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1-04 09:42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5日-20241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沧市永康镇农光互补(十字路)能源综合利用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

南能永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建1110kV输电线路。线路起于110kV十字路光伏升压站,迄于220kV登科变110kV进线构架,全长15.2km,共建设铁塔39基。

本工程新增占地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塔基及施工临时占地。总占地面积1.2hm²,其中永久占地0.11hm²,临时占地1.09hm²


施工期

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工作,回顾施工期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使用优质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等措施,减少燃油废气。

2、废水施工废水已通过移动式铁槽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均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均通过民房污水处理措施处理。

3、噪声施工期已落实施工组织方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依托施工区域地形植被进行有效隔声降噪,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造成的叠加影响,施工期间未收到附近居民点投诉。

4、固体废物施工区域内设置垃圾桶,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联系环卫人员外运处置。

②本项目建设期间边开挖边回填,无弃方产生。

5、生态环境:①设计、施工阶段优化了线路路径,线路总体避让了环境敏感区, 对于线路(JC2-JC2+1段)无法避让怒江下游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调整JC2+1档距后采用高塔进行无害化跨越,施工期间未在红线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同时约束了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未对红线区域内的植被产生影响。②施工阶段优化了杆塔及塔基设计,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减少了塔基植被破坏;③施工期间已开展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未发现施工人员对各类野生动物乱捕乱杀,也未收到相关单位的处罚。项目施工未发现珍稀濒危的动植物,未对珍稀濒危的动植物造成影响

运营期

1、电磁环境:①线路验收时,对线路断面、敏感目标进行工频电磁场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②对沿线附近居民定期进行电磁影响培训及宣传活动,让周边居民对电磁辐射影响有正确的认知。

③定期巡检、维护本工程电磁环境保护设施,对沿线可能存在的电磁环境隐患进行处理。

2、生态环境:①对线路塔基处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④不定期地巡查线路,特别是各环境保护对象,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保护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⑤根据云南省林业厅颁布的《云南省古树名木》所列,评价区内发现未挂牌西南木荷Schima wallichii古树一株,距离jc54塔基直线距离185m。由于该株古树位于路边边坡上,靠近农田,容易受到人为活动破坏,建议设置围栏保护。因为古树立地条件特殊,围栏布置距离与高度综合以人摸不到树干为最低要求。围栏采用网格式围栏,围栏上悬挂安全、警示、宣传标语。

3废气: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4废水: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5噪声: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时基本无噪声,仅在下雨或大雾时会产生连续性电磁性噪声,但其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其源强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对环境背景噪声影响不大。根据以往监测资料分析,输电线路正式运行后,在晴好天气情况下人耳在110kV线路下听不出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线路运行噪声贡献值很小,环境噪声基本与背景噪声相同。

工程建成投运后,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噪声监测工作,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噪声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6固废:运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在常规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不外排。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2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卫生院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15'16.475"、北纬23°8'43.250"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卫生院

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卫生院占地面积为3909m2,建筑面积888.9m2,一栋4层住院楼,建筑面积792m2,一栋2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09.95m2,另有附属用房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设置床位43床,门诊平均每天就诊人数约10人。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项目不设置传染科。项目涉及的辐射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已建成运营,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至今未收到环保投诉。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异味、消毒异味、煎药异味等,均呈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异味:项目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主要来自污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池体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为罐体式,污水处理站定期进行消毒、除臭、除味处理,产生的少量异味经空气稀释后自然排放。根据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320日~321日对项目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等进行的监测结果,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浓度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即最高允许浓度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10、氯气≤0.1mg/m3、甲烷(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1

消毒异味、煎药异味:项目使用84消毒液对楼道、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处理,中药煎药过程会产生轻微中药煎药异味,上述异味产生量不大,通过空气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人员废水、住院人员洗衣废水、陪护人员废水、检验废水、医护人员废水、保洁废水等。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废水以及含汞废水。检验室产生的检验废液为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报告表》核算,项目废水产生总量为21.762m3/d。《报告表》分析,项目检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医护人员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即pH69,化学需氧量≤2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0mg/L,悬浮物≤60mg/L,动植物油≤20mg/L,石油类≤20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挥发酚≤1.0mg/L,总余氯≤8 mg/L)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限值(即氨氮≤45.0mg/L,总磷≤8.0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沧源县污水处理厂。根据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项目正常运行期间对项目污水处理站总排口的水质监测数据分析:项目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水质监测值可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可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限值。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噪声、风机噪声、车辆噪声以及人群噪声。

《报告表》分析,水泵等设备设减振浮筑基础、水管上设橡胶减振接头、设于独立设备用房内、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并设减振基础,进出风口安装消声装置。根据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320日至2024321日对项目区四周场界噪声的监测结果,项目四周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中药渣、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报告表》提出,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包装,分类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及时清运处置,项目医疗废物处置需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需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经过消毒处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中药渣等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3

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医佤医医院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1435.879″、北纬23°850.071

沧源佤族自治县中医佤医医院

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卫生院占地面积为1500m2,包括1栋医疗综合楼,一栋办公楼,以及医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设置床位43床,门诊平均每天就诊人数约30人。设置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民族医学科等,项目不设置传染科。本项目涉及的辐射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已建成运营,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至今未收到环保投诉。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消毒异味、煎药异味等,均呈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主要来自污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式设备,池体、罐体封闭,并对污水处理站定期进行消毒、除臭、除味处理,产生的少量异味经空气稀释后自然排放。根据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319日至320日对项目污水处理站上风向、下风向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等进行的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即最高允许浓度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10、氯气≤0.1mg/m3、甲烷(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1

消毒异味\煎药异味:项目使用84消毒液等对楼道、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处理,中药煎药服务会产生轻微中药煎药异味,上述异味产生量不大,且主要在室内产生,通过空气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

项目内不设传染科、口腔科,不产生传染科废水、含汞废水;医学影像科使用激光胶片,不产生显影废水;项目检验科为常规的血常规、尿常规和大便常规检测,主要采用触酶试剂,不产生重金属废水和含氰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洗衣废水、检验废水、医护人员废水、煎药废水、保洁废水等。检验室产生的检验废液为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报告表》核算,项目废水产生总量为16.4m3/d。《报告表》分析,项目检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同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即pH69,化学需氧量≤2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0mg/L,悬浮物≤60mg/L,动植物油≤20mg/L,石油类≤20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挥发酚≤1.0mg/L,总余氯≤8mg/L)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限值(即氨氮≤45.0mg/L,总磷≤8.0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沧源佤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根据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项目正常运行期间对项目污水处理站总排口的水质监测数据分析:项目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水质监测值可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可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限值。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噪声、风机噪声、车辆噪声以及人群噪声。

《报告表》分析,水泵等设备设减振浮筑基础、水管上设橡胶减振接头,风机等设备设减振基础等。根据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319日至320日对项目区四周场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沧源佤族自治县审计局、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协)噪声监测结果分析,项目东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可满足2类标准,即昼间≤60BA)、夜间≤50dBA),声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中药渣、化粪池和格栅、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紫外灯管等。

《报告表》提出,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包装,分类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处置,项目医疗废物处置需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化化粪池和格栅、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需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经过消毒处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中药渣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弃紫外灯管由厂家统一回收。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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