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10 20:21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理州中青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城北加油站新建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文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打雀山小组环城东路旁

大理州中青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阳光恒业有限公司

项目加油站占地面积为3368.67m2。项目新建1栋站房,1栋辅房,1个油罐区,油罐区设置50m392#汽油储罐1个,30m395#汽油储油罐1个,50m30#柴油储油罐1个,均为双层油罐,总储油量为10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属于二级加油站。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零售业务、站内便利店等相关的销售服务,不涉及汽修和洗车服务。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厂界应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他细粒散装材料应统一堆放,并用篷布遮盖,避免露天堆放,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

(3)对运输粉料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覆盖篷布,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尽量降低装卸高度;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堆放,且采用篷布遮盖;

(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场地周围应当设置围护和喷雾装置;工地出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容积5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雨天地表径流经施工场地内的截排水沟、沉砂池(容积6m3)收集沉淀后回用作施工用水,不外排。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或建一定高度的夹层中空墙隔音降噪;

(2)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设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项目建设方应在周边地区张贴安民告示,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及路线,尽可能远离居民区;

(3)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项目区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余运至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设置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机油气回收装置及储油罐大呼吸油气回收系统,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油气排放量为0.4905t/a,呈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中备餐间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余生活污水、外来人员冲厕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进入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上述所有废水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翔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场站进出口设置标识,限制鸣笛并要求低速行驶,降低交通噪声;(2)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规范操作;

(3)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

(4)加油站面向西面、南面及东南角靠保护目标处均设高度不低于2.2m的实体围墙。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备餐间隔油池废油清掏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储油罐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洗,清洗产生的油罐残渣及废液(HW08-251-001-08)由清洗单位收集运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三级油水分离池废油(HW08-900-210-08)、废消防沙(HW49-900-042-49)、含油抹布、手套及工作服等(HW49-900-041-49)分别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箱,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暂存箱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的相关规定。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加油站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规范的加油作业和及时维护设施设备等措施来减少油气废气的产生量;

(2)储罐区、输油管线及危废暂存间、三级油水分离池应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储罐区、输油管线沿线防渗效果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要求;

(3)隔油池、化粪池、环保沟、卸油区、加油区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效果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要求;

(4)站内地面、道路及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为简单防渗区。设置液位报警监测系统、采用双层储油罐且采取防渗、防漏、防腐处理等措施,降低油品泄漏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影响;油路管线采用无缝双层钢管,使用焊接工艺,敷设于地下;在油罐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设置一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在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来降低对地下水的影响。

其他按照报告提出的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