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1-03 17:28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班列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来乡

国华锐新(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257.27hm²,规划装机容量为199.5115MWp/164.8MWac,本工程共设58个光伏发电单元。58个光伏发电单元经安装于各子阵内的组串式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升压后,分为7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本项目新建的220kV升压站。本项目升压站规划建设2台主变压器,本期建设1台170MVA主变压器,采用220kV三相双绕组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工程建设由主体工程(光伏电站及升压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2)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

(3)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5)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

(6)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升压站周边和场内布设临时排水沟,排导雨水和地表径流,采用土工膜防渗,末端修建沉砂池;综合加工厂设置1个施工机械清洗区,施工机械清洗废水采取防渗隔油池(容积不小于2m3)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施工营地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2m3的临时防渗旱厕对生活粪便进行收集处理,定期清理。施工人员的清洁废水排入临时生活废水沉淀池(1个,2m3)进行处理,经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2)对于35kV集电线路拟穿越的崇岗乡崇岗自然村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拟划定,目前水源地划定未批复),《报告表》分析项目35kV集电线路穿越拟划定的崇岗乡崇岗自然村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具备唯一性和不可避让性,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中的选线要求,采取优化设计方案,选择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无人机放线、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不在拟划定保护范围设置“三场”和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做好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随意在保护区范围内丢弃、贮存、堆放或填埋等措施减缓施工期间对水源保护产生的影响,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3)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4)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

(3)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5)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6)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

(7)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9)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采取建设隔声屏障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设过程中采取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集镇垃圾收集点处置;开挖土方表土分离用于绿化覆土;建筑垃圾收集后尽量回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统一暂存于施工临建区的综合仓库,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固废进行清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升压站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通过厨房烟囱排放,经空气稀释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均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

(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太阳能光伏板采用清水清洗,不添加清洗剂,清洁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升压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生活废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排入回用水池作为升压站场区晴天绿化用水回用,雨天储存,不外排。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不运行无噪声产生;项目光伏场区周围关心点声环境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不运行无噪声产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废太阳能电池组件、废逆变器由厂家更换回收;变压器事故废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废蓄电池由桶装或者袋装后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集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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