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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
预算公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事项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统一行使沧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等4个内设机构,下设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及申报工作,确保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以上。二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力度。降低扬尘面源污染、严控露天焚烧和压实禁烧责任,着力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重点加强工业、机动车、扬尘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国控、省控断面,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三是地表水、饮用水、空气质量等常规性监测按上级要求有序开展,全县环境监测工作有序推进,按季度完成监测数据录入并逐级上报,确保完成全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任务。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的用地调查、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现状。五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六是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支持,用于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生态文明创建、生态环监测站化验楼建设等,切实提高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5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52,936.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52,936.2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32,269.43元对比,增加1,420,666.85元,增加69.91%,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实有人数增加2人,所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363,436.28元,比上年1,852,269.43元,增加511,166.85元,增加27.6%;项目支出1,089,500元,比上年180,000元增加909,500元,增加505.28%。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52,936.28元,其中:本年收入3,452,936.2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52,936.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32,269.43元对比,增加1,420,666.85元,增加69.91%,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实有人数增加2人,所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363,436.28元,比上年1,852,269.43元增加511,166.85元,增加27.6%;项目支出1,089,500元,比上年180,000元增加909,500元,增加505.28%。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52,936.2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52,936.28元,其中:基本支出2,363,436.28元,与上年1,852,269.43元对比,增加511,166.85元,增加27.6%,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实有人数增加2人,所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89,500元,与上年180,000元对比,增加909,500元,增加505.28%,主要原因分析: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723.36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7,723.36元。其中: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5,160.8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562.56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178,925.75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925.75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7,158.7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6,431.4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0,065.4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70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2,886,033.25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796,533.25元;21103污染防治889,500元;21111污染减排2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1,796,533.25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89,500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150,253.92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150,253.92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50,253.9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2,363,436.28元,项目支出1,089,5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2,175,786.82元(其中:基本支出2,175,786.8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497,676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230,100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267,576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462,684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353,544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109,14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163,175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75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522,456元(其中:基本支出522,456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562.56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62.56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590.27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57,158.78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76,431.49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065.48元(其中:基本支出40,065.48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23.59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3.59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150,253.92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53.92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23,588.66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88.66元,项目支出1,079,9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93,264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2元,项目支出66,932元)。
印刷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水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元)。
电费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元)。
离退休办公经费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1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00元,项目支出5,000元)。
差旅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40,000元)。
会议费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元)。
公务接待费41,468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8.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委托业务费889,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89,500元)。
工会经费9,953.52元(其中:基本支出9,953.52元,项目支出0元)。
劳务费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7,735.14元(其中:基本支出7,735.14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68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26,468元)。
其他交通费用5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800元,项目支出3,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60.8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0.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43,960.8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0.8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6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设备购置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6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0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068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2,936元,较上年85,500元减少2,564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468元,较上年42,750元减少1,282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52次,共计预算接待653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468元,较上年42,750元减少1,282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68元,较上年42,750元减少1,282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共申报项目2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089,500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089,500元,编制绩效目标2个。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21103污染防治889,500元,用于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完成《临沧市沧源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2)完成《临沧市沧源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3)完成《临沧市沧源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
2.21111污染减排2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下一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688.66元,与上年135,896.72元对比,增加7,791.94元,增加5.73%,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实有人数增加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资产总额3,380,469.92元,其中,流动资产1,692,302.92元,固定资产原值2,632,883.02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11,472.98元,固定资产净值1,421,410.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66,756.9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3,760,971.2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0,501.29元,减少10.12%,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4,642.1元,减少3.7%,减少的原因是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流动资产减少592,616.15元,减少25.93%,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资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
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按计划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
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
(一)立项依据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20〕8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对临沧市沧源自治县重点区域(指在产涉重企业、历史遗留涉重企业及尾矿库、渣场下游涉及灌溉的农用地,班老乡南衣河流域农用地),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并提出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意见。
(四)项目实施内容
调查沧源佤族自治县班老乡南衣河流域下班老村(12.0亩)、上班老村(1280亩)、新寨村(126.0亩)农业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通过初步调查了解项目调查区域内作物种植情况、地质土壤概况以及调查区域农用地污染历史原因等;详细调查阶段通过土壤取样监测判别调查范围内农用地主要污染物的情况,调查项目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特征及污染因子,筛选评估关注污染物,分析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以及空间分布特征;调查区域土壤的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和污染深度,通过调查结果编制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为后续调查区域农用地的管理开发提供依据。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889,5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22年3月底完成项目调查报告评审,2022年4月项目竣工。
(七)项目实施成效
对临沧市沧源自治县重点区域班老乡南衣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进行调查,明确超标区域,污染物超标倍数、污染物因子、污染深度等相关信息,并编制沧源县农业用地污染土壤调查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为后期农业用地的开发管理以及土壤修复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0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1810042642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