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植被保护措施:(1)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项目选址和用地应合理规划。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国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以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活动区域应严格控制,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2)为了保护当地的森林植被,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并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同时,应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乱砍滥伐。(3)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4)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5)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6)在南捧河自然保护区与项目区相邻处,在项目区内一侧设置2.5m围挡,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内。 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2)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问题。 (3)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4)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5)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除尘控制: 安排一辆洒水车在施工现场驻扎。施工人员应定期使用该车对现场进行洒水降尘。此外,请使用防尘网覆盖散料堆放区,并确保及时回填和压实土石方。(2)运输管理: 确保所有项目运输车辆均采用篷布遮盖,并严格禁止超载。这将防止砂石、水泥和其他材料的散落,从而导致二次扬尘污染。请还安排专人定期维护和清洁运输道路,并进行洒水降尘。驾驶员应减速通过村庄道路。(3)表土场管理: 在表土堆放区设置临时隔离栅,并使用彩色布盖进行临时覆盖。在表土装卸作业期间,请进行洒水降尘。(4)混凝土拌和系统管理: 混凝土拌和系统应距离居民区至少200米,并安装围挡以防止扬尘污染。(5)车辆维护与管理: 加强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并严禁使用超期服役或尾气超标的车辆。在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流量,以防止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油耗低、排放少的施工车辆,并选择优质燃油以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4.水污染防治措施:(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2)在升压站施工场地区设置一个3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3)在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一个1m3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中,不外排。(4)在施工营地附近设置一个旱厕用于处理粪尿污水。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5)在施工营地内各设置一个1m3的隔油池和一个2m3的沉淀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丛或草地的浇水,不外排。、 5.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在与居民区临近一侧的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围挡,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2)运输材料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3)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4)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5)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避免施工噪声扰民。禁止在夜间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1)项目内产生的剥离表土不得随意堆放,并对项目内的表土临时堆场进行采取土工布遮盖、设置临时拦挡措施。(2)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3)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方。(4)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地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5)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厨房设置抽油烟机,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2)隔油池、化粪池设施均设置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2.水污染防治措施:(1)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2)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3)项目办公生活区附近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和1个6m3的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周围耕地浇灌,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严格按照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3)升压站主变压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外围应设置围墙进行隔声。(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项目升压站区设置一间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2)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执行。(3)设置专门废旧电器组件设备收储间,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进行存储,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置。(4)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集中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为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光伏电池板下农作物和低矮林木种植保留合理的空间。(2)实施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农作物、低矮草本、灌木等植物的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喜阴、耐寒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物种。(3)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还要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4)严禁超越生态红线,严禁将施工设施、施工营地设置在生态红线内。(5)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让施工人员明确知道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依据相关规定,施工阶段应加强施工管理及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区周边的植物,尤其是保护植物。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增强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7)在施工区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及警告牌等措施进行宣传,树立施工人员的模范环保意识。 6.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1)为了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本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应该设置3米安全防护距离。在后续设计中,应该尽量将主变压器布置在升压站的中间位置,远离围墙。(2)在设计升压站设备时,应考虑使用合理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应该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3)为了控制绝缘与表面放电,应该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并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4)在安装高压设备时,应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加弹簧垫后,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以减少因接触不良引起火花放电。(5)为了确保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的安全,应该设置相应的警告牌。升压站四周应修建围墙,并禁止在升压站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房。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