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加挂临沧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临沧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办公室牌子)
(一)负责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技术政策,指导全市工程建设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指导研究性课题开展;承担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技术支持工作。
(三)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负责全市建筑科技的引进试点和总结推广、科技技术培训。
(四)负责工程报建的抗震、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编报、建设、管理等工作,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承担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完成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临沧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与定额的调查、研究及宣传贯彻,为工程建设标准与定额提供技术测定、经济指数指标、工程建设材料设备数据收集整理、工程造价指数测算服务。
(五)完成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临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承担市本级辖区内建设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辖区内建设工程(含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申报及报监备案,编制受监工程监督计划并参加监督活动。
(三)指导市本级辖区内建设工程(含人防工程)实体质量、防护设备质量、工程资料及受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指导辖区内受监建设工程(含人防工程)做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四)负责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五)完成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