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一、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场地扬尘 (1)施工场地地面、进出施工现场的路面应尽量硬化处理,并做到每天定时洒水,在晴天大风季节加大洒水力度,视情况增加每次洒水量,每天洒水次数不少于5次; (2)施工工地尽量实行蓝色彩钢板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围挡采用硬质材料制作,如彩钢围挡、PVC围挡、混凝土砖墙围挡等。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3)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4)基础施工阶段应当做到:①必须公示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负责人信息;公示属地监管部门投诉电话;②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必须美观、整洁并100%标准化围蔽;③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内道路及通道需硬化或覆盖(硬质材料);④基坑周边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土方开挖区域,应使用湿作业法取土并洒水降尘;⑤非作业区裸露土体100%覆盖或绿化;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100%覆盖或袋装化处理;建筑材料和施工器械必须码放整齐。 (5)主体施工阶段:①作业区必须100%洒水降尘;②非作业区裸露土体100%覆盖或绿化;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100%覆盖或袋装化处理;建筑材料和施工器械必须码放整齐。 (6)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严禁超高、超载运输; (7)施工现场存放用于回填的土石方及裸露的地表采用防尘网(布)进行覆盖,洒水降尘。 (8)进出口设置洗车点,对出场车辆的车轮、车身、车槽帮等易积尘部位进行冲洗,以保证车辆整洁上路; (9)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2.装修产生的废气 由于该项目紧邻办公、居住区等,本次环评对施工期减缓大气影响提出以下措施: ①施工粉状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 ②施工物料堆放在室内并采用篷布覆盖,避免露天堆放产生扬尘。 ③施工区域与同楼层办公区域间设置临时围挡,减少粉尘扩散蔓延。 ④施工废料应及时清理,禁止高空抛洒。 ⑤建筑材料采用健康环保的建筑材料,降低有机废气的产生、排放。建设单位严格把好材料关,选择污染少的优质材料,装修时加强室内通风,尽可能减少装修带来的气体污染。 二、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 1.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及场地施工用水,用水量比较小。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永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三、施工期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②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低。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严禁车辆进出工地时鸣笛等。 ③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m高围挡,对施工噪声进行阻隔,减小噪声对附近办公区和住宅区的影响。在靠近关心点一侧施工时,尽量将设备设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 ④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城市建成区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若确需这两个时间段施工的,应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要事先公告周围居民;张贴安民告示,告知施工作业时间,以便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 ⑥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⑦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下,强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使用。 ⑧物料运输安排在白天,途经村庄和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⑨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对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 ⑩施工车辆在运输前需对路线进行勘测,需要加固整修的道路应及时处理,对路径的沟坡和坑洼路面等,应在出车前向押运人员交底,重车在泥泞、弯路等地段需减速缓慢通过。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建设、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砖石和建材等废弃物。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建筑、装修垃圾产生量约为10t,将垃圾简单地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收集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故施工期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②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收集至周边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③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或周边绿化覆土,无弃方产生。 运行期: 1.废气防治措施:实验室有组织酸性废气经废气吸收塔吸收处置,有机废气经废气活性炭吸附箱处置,处置后废气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实验室器皿第一道、第二道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污水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最终进入永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风机安装减振底座,并通过房屋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对周围办公区域的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包括未沾染试剂的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实验室危险废物:实验室危险固体废弃物:包括过期化学药品及试剂、存放过化学药品废弃容器,过期失效的固体、粉末、实验残渣及滤渣等,定期移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 实验室废液:本项目玻璃仪器洗涤过程中产生高浓度的酸性废水、碱性废水,有机废水回收有机溶剂后残液,废水沉淀物以及过期的废化学试剂均根据其化学性质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4)废活性炭:拟建项目实验室通风系统的活性炭过滤装置填装的活性炭全部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中和沉淀池污泥: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需先经中和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