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25-03-12 18:15 信息来源: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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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8号)《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临编复〔2019〕4号)《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及职责的批复》(临编复〔2021〕5号),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1.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决策部署。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上级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地方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拟订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拟订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规章制度、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11.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承担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负责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转件评审等管理规定;负责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管理;负责起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和工程建设标准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临沧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建设科(临沧市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办公室);

2.临沧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中心);

3.临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既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又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和“谋定而动、经得住问、抓得具体、随时反馈、不找借口、我是临沧人”六个关键词的30项重点工作量化指标为主线,以主攻3项重点、办好3件大事为关键,深化改革、狠抓落实、转型发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员干部要“正”,要“干”,要“实”,要“快”,正身律行,能干事、干成事,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将快的理念印在心里、砸实到行动上,打好“十四五”收官战,奋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1.建立30项重点工作量化指标体系

突出重点,实干争先,坚决完成30项重点工作量化指标:(1)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长12%以上;(2)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增长1%以上;(3)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以上;(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长6%以上;(5)新增入库入统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5户以上;(6)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4个小区6979户;(7)实施城镇旅居地产项目9个;(8)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2010套(间);(9)建设改造城市地下管网375公里以上;(10)开工建设海绵城市1.12平方公里以上;(11)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提升20毫克/升以上;(12)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平均浓度提升10毫克/升以上;(1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14)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2%以上;(15)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16)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7%以上;(17)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抗震改造581户以上;(18)打造乡村旅居重点村25个;(19)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整治率达100%;(20)每个县(区)至少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21)建设绿美单位16个以上;(2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平方米以上;(2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9%以上;(24)生态环境问题按期整改达标率100%;(25)行政处罚卷宗合格率达100%;(26)“城管六进(社区、小区、夜市、校园、医院、超市)”进驻率分别提高20%以上;(27)住房达标率60%以上;(28)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40%以上;(29)本地建筑企业中标合同金额占比65%以上;(30)遏制一般事故、严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主攻3项重点

(1)综合运用城市更新政策措施实施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工程。一是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2025年城市体检。加快历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扫尾,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6979户,在此基础上推动建设一批完整社区。以城市地下管网为重点,加快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城市停车、城市污水和垃圾治理等市政设施补短板,新建和改造城市地下管网300公里以上,争取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云县和双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项目建成投产,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持续开展绿美城市建设。启动主城区老纸厂、忙畔等10个片区930户城中村改造,推进双江县25户城市危旧房改造。二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以绿美单位创建为抓手,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即实施一个建设(建设绿美单位)、二个分流(雨污分流和垃圾分类)、三个杜绝(杜绝违章搭建、杜绝铺张浪费、杜绝污水直排)、四个共享(共享绿化、共享停车、共享公厕、共享文体设施)行动,合力治理“城市病”。1季度全面完成沿街强弱电“城市家具”专项整治,确保设施完好、干净、美观,常态长效加强管理。

(2)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切入点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是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统筹抓好存量政策巩固和增量政策落实,落实好信贷、税收等购房支持政策,改善商品住房供给,更好支持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重点做好问题项目修复,推动将合规房地产项目纳入白名单。建立全市商品房库存统计月报制度。推动地方国企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释放住房需求。持续做好“保交房”工作,积极推动商品房项目按期交付,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引导房企建设“好房子”,推动“四好”建设,加快谋划储备和推进一批支撑城镇旅居的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编制“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加快推动物业服务、中介服务等企业转型升级,深化红色物业和“学习环境好、服务环境好、自治环境好、互助环境好、和睦环境好”住宅小区建设。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等制度,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判,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二是持续加强住房保障。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供给,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10套。加快历年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扫尾和分配,配租入住3500套以上,帮助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实现安居。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全流程管理制度,细化申请、轮候、配租、退出等管理流程和政策指引。实施保障房小区服务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抓实分配管理、房屋质量和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小区安全管理、基层治理、智慧化管理5项工作。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18户。三是深化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采取规划认定一批、整改一批、自行拆除一批、强制拆除一批等方式,加快推进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住宅小区违章搭建问题巡查排查,发现一起,及时做工作处置一起,严控增量。

(3)以培育亿元企业为重点发展壮大建筑业。聚焦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主业突出、增长较快、创新带动能力强、业绩佳、效益好的亿元建筑业企业,每个县(区)新培育1户亿元产值的建筑企业。认真落实惠企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健全落实干部助企服务挂联制度,跟踪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把项目信息推介给企业、把各级政策通报给企业、把各类扶持兑现给企业,支持企业做强做优,着力稳住建筑业“基本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3.办好3件大事

(1)指标增长。全面抓好以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房地产开发投资等为龙头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30项重点工作量化任务,精准细化分解,强化调度研判,确保圆满完成。

(2)项目开工。坚持用项目引领统领指标增长、用项目引领统领重点工作、用项目引领统领风险防范、用项目引领统领作风建设,落实“细”和“实”两个字,敏锐捕捉项目、包装项目、储备项目、申报项目,加快项目开工、加速项目进度、加力项目建成。2025年计划实施项目286个、总投资417.91亿元(其中新开工110个、总投资244.39亿元,续建176个、剩余投资173.52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2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64.73亿元,续建项目62.27亿元),形成1:4的项目格局。各县(区)要以确定的2个亿元以上项目作为2025年住建速度的引擎,大抓项目、大干项目。

(3)风险防范。一是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全力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问题,杜绝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加强自建房安全监管,纵深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围绕信访投诉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较为集中的房地产、物业、公租房、棚户区、老旧小区、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做到信访投诉案件和矛盾隐患问题“双见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谋划好“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发展思路,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导向,加强上下左右衔接,谋深谋实“十五五”思路举措,编制符合临沧实际、引领未来发展的“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发展、建筑业发展、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专项规划,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转型发展。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牛鼻子”,把纪律作风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走深走实,持续抓好清廉住建十项行动,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走好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177929.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177929.8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0701728.35元,增长69.15%,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增加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177929.84元,其中:本年收入25177929.8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177929.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69876.29元,增长65.56%,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增加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177929.8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177929.84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0929.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2876.29元,增长2.48%,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266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67000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增加了保障性住房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007763.9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会议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其他交通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01467.4元。主要用于原渠道支付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8832元。主要用于原渠道支付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5208.4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413.6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4548.1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2513.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7976.59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381.1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保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2825.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000元。主要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人才招引三年行动计划一次性安家补助。

12.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配租型住房保障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657000元。主要用于保交楼专项借款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3265692元(其中:基本支出3265692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1843620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62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762977元(其中:基本支出762977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2361096元(其中:基本支出2361096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5208.48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208.48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7061.27元(其中:基本支出517061.27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7976.59元(其中:基本支出267976.59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928.88元(其中:基本支出66928.88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932825.4元(其中:基本支出932825.4元,项目支出0元)。

办公费203009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90元,项目支出1890000元)。

水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电费4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1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0000元)。

差旅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会议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公务接待费13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00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培训费48985.38元(其中:基本支出48985.38元,项目支出0元)。

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工会经费65313.84元(其中:基本支出65313.84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1242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元,项目支出8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32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7200元,项目支出2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退休费555299.4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99.4元,项目支出0元)。

生活补助20413.6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3.6元,项目支出10000元)。

费用补贴65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57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9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合计289000元,较上年增加181000元,增长167.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34000元,较上年增加101000元,增长306.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177人次。

增加原因为省级调研指导工作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5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元,增长10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元,增长10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原因为本单位保有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维修费增加。

(二)上级资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项目资金13667000元。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设定了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细化了项目批次、项目人次、服务对象满意度、可持续影响、质量、时效等绩效目标。各项目绩效目标内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202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整体绩效目标为基础,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1

3

4

5

6

7

8

9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经费

加快推进市政管网更新改造,2025年对各类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护城市安全运行,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市政管网新建任务

>=

100

公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市政管网改造任务

>=

50

公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编制《临沧市城镇燃气规划(2025-203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

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

>=

1.00

平方公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城市综合承载力

=

提高

人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监管经费

努力完成2025年市委、市政府下达各项目标任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培训工作

>=

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项目

=

完成项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编制《临沧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年度分析报告(2024年度)》

=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

=

按期建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

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保交楼专项借款业务资金

依法依规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工作要求,对经国家部委审核备案通过的保交楼清单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形成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经国家部委审核备案通过的保交楼清单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

2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专项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

2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657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完成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任务,较上一年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减少

>=

100

%

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资金

2025年度解决各类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为需要人群提供保障房租赁工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保障房出租业务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依据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忙角片区公租房租售收入执收使用的请示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

100000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解决2025年度各类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为需要人群提供保障房租赁工作

=

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住房配套设施合理,确保住房正常使用

>=

70

%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适配物业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

>=

60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居民满意度

>=

90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1831.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6.94元,上升0.3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1876458.32元,其中,流动资产351173.31元,固定资产1717852.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245618元,无形资产156181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1499.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894.16元,无形资产减少3370496.38元,在建工程增加500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828109.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887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部分工作涉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不予公开,公开数据与财政部门批复数据有出入,如需查询,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申请查询。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300111

附件【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31211345160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