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主要包括: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②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在进出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地面设置湿润的草席,以减轻汽车轮胎行驶携带的扬尘。 ④将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工地现场安排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督促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细化规定》; ⑤配合管理部门,督促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的工地源头管理工作。 ⑥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门工作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工地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人负责台账管理; ⑦施工全过程,一是坚持每天自检自查,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特别是洒水、喷淋降尘和渣土、裸露地面的全苫盖;二是每天24小时对进出工地的渣土车等工程车辆进行检查、登记,规范使用“三池一设备”,未清洗干净的车辆,未按规定密闭容易产生泼洒、滴漏的渣运车辆,不得驶出工地现场。发现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和项目监督机构;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渣土外运作业,对项目渣土外运全过程负责; ⑧必须服从各级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被责令整改的工地,必须按要求认真、及时、全面地进行整改;被责令停工的工地,非经同意,严禁复工。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与施工期间天气状况有较大的关系,难以定量分析。雨天地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直接外排会使周围水体的悬浮物含量增加,项目拟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少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筑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混凝土块收集后运输至厂区生产线作为原料、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耿马县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破碎、粉碎粉尘和造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设备进行除尘,未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原料堆存及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车间设置半封闭钢结构厂棚,雨天加盖篷布及地面硬化措施降低粉尘排放;烘干燃料废气经引风机引入管道进入旋风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1.5米的排气筒排出。 原料堆存及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破碎、粉碎粉尘和造粒粉尘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烘干废气和烘干燃料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二级标准(烟(粉)尘浓度≤200mg/m3,SO2≤850mg/m3);烘干燃料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氮氧化物≤240mg/m3)。 2、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作业; ②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 ③车间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 ④对噪声值较大的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消声等减噪处理,如在设备下增设防振垫。 使项目运营过程保持良好的噪声排放值,不影响周边声环境质量。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厌氧、沉淀处理,定期由附近居民清掏作农肥,无废水外排;雨水排水沟末端设置一个雨水沉淀池(容积5m3),主要用于收集厂区前30min的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车间粉尘包括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未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粉尘回用,继续加工;未收集的粉尘,项目须安排员工定期打扫车间收集后回用生产工序。原材料拆封及产品包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编织袋等,经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项目维修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源主要为喷淋塔循环水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危废暂存间。其中:喷淋塔循环水池将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及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循环水池做防渗漏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相关防渗要求建设。因此,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