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2-06 17:29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班右茶光互补发电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岩帅镇班色村附近。地理坐标:东经99°36′15.804″~99°36′25.086″,北纬23°12′01.887″~23°13′39.605″之间。

华能澜沧江(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装机规模为35MW,直流侧43.8553MWp。包括12个光伏方阵,由6个3.6MW、2个3.3MW、1个2.4MW和3个1.5MW光伏子方阵构成。工程采用容量为71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的运行方式,共有光伏支架2206个,采用300kW 组串式逆变器117台。项目占地面积67.6674hm2,其中永久占地0.0420hm2,临时占地67.6254hm2。《报告表》提出,由于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方案未确定,本次评价不包含35kV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工程内容,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废气防治措施在距离较近的环境保护目标(班色村)附近施工时,施工场地面向村庄一侧设置临时围挡;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土工布覆盖易产尘材料、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及施工时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等。

2、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及施工时序;优化运输时间,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等。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澄清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旱厕定期由当地农户清掏作为茶园的肥料还田,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土石方挖填平衡,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运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植被和植物、野生动物、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的影响。

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觅食环境造成的影响有限。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运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较小。

项目用地不得超征地红线范围,施工活动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光伏组件最低端离地距离2.5m,桩基间列间距4.0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保存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种草植树等植被恢复措施,优先选用乡土种,禁止引入外来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太阳能电池板清洁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洁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回用于光伏板区底层浇灌用水,不外排。

2、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光伏电场区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光伏电场区场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太阳能电池组件;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即废变压器油,HW08 900-220-08)。废太阳能电池组件依托岩丙茶光互补发电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专业的维护公司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即废变压器油)依托岩丙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态影响

拟采取的减缓措施: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道路等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等。

5、环境风险

设置事故油池,容积满足100%事故泄漏;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等。

2

岩丙茶光互补发电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岩帅镇央瓦茶场周边。光伏列阵区地块中心坐标:东经99°33′6.529″,北纬23°10′58.042″;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99°35′50.439″,北纬23°11′43.338″。

华能澜沧江(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直流侧安装容量149.8952MWp,额定交流容量为120MW;本项目由38个光伏方阵组成,其中包括21个3.60MW光伏子方阵、6个3.3MW光伏子方阵、9个2.4MW光伏子方阵和2个1.5MW光伏子方阵。工程采用容量为71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的运行方式,共有光伏支架7540个,采用300kW组串式逆变器400台。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2×160MVA。项目占地面积202.4289hm2,其中永久占地1.4605hm2,临时占地200.9684hm2。《报告表》提出,由于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方案未确定,本次评价不包含35kV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工程内容,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废气防治措施在距离较近的环境保护目标(班色村)附近施工时,施工场地面向村庄一侧设置临时围挡;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土工布覆盖易产尘材料、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及施工时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等。

2、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及施工时序;优化运输时间,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等。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澄清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旱厕定期由当地农户清掏作为茶园的肥料还田,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土石方挖填平衡,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运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植被和植物、野生动物、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的影响。

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觅食环境造成的影响有限。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运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较小。

项目用地不得超征地红线范围,施工活动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光伏组件最低端离地距离2.5m,桩基间列间距4.0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保存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种草植树等植被恢复措施,优先选用乡土种,禁止引入外来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环境空气

项目厨房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

升压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规模为2m3/d),经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排入生活废水收集池作为升压站场区晴天绿化降尘用水回用,雨天储存,不外排。太阳能电池板清洁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回用于光伏板区底层浇灌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

光伏电场区场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场界外1m处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太阳能电池组件暂存于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专业的维护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化粪池污泥、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清掏后清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即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报告表》提出,危废贮存库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5、生态影响

拟采取的减缓措施: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道路等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等。

6、环境风险

设置事故油池,容积满足100%事故泄漏;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等。

7、电磁环境

拟采取的减缓措施: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加强高压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等。

8、环境风险

设置事故油池,容积满足100%事故泄漏;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设置遥视系统;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和保障、物资;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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