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2-16 11:06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一、2021年工作情况

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特别是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八月重要回信”精神,深刻认识临沧在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中的重大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目标定位,扎实推进“生态美”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一)突出主攻重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扬尘污染、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源、柴油货车综合治理,落实错峰生产、限产限排、人工增雨增湿以及秸秆、落叶、垃圾露天焚烧管控等措施,有效管控重污染天气发生,临沧市中心城市临翔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0%,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28微克/立方米,达到省级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聚焦重点断面,坚持问题导向,千方百计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市纳入考核的11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金属减排等按要求推进落实。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生态环境工作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严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组织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12件,罚款金额1318万元,受理查办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440件。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37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办结36件,正在办理1件(即临翔区博尚镇生活污水排入博尚水库及博尚水库周边建设凉亭、栈道影响水源等问题),已整改督察反馈问题1件(即毁林种茶问题),其余12件加快整改。坚决抓好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目前已整改问题1433个,正在整改108个;立案查处企业64家,已办结58家,正在办理8家。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968个,已整改863个,正在整改105个。

(三)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政策,紧盯投资导向,局领导跑省厅、找部门、要项目,全力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和争资工作,年度内争取到位上级环保专项资金9475万元(不包含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纳入涉农整合的4100万元)、完成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24850万元,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5920万元、10000万元的160.05%、248.5%。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任务扛在肩上,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安排工作经费,组织干部规划家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环评审批服务项目建设,对明令淘汰、禁止建设和不符合国家、省及地方产业政策的重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助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绿色发展,对符合国家政策,特别是关系长远、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积极做好环评审批方面的服务工作,年度内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52个,指导项目业主网上完成环评登记表备案679个;累计核发排污许可管理发证326家,登记管理网上备案1180家;累计核发辐射安全许37家;累计核发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6家。

(四)从严管党治党,班子建设不断加强。严守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始终确保领导班子的政治信仰坚定、政治立场不变、政治方向不偏。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重要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试行)》等一批制度,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加强对行政许可、环境执法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一切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始终把发扬民主作为领导班子工作决策部署的前提和基础,自觉置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下,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研究议题100多项。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心齐气顺、运转顺畅。

(五)提振干部信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强化培训,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的综合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培训班培训229人次、市级各类培训班培训412人次,邀请省级专家到临沧授课4场次,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101人。二是正向激励。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完善日常考核评价体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氛围,激发干部队伍“敢担当、善作为”的精气神。今年以来,提拔使用科级干部2名,晋升职务职级干部4名,事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同级别晋升12名。目前,正协调增加领导职数、配齐领导班子、调整职级职数核定方式并给予职级晋升,最大限度地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管理。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明理、增信、崇德的同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目前,局领导班子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执行法规条例的高度,提出并正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正致力于解决“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遗留问题,着力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加油鼓劲、提振信心。

(六)统筹协调兼顾,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出台《临沧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临沧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权责清单更加明晰规范。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排查、整改、消除生态环境保护隐患,为COP15大会顺利召开体现“临沧担当”、做出“临沧贡献”。组织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通过省级审查、公示。抓好生态环境宣传宣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政许可改革等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在带领全局抓好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思想重视不够,督促整改不到位,开展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污水直排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导致市局党组被市纪委问责。二是临沧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加之受水土流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生态环境问题及河道采砂、高速公路施工不规范等人为活动影响,尤其是部分区域城乡面源污染严重,部分断面水质波动大,稍有松懈即出现反复,城镇过境河流水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双江县勐勐河南宋和博尚水库“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个别月份下降到劣Ⅴ类;凤庆县凤庆河平村、永德县帮控大桥和临翔区大文3个省控断面部分月份水质超标。三是今年的空气环境质量虽已达到省级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但较去年同期相比仍有所下降,且从全省129个县(市、区)1月至10月的排名情况看,后20名我市占4名,其中耿马自治县排名倒数第3名、沧源自治县排名倒数第10名、镇康县排名倒数第11名、双江自治县排名倒数第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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