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17 19:50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2022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镇康县南伞镇田坝村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园区建设(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22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镇康县南伞镇田坝村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园区建设(二期)

镇康县南伞镇南伞村街子队组后山黄鳝水

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987.33㎡,建筑面积为4020.90㎡,建设二层框架结构生产车间一栋;架设给水管网长约为1110米,建设蓄水池1个,蓄水量500m³、进场道路约1.6公里以及相关场内道路;项目对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进行提升改造增加一台污水处理设备;相关绿化及挡土墙等。项目总投资1499.54万元,环保投资128.75万元,占建设总投资万元的8.59%

施工期:

1.大气:①施工单位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及对运输车辆进行清理,避免造成运输道路上泼洒及车轮上粘附渣土,致使运输道路粉尘量的增加,从而增加运输扬尘量;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避免由于道路的凹凸不平造成运输车辆的泼洒。

②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其他建筑材料堆放应严格管理,将建筑材料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

③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为3—5次;在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

④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管理等。

⑤施工场地出入口5m内进行混凝土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须冲洗后出场。

⑥施工运输车辆的车厢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的车辆保持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场地和道路洒水。

3.噪声:①施工单位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施工场地中间。②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避免大型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③运行保持车辆良好工况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执行后,可有效地降低施工噪声,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减少施工,合理调度,严禁车辆超载超速,经过居民区时禁止车辆鸣笛,出入场地低速、禁鸣。

4.固废:①施工过程中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运至项目区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③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重复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运往项目周边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进行堆存。

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各生产车间废水经收集后,全部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排入镇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采用沉淀分离+水解酸化类+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能够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畜类屠宰加工的三级标准及(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A级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恶臭

①对生产区每天喷洒一次生物除臭剂,加强屠宰加工车间、加工车间通风,建设排风系统;每天生产完成后,对生产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洗;加强待宰间清洁管理,采用干清法对粪便及时处理。

②毛类、蹄壳收集于封闭的毛类暂存间内进行低温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同时每天喷洒一次生物除臭剂。

③对污水处理站每天喷洒一次生物除臭剂,在其周围地面设绿化防护带,种植吸附性强的植物。

④对临时堆粪场采取每天喷洒一次生物除臭剂,周围地面设绿化防护带,种植吸附性强的植物。

⑤加强绿化,尤其是临时堆粪场、污水处理站周围,厂区道路两旁及厂界边缘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本地乔灌木树种,建设3m的绿化隔离带,使厂区绿化形成多层隔离,尽量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2)项目厂区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再建居住用房、学校、医院等与项目不相容的敏感设施。

3、声环境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设备及时维护、安装减振垫、厂房/构筑物阻隔及绿化等噪声治理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待宰圈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即产即清,每天运至临时堆粪场,临时堆存后作为农家肥外售。

(2)病死猪及检验不合格产品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

(3)胃肠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统一收集后运至临时堆粪场,临时堆存后作为农家肥外售。

(4)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

(5)项目运营期不对蹄壳、毛类进行加工,不在厂区内进行晾晒。毛类及蹄壳收集于封闭的毛类暂存间内进行低温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

(6)包装废物交由废品收购站或重复使用,不能重复利用的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7)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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