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1)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于污水收集池中,用于厂区绿化和浇灌附近林地。粪肥由较近的村民定期清掏后施用。 (2)厨房设置有泔水桶,泔水收集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电站生活区使用电能作为生活能源,避免燃煤或使用薪材,从而杜绝SO2、NOX的产生,以免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生活区厨房设置抽油烟机 3、声环境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源的设备,并配备减振设施。 (2)厂房运行时关闭门窗,有效减少噪声外逸; (3)在办公区与主厂房间设置绿化,隔声降噪。 (4)加强设备机械管理维修,避免电站机械不正常运转产生突发噪声;同时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避免因管理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对某些故障的处理不当而导致设备噪声提高。 (5)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包括: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高噪声工位工人佩戴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头盔等,减少噪声对工人的伤害。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可降至最低程度。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在电站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时统一运至乡镇垃圾指定堆放点。 (2)发电机组在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统一收集于废机油收集桶中,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积存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站厂区进行了绿化,种植了多种绿化树种。 (2)加强对电站职工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设置有标识牌。 (3)为防止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厂区枢纽设置了护坡、挡墙。 (4)在两个坝址取水口处安装生态流量计和监控设施。生态流量监测断面现场设立生态流量公示牌,公布了电站名称、泄放流量设施类型、生态流量确定值、责任单位、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5)继续加强植被抚育管理工作,避免管理不当而影响植被的保存率。 (6)加强电站职工管理,禁止对工程区域外的植物进行砍伐、采摘、攀折等行为,禁止放火烧荒;严禁电站职工盗伐、盗采植物,特别是保护植物。加强工程区植被恢复和林地养护,保证绿化植物成活并正常生长;对项目区域附近的4株红椿进行挂牌保护。 (7)加强运营期管理,特别对电站工作人员应加强教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电站工作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注意野外用火安全,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禁止工作人员对野生动物进行恐吓、惊扰、猎杀;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工作人员,通过制度化禁止工作人员捕鸟食类、蛙类、蛇类以及其他种类野生动物,避免破坏周边植被,减轻项目运营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8)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区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已有关鱼类资源保护条例和规章制度,制定环保宣传手册,禁止电站职工电鱼、炸鱼等行为。 (9)加强对生态流向下泄系统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出现断流现象。 (10)电站严格按照监测计划进行跟踪监测,据此分析电站的运营对流域生态影响的累积性影响,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完善与补救措施。 (11)对周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提倡、鼓励他们参与水生生物的管理、监督工作,杜绝非法捕捞鱼类、捕猎野生动物,共同努力做好保护区的环境生态及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其他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