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2-05 17:18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县幸福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云县幸福镇幸福村委会下丙凤组(云南云县产业园区)

最美(临沧)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临沧众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3684m2,设置1条由搅拌主机、物料称量、输送、贮存和控制系统组成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和环保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42.5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时采取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密闭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土石方用于原料堆场低洼处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环境空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置4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原料筒仓粉尘。

原料筒仓粉尘:产生于4个粉料筒仓(3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污染物为颗粒物。每个筒仓仓顶配有1套脉冲反吹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分别由DA001~DA004排气筒排放。《报告表》核算:DA001~DA00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为16.31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有骨料输送、储存粉尘、搅拌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等,污染物为颗粒物。《报告表》提出:搅拌楼为封闭式的钢架结构,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无组织排放;砂石原料输送皮带加防尘罩,密闭输送;砂石料暂存仓设置于厂房内,砂石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厂区内的地面全部硬化处理,场内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并每天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2、地表水

项目不设生活办公区,生活办公设施依托云县幸福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

3、声环境

搅拌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根据《报告表》预测分析结果,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沉淀池沉渣清掏后清运至当地合法固废堆场;生活垃圾依托云县幸福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2

云县幸福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云县幸福镇幸福村委会下丙凤组(云南云县产业园区)

最美(临沧)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临沧众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11535m2,设置1条水洗砂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水洗砂污水处理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和环保工程。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时采取场地洒水抑尘,采用封闭运输,散料进行围隔和覆盖;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堆场粉尘、装卸粉尘、车辆运输粉尘、食堂油烟等,均为无组织排放。

粉尘:主要产生于破碎、筛分、堆场存储、装卸、车辆运输等过程,污染物为颗粒物。《报告表》提出:破碎、筛分工序在厂房内进行,破碎筛分过程为湿式作业,采用多孔喷水洒水管持续对物料进行冲洗,物料始终处于湿润状态,粉尘产生量较少;料仓和给料机均置于厂房内,给料口设喷淋系统;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均为封闭式厂房;厂区内的地面全部硬化处理,场内道路及时洒水降尘。

2、地表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8m3/d,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104.08m3/d。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洗砂废水、污泥压滤废水进入污水罐沉淀后,抽入浓缩罐进行絮凝沉淀,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

对产噪设备安装橡胶减震垫;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根据《报告表》预测分析结果,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泥饼压滤脱水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由附近的村民进行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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