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召开党组会20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11次,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5期。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法治建设专题3期,在局微信工作群发布法治学习小课堂40期。
二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临沧市自然资源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临沧市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通过创新法治学习方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3次180人次。
三是落实好“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势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利用“3·21”世界森林日、“4·15”国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适时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发布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今年6月25日第33个全国土地日期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掀起土地日宣传热潮,唱响临沧大地耕地保护之歌,营造了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的良好氛围。市、区自然资源局联合临翔区委、区政府举行“普法强基补短板”暨第3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自然资源普法队员向市民详细讲解耕地保护政策,发放主题宣传资料,在广场大屏播放主题宣传片。年内完成《保护耕地 临沧在行动》《知耕知地》等2部耕地保护宣传片的制作;在全市域设置了电视开机宣传广告,向市民宣传耕地保护知识和耕地保护宣传标语;编发多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宣传山歌对子,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启用了耕地保护宣传的手机视频彩铃。
(二)坚持依法行政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1.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
一是加快推动“放管服”改革。及时清理权责清单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在网上及时公布我局权责清单,公示办理的程序、标准和办理流程等。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持续推广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全市累计办结网上业务3502件,其中涉税业务188件。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管理、税务系统平台协同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结84件。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及“交地即交证”模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行政审批的机构同时履行监管职责。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年内制定并完成双随机抽查计划4个。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执法、督察统筹联动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合力。对涉及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资金分配使用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年内轮岗科室干部3名。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年内无自然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网上公布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相关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年内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完成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踏勘论证18个,审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1件4073.49亩。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件83件8301.672亩;审查通过供地方案97宗、面积3598.4655亩,供应土地155宗8433.83亩,出让收益99738.412万元;完成矿业权审批登记32个,应公示矿业权公示率100%,共开展联勘联审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矿业权56个,完成采矿权出让评估2宗,确认出让收益327.04万元。在重大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应诉、信访案件复查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作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共出具法律顾问意见35件。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334条,网站专栏207条、微信公众号127条;土地市场47条、矿业权市场发布48条、通知公告48条、工作动态41条,政策解读5个,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用地报批51个、征地信息51条。未发生因严重表述错误被通报和失泄密事件。
三是运用法治手段应对突发事件。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提升防御工程标准。做细做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围绕日常地灾隐患“三查”、工程领域、校园及其周边、易爆物储存库等4个方面开展了巡查排查。全年完工地灾治理项目13个(其中大型以上5个),组织验收项目21个,累计完成监测预警项目建设487处(年内130处),设备在线率保持在97%以上。全面加强汛前汛中巡查和监测预警,成功避让2起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年内共发生灾情3起、险情15起,未造成人员死亡;强化信访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着力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年内共受理信访件72件,已办结67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年内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按要求录入执法信息公示系统,录入执法信息42条;开展2023年度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不存在不合格案卷。组织开展行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年内全局持证人数82人,全局持证率达92%;7月中旬举办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执法监察业务专题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力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无证开采等行为。累计整改历年督察反馈问题1036个,其中: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85个,已整改到位765个,整改率97%,整改率排名全省第6位;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1个整改到位1个,整改率100%,整改率排名全省第1位; 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49个,已整改到位200个,整改率80%,整改率排名全省第4位(图斑数372个,已整改272个,整改率73.12%,排名全省第4位);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48个,已整改到位32个,整改率67%,整改率全省排名第8位;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48个,已整改到位38个,整改率79%,排名全省第6位。2021年矿产资源督察发现问题17个已整改到位15个,整改率88%;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完成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行动。抓实2023年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截至12月25日,全市违法占耕面积276.54亩、占耕比例14.86%,低于国家问责标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总体意识还不够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
二是执法监督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执法行为还存在着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建设队伍力量薄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规工作人员少、专业力量不足的难题一直存在,还没有形成与法治建设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局面。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并贯彻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继续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全面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继续落实好“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
三是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自然资源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推行开门办公,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和有力推进政务公开。
四是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从抓日常巡查入手,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以抓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企业和群众权益,持续优化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