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为保护工程区内的生态环境,在环境管理体系指导下,施工期进行精密设计,尽量少占用土地,减少施工工期和施工范围,以减轻施工对周围自然植被、地形地貌等环境的影响。具体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施工线施工,禁止占用生态红线、天然林、基本农田、耕地等。 ②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对于被占用的林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③进一步优化施工道路、集电线路设计,尽量缩短路线长度和高大边坡,减少临时用地面积。 ④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通过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对施工范围外树木进行砍伐,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严格烟火管理,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 ⑤场内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采矿道路及乡村道路,施工尽量不破坏灌木植被。 ⑥工程建设开挖时,应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覆土;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草复绿,项目区植草复绿时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并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落实水土保持设施。 (2)动物影响减缓措施 为保护好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减少施工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①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 ②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交给林草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③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施工区内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水体保持措施 (1)茶光互补光伏项目是将茶园和光伏发电项目相结合,保留现有茶树,充分利用茶地上部空间,安装光伏支架和铺设光伏板。光伏板阵列区除光伏板基础、围栏基础部分外,其余区域均为保留的茶地,后期对光伏板基础、围栏基础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对损坏的茶树进行恢复。 (2)升压站多处于比较平缓的地带,除自身基建期有一定的水土流失外,在使用过程中基本已经被建构筑物、硬化、绿化覆盖,水土流失基本可以达到微度。对于开挖面和开挖料填筑形成的边坡应该采取喷锚护坡、撒播种草等措施及时进行防护。 (3)集电线路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电缆沟、塔基基础等开挖区域,主要在施工期对临时堆土等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除塔基基础等占地外,占用耕地的区域采取复耕后进行农业种植,其它区域主要采取撒播草籽进行绿化恢复。 (4)交通道路区包括边坡防护、截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以及道路边坡绿化和施工期临时防护措施。道路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开挖均较大,其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道路边坡。交通道路区需加强拦挡及排水措施,并对坡面加强绿化。 (5)施工生产区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区、材料仓库等临时占地区域。该区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临时覆盖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进行土地整理,恢复植被。一般采用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恢复。 (6)临时表土堆场区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 (7)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①主体设计的工程措施 A、工程措施:升压站区道路及硬化区雨水管314m,边坡区浆砌石截水沟492m、浆砌石排水沟155m、排水涵管(DN500)28m、沉砂池2座;集电线路区架空线路区浆砌石截排水沟10m。交通道路区新建道路浆砌石排水沟580m、沉砂池3座,扩建道路浆砌石排水沟925m、沉砂池2座。 B、植物措施:升压站区绿化区撒草绿化0.01hm²,边坡区撒草绿化0.10hm²。 ②水保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A、工程措施: 光伏发电系统区:光伏阵列区防溅蚀沟7924m;方阵内直埋线路区表土剥离0.04万m³,表土回覆0.04万m³。 升压站区:建构筑物区表土剥离0.03万m³;道路及硬化区表土剥离0.11万m³;绿化区表土剥离0.01万m³,表土回覆0.01万m³;边坡区表土剥离0.06万m³,表土回覆0.02万m³。 集电线路区:直埋线路区表土剥离0.01万m³,表土回覆0.01万m³,复耕0.04hm²;架空线路区表土剥离0.03万m³,表土回覆0.03万m³。 交通道路区:新建道路表土剥离0.04万m³,表土回覆0.03万m³;扩建道路表土剥离0.09万m³,表土回覆0.04万m³。 施工生产区:表土回覆0.13万m³。 临时表土堆场区:表土回覆0.10万m³。 B、植物措施: 光伏发电系统区:光伏阵列区撒草绿化7.41hm²,防溅蚀沟撒草绿化0.77hm²;方阵内直埋线路区撒草绿化0.83hm²;箱变区撒草绿化0.05hm²。 集电线路区:直埋线路区撒草绿化0.18hm²;架空线路区撒草绿化0.18hm²,灌草绿化0.26hm²。 交通道路区:新建道路边坡绿化0.17hm²,扩建道路边坡绿化0.30hm²。 施工生产区:灌草绿化0.43hm²。 临时表土堆场区:灌草绿化0.30hm²。 具体工程量为:绿化面积10.88hm²,需定植茶树3175株,爬山虎3122株,草籽870.40kg(光叶紫花苕子855.20kg,狗牙根、白三叶各7.60kg)。考虑10%补植率,需茶树3493株,爬山虎3434株,草籽957.44kg(光叶紫花苕子940.72kg,狗牙根、白三叶各8.36kg),全面整地10.88hm²,穴状整地6297个,抚育管理10.88hm²。 C、临时措施: 光伏发电系统区:光伏阵列区临时覆盖1.09hm²,方阵内直埋线路区临时覆盖0.25hm²,箱变区临时覆盖0.05hm²。 升压站区:道路及硬化区临时排水沟314m;绿化区临时覆盖0.01hm²;边坡区临时截水沟492m,临时排水沟155m,临时覆盖0.44hm²。 集电线路区:直埋线路区临时覆盖0.24hm²;架空线路区编织袋装土112m,临时截排水沟10m。 交通道路区:新建道路临时排水沟580m,临时覆盖0.17hm²;扩建道路临时排水沟925m,临时覆盖0.30hm²。 施工生产区:临时覆盖0.18hm²。 临时表土堆场区:临时拦挡337m,临时覆盖0.30hm²。 具体工程量为:编织袋填筑及拆除535.90m³,土石方开挖594.24m³,无纺布10900m²,土工布20740m²。 3、施工期对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部分光伏阵区距离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较近,为避免施工期间对评价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的影响,需采取相关措施,其采用的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光伏方阵靠近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一侧设立警示牌及围栏,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禁止任何施工人员跨越围栏到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区域活动,禁止施工扰动区域超出项目用地范围线,最大限度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 (2)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天然林内设置“三场”,禁止在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区域堆放施工生产生活材料。施工结束后对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及水土保持措施。 (3)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天然林、公益林,施工期“三废”按要求合理处置,保护农灌沟渠,避免施工对沿线农灌系统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临时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遮挡围墙,施工场地面向村庄一侧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并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3)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4)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 (5)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6)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7)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 (8)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9)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5、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项目未设置施工生活区,租用民房作为现场办公生活用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田地农肥使用,不外排。 (2)建筑施工废水:每个施工生产区设置1个沉淀池(5m3),共5个,对混凝土系统废水和工具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雨季径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选择好临时表土堆场,并建设拦挡、覆盖等水土防护措施,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凹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有效拦截雨水对施工面冲刷。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初期雨水池,共设置5个,分布在各片区,每个沉淀池容积均为3m3。场地内雨季径流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于场地,剩余部分再外排,减轻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4)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5)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下游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6、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 (3)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5)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6)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 (7)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对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可搭简易棚围护降噪,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9)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采取建设隔声屏障措施。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7、固废处置措施 (1)废弃土石方:工程建设无外借方及永久弃方产生。表土堆场堆放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周围建设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撒草绿化,土石方开挖对环境影响小。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转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4)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回收再利用。 (5)车辆运输散体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光伏板下全部实施茶光互补,在已有茶园铺设光伏板。严格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4.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荒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3)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6)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原用地类型,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7)在满足光伏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 (8)项目光伏板区建设完成后,后续根据土地利用类型规划实施茶光互补。本环评要求,运营期为恢复生态环境,光伏阵列区建设完成后尽快实施茶光互补,以达到形成无地表裸露的目的,控制水土流失及生态系统稳定运行。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1套抽油烟机,将食堂油烟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 (2)隔油池、化粪池均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 (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1m3)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2m3)处理,然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道路浇洒用水,不外排,同时设置一个5m3中水回用池,用于雨天暂存经处理达标的水。 (2)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在对电池组件进行水清洗的同时,废水可直接作为茶树的浇灌用水,不外排。 (3)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 (4)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基础减震布置;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建设单位建设升压站厂界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m并在升压站周边种植绿化带。 5、固废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自行转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2)隔油池油渣及食堂泔水:采用泔水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3)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废旧光伏电池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临时暂存点,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后期由设备生产商回收处置。 (6)变压器废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储能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本项目升压站东北角设置1间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30m2。危废收集的同时应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尽量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以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 处进行密封;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3)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5)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 (6)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7)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8)根据《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m所形成的区域划分为其他电力设施保护区。目前本项目升压站围墙外3m内无建构筑物等分布,后期运行也应加强宣传和管理,禁止在变电站围墙外扩3m所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建建筑物。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升压站内主变压器下方设置1个5m3集油坑,变压器附近设置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40m3。 在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设置18个集油池,每个2m3,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的泄漏油。主变压器及箱变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球墨铸铁管输送至事故油池存放。 (2)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集油坑、事故油池、危废暂存库须进行防渗处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升压站占地区域内综合楼、仓库及道路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3)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4)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执行。 (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6)在项目建设完成正式运营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