10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暂存涌水处理站事故情况下废水,待涌水处理站恢复正常后泵回至沉淀池进行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1)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夜间禁止爆破。

(3)将通风机置于通风机房内,通风机安装消声装置,通风机房墙面和顶棚采用吸声材料;空压机放置在空压机房内,在空压机进出口安装阻抗式消声器,空压机房内墙面及房顶采用吸声结构。

(4)对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在安装时进行基础隔振处理。

(5)加强工业场地厂界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

(6)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建议不在22:00~次日6:00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在运输道路沿线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项目基建期及开采期产生的废土石部分回用于工业场地及运输道路铺设及维护,其余全部堆存至废石场,不外排。

(2)项目废石场淋滤水收集池,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建设单位须每2个月清掏一次,并及时将污泥堆放至废石场内,不得随意丢弃。

(3)矿坑涌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运至废石场堆放,不外排。

(4)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员工定期清掏后作为周边林地农肥。

(5)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垭口村垃圾收集点。

(6)项目生产设备润滑产生的废机油经2个容积为25L的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矿部办公生活区内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7)设备简单维护过程中产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经1个容积均为25L的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周边垭口村垃圾收集点。

(8)矿山食堂泔水经2个容积均为50L的收集桶收集后,按当地农业部门要求进行处置,不外排。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厂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具体如下:

①重点防渗区:包括1#仓库(即油料仓库)地面及储存区围堰、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废机油储存区围堰、机修车间、矿坑涌水处理站(含沉淀池、回水池)、矿坑涌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进行重点防渗,具体措施为:其中1#仓库(即油料仓库)地面及储存区围堰、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废机油储存区围堰采用“2mmHDPE膜+混凝土浇筑+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其余设施采用“2mmHDPE膜+混凝土浇筑”进行防渗,保证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

②一般防渗区:1#高位水池、2#高位水池、1#初期雨水收集池、2#初期雨水收集池、废石场、废石场淋滤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事故应急池等采用一般防渗,具体措施为:废石场底部及边坡采用1.5m厚的黏土进行防渗,各类废水收集池采用1.5mmHDPE膜+混凝土浇筑进行防渗,保证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生活区(含宿舍、办公室、餐厅)、1#空压机房、2#空压机房、值班室、2#仓库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地面硬化。

(2)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

为监控项目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受污染情况,本次环评要求在2#工业场地内矿坑涌水处理站沉淀池下游5m处设1座地下水监测井,编号为1#;同时,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环评提出分别在废石场上游5m、废石场下游5m、废石场下游20m处各设1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即废石场区域共设3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编号为2#-4#。

每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每年监测2次(即枯水期和丰水期各1次);监测因子为:pH、NH3-N、铜、镉、锌、砷、铅、总铬、镍、六价铬、汞、氟化物、硫化物、锡、锑、铊、总大肠菌群。

6、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须定期对废石场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大风干燥的季节增大洒水频次,减少粉尘排放量。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须按防渗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含地面及围堰)、柴油及机油储存仓库(含地面及围堰)的防渗、防腐措施,运行期须安排专人定期巡视,并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防渗层破损而发生污染物下渗对土壤的影响。

(3)在废石场东北侧20m处设置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铜、铅、锌、砷、铬、镉、汞、镍,监测频率为3年监测一次。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次氯酸钠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安排专人定期对次氯酸钠储存设施经常检查,妥善存放,防止泄露。

(2)废机油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①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内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危险品事故防范和应急技术装备。

②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泡沫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③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④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2mmHDPE膜+混凝土浇筑+环氧树脂”进行防渗,保证地面渗透系数≤1×10-10cm/s。

⑤在危废暂存间内废机油暂存区域周围须设长1m,宽1m,高0.3m的围堰,并形成约0.3m3的有效容积,用于收集、暂存事故情况下泄露的废机油,同时,废机油储存区围堰拟采用“2mmHDPE膜+混凝土浇筑+环氧树脂”进行防渗。

⑥盛装废机油容器上必须贴相应的危险废物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⑦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废机油的来源、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容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容器。

(3)油料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①油料仓库严禁存放火种和油脂、易燃易爆物,远离热源,并设置“危险、禁止烟火”等标志。在柴油桶旁设立禁止吸烟、禁止打手机、禁止烟火、熄火加油放等风险防范标识;

②严格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以及防毒面具等气防设备;

③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提高事故自救能力,制定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如误操作)的发生;

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地表沉陷治理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1)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原则与目标

生态综合整治原则

根据矿山施工与运行的特点、性质和评价区环境特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中的规定,确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原则包括:

◆自然资源的补偿原则

项目区域内自然资源(主要指林灌等植被资源和土地资源)会由于项目施工和运行受到一定程度的损耗,而这两种资源再生期较长,恢复速度慢,属于景观组分中的环境资源部分,除市场价值外,还具备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必须执行自然资源损失的补偿原则。

◆区域自然体系中受损区域的恢复原则

项目影响最大的区域是占地(包括永久和临时)和直接影响区域,用地格局的改变影响了原有自然体系的功能,因此应进行生态学设计,尽量减少这种功能损失。根据区域环境特征,评价提出了重点地段人工恢复为主,一般地段自然恢复的原则。

◆人类需求与生态完整性维护相协调的原则

项目建设和运行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满足需求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与生态完整性的维护发生矛盾,生态保护措施就在于尽力减缓这种矛盾,在自然体系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开发利用资源,为社会经济的进步服务。

◆突出重点,分区治理的原则

按照采区和工业场地不同分区,根据不同分区的特点分别进行整治,并把整治的重点放在耕地的恢复上。

生态综合整治目标

根据本井田的生态环境现状、沉陷情况,确定本项目沉陷区综合整治目标。

(2)沉陷区土地复垦及生态综合整治方案

土地复垦及生态整治的重点

矿山沉陷土地复垦的重点为矿体开采区上部受到中部破坏的林地。根据矿区范围内矿体的开采顺序,结合沉陷预测、土地破坏程度分析结果,分区域、分时段、分不同的复垦整治措施进行矿山沉陷区的综合整治,以提高治理方案的针对性,保证措施的真正落实。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土地复垦部门,复垦所需专项资金由建设单位作为运行费用列出,做到专款专用。

林地生态恢复及补偿

◆林地生态恢复

山体滑坡,裂缝导致的树木倾斜等,可能使局部地区植被发生逆行演替,景观发生改变。沉陷林地的复垦采取两种方案:一是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出现的裂缝等,应及时填补裂缝,覆盖营养土层,厚度不得小于0.7m,并种植当地易于成活的树种,如旱冬瓜等,同时地表撒播草籽。二是对沉陷严重的地块或是滑坡区域,根据海拔、地貌类型、坡向、坡度、土壤质地、土层厚度等,并结合当地林地规划、退耕还林规划等,采取适宜的整地措施,选择适宜的品种,适地适树,增加植被覆盖度,在林地区域主要补种当地的乔木,如旱冬瓜等当地树种,灌木林地区域种植灌木林等,如滇丁香等,同时在底层撒播当地的草籽(黑麦草、白三叶等)。

◆林地的整治及补偿办法

对位于陡坡处受中度破坏影响的林地,无法采取扶正、补种等措施,以及极少数受重度破坏无法复垦的林地应进行补偿。受中度影响的林地树木发生倒伏,进行人工扶正、补种,恢复原有生产力。由此带来的损失建设单位须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补偿费用,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整治及补偿,林地、灌木林地按3元/m2收取。

运营期生态补偿费用与保证措施

生产期补偿及复垦整治费用每年由吨锡矿矿石中提取。该费用按照当地政府规定交纳生态补偿金,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进行生态整治。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锡矿石生产成本之中,矿井服务期满后的治理费用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缴纳生态恢复保证金,保证矿山企业在采矿过程中以及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时切实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总之,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保障矿井煤炭开采引起地表沉陷治理资金的来源,不会给当地环境留下隐患。

3红椿及金荞麦保护措施

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建设单位须对红椿进行挂牌保护、对金荞麦进行采种繁育,并严禁破坏;同时,建设单位定期对矿山生产员工进行宣传教育,禁止砍伐采摘。

4)生态监测

通过对陆生生态的监测,对评价区的陆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预防和减免区域性、累积性、潜在性的不利环境影响,维护评价区的生态安全,最终实现评价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项目对鸟类的影响较其它陆生脊椎动物要大,陆生脊椎动物生态监测中应 给予特别的关注。陆生动物监测旨在了解项目对评价区鸟类的影响概率和影响程度,以及对其他陆生脊椎动物的影响概率和影响程度,以利于及时做出有关决策并适时调整鸟类及其他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生态监测方案

A、监测内容

◆根据评价区内植被现状,以季风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热性稀树灌木草丛为主要的监测对象,选择监测点设置样带进行植被及其变化调查,同时调查样带内的植物种类和数量;

◆鸟类组成情况、居留情况、生态特点,候鸟迁飞情况及迁徙通道核实观测;

◆其他陆生脊椎动物在评价区的活动情况观测。

B、监测时期

施工期、运营期第1年、第3年各作为一个监测期,共4个监测期。植被和植物在监测年度秋季调查1次,两栖、爬行、兽类在监测年度内选择于夏季调查1次,鸟类在监测年度内春季、秋季各调查1次。

C、监测区域

涵盖整个评价区。建议重点监测矿区附近的动植物情况,以国家保护动物红瘰疣螈、红隼、松雀鹰、褐翅鸦鹃、斑头鸺鹠、鹰鸮、豹猫为主。

监测管理

由工程建设方或运营管理方委托有资格的科研单位开展监测,如科研院所(如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等)、高校(如云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林业勘察设计部门等,以具备农林水利类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为最佳。每次监测均应提前制定监测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监测结束将监测报告保送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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