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17 22:07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木龙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乌木龙乡:铜厂街、大椿树

南能永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百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由光伏发电区(光伏阵列、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开关站、集电线路组成,装机容量为70MW(交流侧),共设22个子方阵,22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22座容量35kV箱式变电站,共安装148720块N型58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组件安装容量86.26MWp。光伏电站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期新建开关站35kV母线。

本项目第一年理论发电量为7818.35万kW·h,首年上网电量8325.4万kW·h,首年满负荷利用小时数1468.3小时,项目25年运行期内上网电量总计为194960.4万kW·h,多年平均上网电量为7798.4万kW·h,年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75.4hr。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942500m2,项目永久占地面积5025m2,临时占地面积937475hm2

项目总投资为29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18.6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1%。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2)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

(3)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5)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

(6)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设备冲洗区设置1个沉淀池(2m3),对设备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2)雨季径流:在开关站厂界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再外排,减轻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3)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4)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

(3)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5)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6)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

(7)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9)靠近上寨等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采取建设隔声屏障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弃土石方:工程建设无外借方及永久弃方产生。表土堆场堆放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周围建设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撒草绿化,土石方开挖对环境影响小。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3)生活垃圾:在租用的办公生活区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4)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在项目区内暂存,施工完成后委托单位处置。

(5)车辆运输散体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开关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1套油烟净化设备,食堂油烟应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

(2)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均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

(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开关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开关站内食堂废水经1个0.5m3隔油池隔油后,连同其他生活污水经1个2m3化粪池预处理,化粪池出水进入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m3/d),最终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回用于光伏板区底层林草浇灌用水,不外排。

(3)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4)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

(2)合理规划开关站平面布置,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

(3)合理布局站区,站区设计时考虑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种植一定数量的阔叶乔木,以起到吸收车间内部噪声的传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开关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自行运至清水河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2)废光伏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开关站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39753-2021)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

(3)废逆变器: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开关站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由设备生产商回收。

(4)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在危废暂存间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2

凤庆县桃花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起点:东经100°02'12.654",北纬24°29'11.978";

终点:东经100°02'54.136",北纬24°30'58.262"。

大唐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1回220kV架空输电线路,全线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线路路径长度约4.994km,本项目新建线路导线全线采用2×JL/LB20A-4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子导线呈2分裂排列,分裂间距为500mm;地线全线架设2根OPGW-100光缆(24芯G.652D)。本项目共计使用19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5基,单回路耐张塔12基,单回路耐张钢管杆1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项目总投资:1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62%。

一、生态:

(一)施工期:

1、避让措施

项目设计阶段已通过线路比选,全线避让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等生态敏感区,缩短了2.006km的线路。

2、减缓措施

(1)环评要求按照设计阶段提出的杆塔设计选取掏挖基础、挖孔桩基础、桩基础等用地及环境影响较小的基础型式;挂线采用无人机挂线等环境友好型挂线方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灌木及耕地等措施减缓生态影响。

(2)塔基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松雀鹰繁殖期为4-6月,营巢于茂密森林中枝叶茂盛的高大树木上部,画眉的繁殖期为每年的3-8月,塔基施工宜规划在3月前结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缓夜间施工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

3、修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对4398m2的临时占地,“边施工、边恢复”,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绿化;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可选用截头石栎、海金沙、小果栲、旱冬瓜、米饭花、毛八角枫、圆果算盘子、茴茴蒜、厚皮香、沙针、红木荷等植物。

4、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用地范围,禁止超范围用地;施工合同中应补充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保护物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对受伤的动物,应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二)运营期:(1)对线路塔基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农作物及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严禁随意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捕杀区域内野生动物。

(3)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4)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5)不定期地巡查线路,特别是各环境保护对象,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保护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

二、废气:

(一)施工期:(1)塔基基础施工采取挖掏及挖孔桩施工,施工粉尘产生量较小,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粉尘排放。

(2)施工砂石料、塔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堆存点采取苫布遮盖。

(3)项目运输砂石料的车辆车厢采用篷布遮盖、车门密闭,禁止砂石料随意洒落,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二)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废水:

(一)施工期:(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沿线居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区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

(2)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搅拌冲洗所产生的废水,线路分段施工,每段所产生的生产废水很少,经简易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洒水(共19个,每个简易沉淀池规模为1m3)。

(3)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合同中应明确N19塔基施工纳入施工监理,施工过程遵守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使用商品砼,物料堆存毡布覆盖并远离陈家窝河,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固废。

(二)运营期: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四、噪声:

(一)施工期:(1)施工单位应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设备安装减振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2)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对位于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的塔基应限制夜间施工。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4)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经过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二)运营期: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时基本无噪声,仅在下雨或大雾时会产生连续性电磁性噪声,但其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其源强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对环境背景噪声影响不大。根据以往监测资料分析,输电线路正式运行后,在晴好天气情况下人耳在220kV线路下听不出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线路运行噪声贡献值很小,环境噪声基本与背景噪声相同。

工程建成投运后,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噪声监测工作,确保输电线路敏感目标处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标准要求。

五、固废:

(一)施工期:(1)施工建筑垃圾禁止乱堆乱放,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存点处置。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禁止乱堆乱放,设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乡镇垃圾堆存点堆存。

(3)塔基开挖土方就地回填或用于绿化覆土,禁止乱堆乱放。

(二)运营期:更换的废旧绝缘子串、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六、电磁环境:

运营期:结合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电磁环境影响环保对策措施,本次评价针对下一步施工设计,提出如下电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输电线路严格按照规程选择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2)单回段中三角排列段在最不利塔形情况下,按电力设计规程要求(在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7.5m)实施时,在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6.5m的预测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但在通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的预测值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经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本次评价要求,单回段在通过居民区时,三角排列线架设最低距地高度不得低于9.5m,投运后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3)双回段垂直排列段(不经过居民区)在最不利塔形情况下,在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6.5m的预测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本次评价要求,双回段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220kV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导线架设最低距地高度不得低于6.5m实施。

(4)在输电设施危险位置及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5)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3

沧源县班莫铅锌矿勘探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

昆明泉海矿业有限公司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勘探面积21.92km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1万地质勘测21.92km2,1/1万水、工、环地质测量(简测)21.92km2

1/2千地形地质测量(简测) 3km2,1/1万土壤化探测量3km2,1/1万物探测量3km2,钻孔1190m,槽探3000m3,土壤样品750件。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表土剥离粉尘、钻探粉尘、槽探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表土堆场粉尘采取篷布遮盖及洒水降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探矿作业点周围土石方禁止露天堆放,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起风产生扬尘。对于已经探矿完成的点,应该及时清理废土石,进行恢复植被。

(3)加强燃油机械管理、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机械良好状态,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在每个钻探点设置1座临时沉淀池,收集钻探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钻探过程,不外排。

(2)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进行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少量盥洗废水经塑料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表土剥离过程中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在表土临时堆场周边修筑排水沟渠设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本项目钻探、槽探产生的表土、土石方暂时堆放于钻孔点、槽探点旁,临时堆存点采用简单拦挡,同时采用篷布遮盖,并在临时堆放点周边修筑排水沟渠设施,待钻探、槽探完成后及时回填,并对作业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2)本项目产生的沉淀池底泥若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与钻探、槽探土方堆存在一起,若鉴定为危险固体废物,则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清运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

(3)生活垃圾使用现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勘查人员当天带回班灭、班界大寨生活垃圾收集点,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4)本项目产生的旱厕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5)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维护均委托专门的公司进行,维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由维护单位带走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槽探、钻探过程中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在勘探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乱砍滥伐,避免对周边植被造成破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合理安排勘察计划和作业时间,加快勘查进度,减少土方堆放时间,雨天不进行开挖,减少探矿活动引发的水土流失,临时堆渣处进行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每个钻探和槽探完工后,及时整理场地,回填覆土,边施工边进行生态恢复,使场地恢复原有的生境。

(3)合理安排好施工计划,减少土地压占。

(4)施工尽量保留或移栽优势树种,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

6、水土保持措施

(1)项目开挖过程产生废土石及时清理至废石堆放处堆放,在废石堆放处下方放置袋装土防护,表面采用苫布遮挡,防止雨水冲刷的水土流失情况。

(2)在勘探结束后,及时对槽探带、钻探井、表土临时堆场进行植被恢复。

(3)禁止在雨天进行探矿活动,雨天对钻孔、槽探带裸露地方进行篷布遮盖,临时堆渣处进行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

运营期

本项目为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整个项目仅涉及勘查期、勘查结束后的环境恢复期,生产活动均与施工期同步,不涉及运营期。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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