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14 18:27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

临沧市凤庆县雪山镇兴街村

云南雪山海盛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浑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加工车间(年产生物质颗粒5000吨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一条)、原料储存间和成品储存间,配套建设生活区、停车场等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遮盖封闭,封闭施工,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车辆出工地前清除表面泥土,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2~3次。 -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沉淀池容积拟建为2m³。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轻拿轻放物件,限制运输车辆车速,减少鸣笛。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堆放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处置。 - 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土石方开挖和回填活动分层进行,减少占地和环境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未占用项目占地范围之外的土地。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破碎机、筛分机和造粒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通过引风机(10000m³/h)将颗粒物引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烘干废气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厨房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5m的排气筒外排。生产车间、堆料区设置为封闭车间,配套安装抽排风装置。有组织废气运营期废气包括破碎、造粒、筛分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烘干产生的燃烧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及车间无法收集的少量颗粒物。项目排气筒不得低于15m,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要求。项目厨房使用清洁燃料,油烟经净化处理,外排烟气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的规定。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在运营过程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区员工生活废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处理后,清掏施肥,不外排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及车间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气包装袋以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等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布袋及车间收集粉尘及车间自然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化粪池污泥清掏施肥。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热风炉炉渣用作肥料施肥。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2

220kV南伞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在220kV南伞变电站预留区域新增1台240MVA主变。 2. 220kV出线最终出线6回,已建成2回,本期无新增220kV出线,本期新增#3主变220kV侧进线间隔。 3. 110kV出线最终出线16回,已建成13回,场地预留3回,本期无新增110kV出线,本期新增#3主变110kV侧进线间隔。 4. 35kV出线规划无35kV出线,仅接站用变及无功补偿装置,本期新建35kVⅢ段母线,同步新建35kV#3主变进线间隔1回,35kVⅢ段母线设备间隔1回,35kV电容器组间隔2回,35kV电抗器组出线间隔1回。 5. 35kV无功补偿前期工程已装设2×10Mvar+2×8.016Mvar,在35kVⅠ段母线上配置1×10Mvar的低压电抗器组,在35kVⅡ段母线上配置1×10Mvar低压电抗器组,本期新建2组电容器组,接至新建的35kVⅢ段母线,容量为2×12Mvar;新建1组35kV电抗器组,容量为15Mvar。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期间的扬尘。

2.废水处理措施:变电站施工应利用变电站已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禁土石方在站外随意弃置。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运营期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包括: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期间的扬尘。

2.废水处理措施:一期工程已建成完整的给水系统,本期用水沿用前期工程。本期工程用水合理。一期工程已建成雨水及生活污水排水管网,本期电缆沟排水均接入原排水系统内。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运行正常。

3.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声环境监测。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设置一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蓄电池及变压器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同时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系数≤1×10-10cm/s 。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3

110kV孟定变四期工程

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将原110kV孟定变1台25兆伏安主变更换为50兆伏安主变,新增10kV电气备用2回,新增1×3.006Mvar无功补偿装置,新增10kV消弧线圈并小电阻接地装置1套。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5m2。无新增出线、新征用地和拆迁赔偿。本次评价仅针对110kV孟定变扩建的四期工程。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的措施包括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利用变电站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以及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等。

2.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电气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站内配电架构的高度、对地距离和相间均保持一定距离,设备间连线离地面保持一定高度,从而保证围墙外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标准。

3.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变电站的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布置在站址中间,以尽量减小噪声对站外环境的影响;变电站采取均压、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和导体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降低电晕放电噪声;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建筑物顶部及场地雨水通过雨水口收集后经管道排入站外排水沟。变电站内的废水主要为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的生活污水。站内布设有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5.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和检修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到达使用寿命的废旧蓄电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存有一定数量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目前为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在市政管网未铺设至项目区所在地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6.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原材料由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通过检测核实不合格原因后返回生产线重新组装。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4

嘉伟米业年产60万吨粮食、食品深加工项目

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罕宏村委会者店组

嘉伟米业(临沧)有限公司

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年产60万吨粮食、食品,其中新建大米加工车间及仓库1间;新建玉米加工车间及仓库1间;新建公共卫生间、药品房及工具间1间;购置大米加工设备和谷物干燥设备;含室外附属工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线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大米加工生产线卸料、清理、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分级、抛光、色选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1#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DA001)”处理后外排;玉米(芝麻、绿豆、高粱)加工生产线筛分、转运运输、烘干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2#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DA002)”处理后外排;未被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经厂房阻隔、绿化吸附、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热风炉燃烧废气经“3#布袋除尘设施+15m 排气筒(DA003)”处理后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DA004)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餐饮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1 座,1m3)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1座,25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利用抽粪罐车清运至孟定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工业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等。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172.54t/a,此部分粉尘收集后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稻壳统一收集后可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稻谷清理杂质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米外售作为饲料原料使用。筛分杂质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物质灰渣和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户作肥料。废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应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统一收集并按照规定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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