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自然资源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临沧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以及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一是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建设法治机关为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具体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二是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开展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按照《2022年临沧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好相关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规划馆、“融媒体”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教育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四是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强国、网络在线学习、公务员在线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会议、支部学习、职工大会学习等形式,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投入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来,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五是举办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8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77个乡镇分管领导,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等139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政策法律法规解读、规范标准讲解、案例分析,来自云南省自然厅的7名专家领导为培训班进行了精心的辅导,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好“六个一”便民行动,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一网通办”系统建设,充实网上办理事项,提高易用性,全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上线,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众满意度。
一是全面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积极完善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后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的项目选址云踏勘工作,5天以上的实地踏勘和2次审查会缩减为1次会议1个工作日办理,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质量,节约了工作成本。共审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份,总面积2024.4255公顷。制定印发了《临沧市自然资源规划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共审查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件24宗2645.7405亩。审查上报成片开发方案3个。
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全市共登簿19.8万条,颁发证书10.8万本、证明7.5万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率达99.97%。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率达100%。全市清理出65个历史遗留项目(本次专项行动33个),已解决65个项目,化解率100%。完成市级平台升级改造,实现与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不动产权籍平台、城乡一体化登记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联通。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及“交地即交证”模式,临翔区已实现2个小区“交房即交证”、2个项目“交地即交证”。落实惠企政策,设立企业专窗,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截至目前共减免不动产登记费186.4435万元。
三是有效提升矿业权联勘联审效率,优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查工作流程,部门审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政府审核时限原则上5个工作日完成。有效提升了矿业权联勘联审效率,优化办事程序。
(三)加强法治监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0个。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博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完善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年内对招标合同、采购文件、信息公开事项等进行审核,共出具法律顾问意见30份。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完成2022年“双随机”抽查计划1个。四是坚持严格执法行为。积极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执法证持有人数27人,组织未持证人员59人参加考试。年内市级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共31卷,评查结果优秀案卷8卷,合格案卷23卷。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职能、执法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及时发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138条。六是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2017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高位推动,以卫片执法为抓手,合力推进各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新态势逐步形成,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初步显现,不敢违、不能违的社会氛围逐步营造。全市2017年例行督察156个“挂账”问题已整改到位95个,整改率61%;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中2018年土地卫片执法不严43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19个,整改率74%;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24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1个,整改率37%;全市共有“两违”问题4211宗(其中公职人员“两违”涉及68宗),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年内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34次(其中本月28次),投入人员2688人次(其中本月91人次),关闭非法采砂场、矿山33个,查获、拆解、没收非法采砂船3艘。七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应对行政诉讼,及时接收法院开庭传票等各类司法文书,并按要求充分准备、提交答复书及答辩状等材料。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起,没有被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发生;共受理信访件34件,已办结30件,正在办理4件。八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年内没有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限制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自然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落实“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21”世界森林日、“4·22”世界地球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5.30至6.30)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通过集中学习、集中宣传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法律法规,项目选址用地政策规范等内容,以违法违规建设处置案例为教材提高宣传效应。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一法一条例学法考试,举行万人签名活动,激励广大干部和群众当好耕地保护宣传使者、节约集约用地践行者、严守耕地红线捍卫者,共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10万多份。四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通过“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发布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有待完善。部分行政执法案卷仍存在程序瑕疵,文书规范和归档整理方面有待加强。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力度有待强化。我局在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相对薄弱。
(三)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有待加大。由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工作的创新性不足,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积极性,因此,社会公众对我局的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度不够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政治、处处讲法治,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学法,全年学法10多期。切实加强法治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选优配强法制机构人员,保障法治工作经费,坚持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共发展。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局面。继续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讲座,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落实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以案说法。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不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二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在确保“应考尽考”的基础上,切实提高考试合格率。三是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四)强化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动态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加大力度“销号”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历年督查巡视、审计以及其他督查发现问题。
(六)加强法治宣传,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局网站和公众号为依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以“6·25”土地日、“8·19”测绘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入点,灵活运用微博、微信、局信息公开专栏等更多的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扩大影响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实。进行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的宣传教育,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不断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