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25 17:40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幸福镇海东村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幸福镇忙峨村,中心坐标为东经99°56'15.972",北纬24°6'43.233"

云县鑫盛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幸福镇海东村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5267.1m2,建筑面积9000m2,主要建设猪舍、办公生活区、环保区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总投资:1638.7万元,环保投资估算总计为29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14%。

施工期:

1.大气:

(1)土石方运输禁止超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垃圾的运输;

(2)建筑施工过程中严禁从空中抛洒废弃物,防止扬尘污染;

(3)场区地处山坡位置,风速较大,在旱季容易产生尘土飞扬。为抑制尘土飞扬和降尘,可利用移动式雾炮进行喷雾降尘,对施工作业区开展抑尘作业以减少危害及影响,以保护环境;

(4)设置施工围挡、篷布遮盖等措施,围挡配置喷雾降尘设施,可有效减少扬尘的影响范围,其影响范围可控制在项目施工区域内;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6)在施工工作面,建设单位应定制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干燥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遇到大风天气,应尽量避免土方作业;

2.废水:(1)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1座,容积为3m3,专门用于收集沉淀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2)施工人员粪便污水拟建1座卫生旱厕,待项目区建设完成后进行卫生填埋,同时,设置1个生活污水临时收集桶,容积200L,可接纳项目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专门用于收集沉淀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雨天径流废水含有大量泥沙,项目施工区排水沟末端设置1个雨水收集沉砂池,容积为75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或项目区晴天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土石方、土建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旱厕粪污。

运营期:

1.废水: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在项目区域设置雨水排水沟,前15min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沉淀池(12m3)收集沉淀后晴天用于厂区绿化,之后的雨水外排进入项目周边雨水沟渠。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容积均为0.5m3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容积均为10m3化粪池处理,并与养殖废水一起进入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集粪池+固液分离+调节池+黑膜氧化塘+沼液贮存池”)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作液态肥还田利用。

2.废气:(1)猪舍臭气:猪舍通风;及时清理粪污,每天清理2次;调整饲料配方,在饲料中添加EM活菌剂提高日粮消化率、减少干物质(蛋白质)排出量;猪舍定时喷洒除臭剂,降低臭气产生量;猪舍周边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

(2)有机肥发酵车间臭气:有机肥发酵车间设置顶棚、三面围挡、一面设置进出口(设有大门),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有机肥发酵车间外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堆肥物及时外送。

(3)粪污处理区臭气: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区周边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

(4)无害化处理设备恶臭:配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除臭后有组织排放。

3.噪声:(1)采用低噪声设备。

(2)对所有动力机械噪音均必要的减振装置,选用隔音效果好的建筑材料,风机安装消音器。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

4.固废:(1)项目猪粪、饲料残渣、沉渣、废弃垫料等运至有机肥发酵车间高温堆肥作有机肥还田利用。项目有机肥发酵车间容积约为450m3,大于(农办牧〔2022〕19号)中发酵腐熟要求:0.015×15×1600=360m3,可确保堆肥充分发酵腐熟,堆肥后可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等要求。

(2)项目病死猪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建设1套无害化处理设备,可及时处理病死肉猪。

(3)项目医疗废物、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然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沼气净化产生的废脱硫剂由换料的生产厂家带走回收利用。饲料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定期外卖给废品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饲料混合搅拌工段。

(5)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送至清运至大山乡垃圾收集点暂存,然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项目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用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间,然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7)食堂泔水经泔水收集桶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提出的措施执行。

2

幸福镇忙峨村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幸福镇忙峨村,中心坐标为东经99°56'14.614",北纬24°6'44.113"

云县幸福仁贵养殖场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幸福镇海东村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4200m2,建设内容为猪舍、办公生活区、环保区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其中车辆浅消池、地磅秤、污水处理站、粪污棚、无害化处理间、事故池和雨水收集池依托“幸福镇海东村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相关设施处理。总投资:946.1万元,环保投资估算总计为6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68%。

施工期:

1.大气:

(1)土石方运输禁止超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垃圾的运输;

(2)建筑施工过程中严禁从空中抛洒废弃物,防止扬尘污染;

(3)场区地处山坡位置,风速较大,在旱季容易产生尘土飞扬。为抑制尘土飞扬和降尘,可利用移动式雾炮进行喷雾降尘,对施工作业区开展抑尘作业以减少危害及影响,以保护环境;

(4)设置施工围挡、篷布遮盖等措施,围挡配置喷雾降尘设施,可有效减少扬尘的影响范围,其影响范围可控制在项目施工区域内;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6)在施工工作面,建设单位应定制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干燥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遇到大风天气,应尽量避免土方作业;

2.废水:(1)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1座,容积为3m3,专门用于收集沉淀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2)施工人员粪便污水拟建1座卫生旱厕,待项目区建设完成后进行卫生填埋,同时,设置1个生活污水临时收集桶,容积200L,可接纳项目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专门用于收集沉淀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雨天径流废水含有大量泥沙,项目施工区排水沟末端设置1个雨水收集沉砂池,容积为75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或项目区晴天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土石方、土建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旱厕粪污。

运营期:

1.废水: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在项目区域设置雨水排水沟,前15min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沉淀池(12m3)收集沉淀后晴天用于厂区绿化,之后的雨水外排进入项目周边雨水沟渠。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容积均为0.5m3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容积均为10m3化粪池处理,并与养殖废水一起进入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集粪池+固液分离+调节池+黑膜氧化塘+沼液贮存池”)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作液态肥还田利用。

2.废气:(1)猪舍臭气:猪舍通风;及时清理粪污,每天清理2次;调整饲料配方,在饲料中添加EM活菌剂提高日粮消化率、减少干物质(蛋白质)排出量;猪舍定时喷洒除臭剂,降低臭气产生量;猪舍周边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

(2)有机肥发酵车间臭气:有机肥发酵车间设置顶棚、三面围挡、一面设置进出口(设有大门),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有机肥发酵车间外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堆肥物及时外送。

(3)粪污处理区臭气: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区周边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

(4)无害化处理设备恶臭:配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除臭后有组织排放。

3.噪声:(1)采用低噪声设备。

(2)对所有动力机械噪音均必要的减振装置,选用隔音效果好的建筑材料,风机安装消音器。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

4.固废:(1)项目猪粪、饲料残渣、沉渣、废弃垫料等运至有机肥发酵车间高温堆肥作有机肥还田利用。项目有机肥发酵车间容积约为450m3,大于(农办牧〔2022〕19号)中发酵腐熟要求:0.015×15×1600=360m3,可确保堆肥充分发酵腐熟,堆肥后可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等要求。

(2)项目病死猪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建设1套无害化处理设备,可及时处理病死肉猪。

(3)项目医疗废物、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然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沼气净化产生的废脱硫剂由换料的生产厂家带走回收利用。饲料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定期外卖给废品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饲料混合搅拌工段。

(5)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送至清运至大山乡垃圾收集点暂存,然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项目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用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间,然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7)食堂泔水经泔水收集桶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脂经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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