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上式,对污水处理站池体进行加盖设置,能很好地防止臭气逸出,建设单位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周围绿化带建设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气体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该允许浓度的要求。 (2)声环境: ①水泵、风机、配电设备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于专用设备房中,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风机、泵、变电设备等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加装减振垫,风机进风口加装消声百叶窗; ③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管理,院内车辆禁止鸣笛,除救护车和急诊病人用车外,限制医院进出机动车辆。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同时运行的情况下,项目区院界东、西、南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项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3)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汇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一起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MBR一体化设备处理+消毒)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常日清。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存时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临沧市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未被污染被判定为非医疗废物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云南蓝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化粪池污泥:生活区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医疗区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化粪池污泥加药消毒完成脱水后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加药消毒完成脱水后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