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审〔2024〕33号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农垦永德糖业有限公司麦坝分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2-19 11:29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云南农垦永德糖业有限公司麦坝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云南农垦永德糖业有限公司麦坝分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等有关规定,经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云南农垦永德糖业有限公司麦坝分公司位于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鸭塘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由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制糖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9-2008)表2中的蔗糖制糖标准后,通过在线监测站房废水总排口外排进入麦坝河,污水排放量约为27.88万m3/a。

二、同意你公司在麦坝河设置1个入河排污口,排污口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215205°,北纬:24.270063°。排污口分类为工矿企业排污口。

三、你公司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四、你公司应在该入河排污口处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应包括:污水排放口图形标识,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经纬度坐标,排入水功能区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单位和监督电话(0883-2165008)等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标识牌的日常巡查和维护。

五、你公司应加强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按相关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管理。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此文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七、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现场环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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