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本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学法、普法和执法,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党组书记、局长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普法学法,自觉做尊法守法用法模范,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加快法治建设工作合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运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局务会、干部职工会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开展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等形式,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压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运用。印发了《2024年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学习培训计划》,我局4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全部合格。同时,利用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年内共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人员6次集中学习培训,完成部门执法人员60个学时的全员轮训,确保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覆盖,提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印发《2024年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建普法队伍、明确年度普法重点、普法宣传工作措施等。加大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力度,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进工地、进小区、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认真梳理2024年住建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6例,下发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强基住建领域典型案例的通知》,以案为鉴,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取得实效。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经梳理权责清单并进行调整,依法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20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32项,12项属于县区实施)、行政处罚253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2项、其它行政职权10项,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驰而不息转作风、提效能,通过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三压减”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从申请核准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27个工作日内,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将许可事项和服务、备案的事项、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规范监管。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双随机部门抽查计划事项15项、抽查检查48户企业,联合抽查事项7项。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开展增量审查、存量清理,重点围绕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和政策措施依规严格进行审查。本年度共排查《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综合性通知25份,均未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行为。
(四)加速推进行业立法。围绕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发展所需的重点难点问题,年均推进至少一项立法。2024年牵头起草了《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报审程序,待市政府印发。《临沧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同时,围绕城镇燃气安全,制定了《临沧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围绕农房安全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管理,制定了《临沧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临沧市农村房屋动态监测制度》《临沧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指导意见》;围绕维护招投标活动健康发展,制定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三项工作机制的通知》,保障行业行稳致远。
(五)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住建部令第55号),依据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履行职责,做到办案流程规范,杜绝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改进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坚持实施“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强化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理念,充分考虑执法对象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寓管理于服务中,在职责范围内帮助执法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对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违法行为,灵活运用教育、劝导、告诫等柔性方式文明执法。对涉及工程质量、燃气、自建房等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行为,坚持严管、严查、严处,坚决“零容忍”;加强行政处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指导,全面、客观、公正开展调查核实,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听证、陈述、申辩的合法权益,让执法更有温度、更富人情味,避免生硬执法引发矛盾冲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联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2024年1至12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共查处案件5405件(简易程序5159件,一般程序246件),共处罚款327.87万元;其中,生态环境处罚5.13万元,质量安全26.1万元,城市管理128.467万元,基本建设程序126.379万元,其他41.794万元。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先后下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已实现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等的实时录入和共享。2024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收到检察机关对我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开展矛盾风险摸排。围绕信访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房地产、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招投标、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领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投诉举报及矛盾隐患问题大排查工作,共梳理出全市住建领域信访矛盾隐患63件,并建立信访及矛盾隐患包保督办机制。下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及矛盾隐患包保督办工作的通知》,强化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方式,通过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积极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深化源头治理。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预拌混凝土质量、施工安全、扬尘治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海绵城市、防洪排涝、地质灾害、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城乡垃圾、房屋安全、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消防安全、历史文化名镇(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十九同步督导检查,全覆盖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实行台账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整改有难度的,制定方案督促整改;违法违规的,依法立案查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持续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城管六进”,推动城市管理重心向社区、住宅小区、夜市、校园周边、医院周边、超市周边下沉,精准掌握各类突出问题并及时协调处置化解矛盾,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矛盾。
二、2025年工作措施
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中心工作,“三聚力”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聚力“法治住建”,强化依法行政。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城市管理、招投标、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推动高质量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制定,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是依法规范履行部门职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内容合法、程序正当。完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自觉依法接受监督,加快以政务诚信为重点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落实《临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广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质效。
(二)聚力“速度住建”,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助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全面清理废除影响公平竞争的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静期”,规范涉企监管执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深化“八五”普法,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发掘行业资源创新普法形式,对内强化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对外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加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普法力度。
(三)聚力“关键小事”,深化依法治理。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作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头等大事”,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在保障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管理、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合理诉求,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围绕信访矛盾纠纷隐患集中的房地产、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招投标、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领域,常态化梳理排查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和矛盾隐患问题,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及矛盾纠纷包保督办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开展化解攻坚和疏导稳控,切实做到矛盾风险隐患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