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5 15:32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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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统一行使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多措并举,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为云县辖区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2022年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9.76%;2022年过境河流澜沧江水质状况为优,达II类水质标准以上;辖区内罗闸河水质状况为优,达Ⅲ类水质标准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良好,达优率100%,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全县土壤污染得到了有效管控,2022年期间云县辖区内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以及因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三转”意识逐步形成,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得到不断激发。全面完成云县“三办”整合工作。按照市局要求,云县分局积极主动对接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公室、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整合工作,迈出了云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关键一步,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得到进一步激发。

3.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抓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4.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行动为契机,通过积极采取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抓好城市扬尘和油烟管控、秸秆禁烧、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有力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草拟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及时制定并印发《云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执法行动方案》《云县2021—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关于加强云县县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管控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云县砖瓦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配合住建、交通、城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排放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等领域的监管;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制度印发了《云县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关于严禁秸秆焚烧的通告》,并通过网站发布、村组场所粘贴、现场宣传等方式,对禁止焚烧秸秆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行动,检查建筑施工工地87家次,检查餐饮行业750家次,检查工业企业68家次及时制止秸秆焚烧点119个,确保了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达99.68%。

5.积极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6.全力做好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临沧市开展督察期间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3.污染防治股、4.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42181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1814.31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01702.32元,增长281.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01702.32元,增长281.29%;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8月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招录8人。2.返还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和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3.新增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421814.31元。其中:基本支出3706241.54元,占总支出的27.61%;项目支出9715572.77元,占总支出的72.39%;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97618.63元,增长167.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6129.55元,增长10.96%;项目支出增加8031489.08元,增长476.9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8月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招录8人,基本支出增加。2.返还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和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项目支出增加。3.新增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6241.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20294.68元,占基本支出的9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5946.86元,占基本支出的7.72%。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22153.3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15572.7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31472.77元,同比增长476.90%,无基本建设项目类别的支出。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2110301 大气支出29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出。

2.2110302水体支出5399988.77元,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

3.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156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支出。

4.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199984.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1814.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445702.32元,增长169.72%,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8月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招录8人,2.返还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和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3.新增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40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528.2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4377.7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03元。2080801 死亡抚恤10296.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144.13元,同比下降2.29%。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比上年度减少。

2.卫生健康(类)支出2688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9332.93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65598.3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6927.67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42.0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124.74元,同比增长24.06%。主要原因2022年8月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招录8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253669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1%。主要用于2110101 行政运行2821118.55元,2110301大气2900000.00元,2110302 水体5399988.77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15600.00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99984.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35564.71元,同比增长198.41%。主要原因大气、水体、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89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68917.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157.00元,同比增长32.63%。主要原因2022年8月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招录8人。

除上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节能环保(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持平。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因上年度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所以没有与上年对比数。未购置公务用车,上年度也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所有没有与上年度对比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一年度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加。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审批,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297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946.86元,比上年增加25985.92元,增长1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8月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招录8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资产总额3272761.71元,其中,流动资产3231873.54元,固定资产40888.17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7937.72元,同比增长19.23%,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45549.68元,增长20.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入监测站站点改造经费,故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增加。固定资产无增减,所以没有与上年度对比数。本单位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68.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购买因工作需要采购的文件柜、复印纸。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年初制定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指标明确。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501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092412103650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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