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围护和喷雾装置,施工场地内设置1台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颗粒物逸散性工程材料、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密闭式防尘网;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装载不能过满。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拟设置1座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等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区域四周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将雨天形成的地表径流收集至沉砂池,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排入周边雨水沟。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分散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存;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卸车、充装和超压放散及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均呈无组织排放。 保护措施:油罐车装卸自带油气回收装置,采用气相平衡管原理控制,管道密闭,绿化阻隔,稀释扩散。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拟建1个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隔油沉淀初期雨水。 ,项目区雨水经雨水管沟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②喷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1个,15m3)处理后,泵至消防水池回用于喷淋; ③生活污水近期由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委托耿马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派罐车清运至耿马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由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原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②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③为减小车辆经过村庄时产生影响,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旁村庄时,降低车速,文明行驶,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②不合格钢瓶统一收集后由检测单位(临沧正德液化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报废处理。 ③残液主要为液态石油气,暂存于残液储罐内,由供应商定期用罐车清运回收处置。 ④隔油油污用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⑤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做好分区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检查维护,出现渗漏情况要及时整改。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总图设计、工艺及设施单元、公用及辅助设施单元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等规范的要求。灌区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设置安全监控及联锁方案;配备固定式若干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三级防控措施、事故应急池、围堰,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项目运行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至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备案。 当储罐、管道等发生破损而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应根据前期的应急救援演练经验,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发生泄漏事故时立即关闭有关阀门,停止所有作业,及时组织站内工作人员及周边受威胁人员的转移,人员转移过程中严防火花产生,防止引发火灾及爆炸;对泄漏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截堵,防止漏液乱流蔓延,进入地表水环境而造成污染;及时联系区域应急部门,寻求相关救援部门的帮助。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