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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
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统一行使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源头防控,通过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控、秸秆禁烧管控、道路施工扬尘管控、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采石场和碎石场完善喷淋降尘、开展烟花爆竹限售禁燃行动等措施。组织开展双江自治县主城区秸秆焚烧监控项目建设,投入项目预算118.02元,项目已完成前期招投标及合同签订,10个监控点位已经安装完成4个(沙河乡忙开村,农场十队,勐勐镇忙乐村,勐勐镇下忙乐),剩余点位预计在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安装,并进行调测检查,为现阶段秸秆、荒草焚烧预警提供及时有效的预警预防,提升主城区露天秸秆禁烧的综合监管能力。开展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OBD)安装工作。制定印发《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关于禁止在划定禁烧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落实各部门职责,抓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2022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1%,污染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8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5微克/立方米。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重点涉水排放企业监督管理,强化断面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管控,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湖清“四乱”、鱼塘尾水治理等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组织涉水项目申报。2022年,双江自治县小黑江检查站、南宋2个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为100%、纸厂大桥1个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为100%,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均为0,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项目选址用地审查,推进双江县重点区域(银产河、勐勐河流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现已完成现场采样等外业工作,正在开展土壤化验等内业工作,预计2023年3月出具调查成果。四是有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研究制发《双江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的指导意见》《双江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组织各乡镇完成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填报,积极申报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广村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双江自治县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2个行政村,治理率42.67%,完成收集处理行政村(社区)3个(新村社区、公很社区、允甸社区),收集处理率4%。五是扎实抓好固体废物管理。大力开展辖区内各类废矿物油产生企业排查,共计排查汽修厂30个,电力行业8家,采矿企业3家(已停产),制糖企业1家,针对排查发现的危废暂存间设置、使用不规范,废机油收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对辖区内182家废矿物油产生企业分8批次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提示书。六是扎实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9号)要求,督促辖区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完成新增从业人员自主考核工作。完成辖区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做好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延续、变更、申报等咨询与初审服务保障。
2.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历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转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狠抓历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下发《双江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双江自治县涉及2016年、2017年、2021年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58个问题,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投诉件3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5项(其中:彻底整改43项,完成整改但需长期坚持12项),正在整改3项,信访举报投诉件均已办结;县级部门完成自查自验55项,县级自查自验55项。二是全面加快推动历次督察、巡视、检查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制定印发《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开展十一项整治行动,建立调度机制,确保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三是提高站位,全力迎接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积极请示汇报,精心做好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协作机制,认真准备档案资料,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3.强化监督执法,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一是聚焦执法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70余人次,排查各类行业企业300余家次;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9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件;违法行为类别主要为违反水污染防治类3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类3件、违反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类3件;9起案件均为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案件100%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入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开展排污许可专项行动,检查持证企业44家。三是加大医疗机构环境监管,保障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对乡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转移情况、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废弃口罩收集处置情况等实施现场督查,对重点人群隔离观察点、隔离酒店开展医疗废物防控措施现场检查,确保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安全。四是着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执法行动。为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提升,确保完成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任务,出动执法力量,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制止秸秆禁烧点源100个、建筑施工工地122个、道路施工工地83个、工业企业309个。办理当场处罚案件一件,处罚金额为50元。五是切实抓好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2022年1至11月,共受理12369热线、微信举报、来访等有效环境信访案件38件,办结38件,办结率100%。
4.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站软硬件设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将提升监测队伍的专业技能这一“软件”和完善实验室设备这一“硬件”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成550㎡监测站办公楼改造装修,其中实验室用房367㎡,办公用房183㎡。实验室水、电、台面等设施已搭建完成,污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建设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已全部到位并完成安装和交接程序,完成部分实验室药品试剂采购及入库,正在办理购买证。完成《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制定并发布实施,定期组织监测人员学习。采取统一跟班轮训、专项培训等方式,组织监测站人员培训和考证,第一批2人已完成学习培训,2名监测员持有噪声监测资格证。
5.聚焦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高度重视,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调整充实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机构人员配置,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增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办”),办公室下设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实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把准入关。截至目前,未准予任何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入双,全年共办理符合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环评初审10个、登记备案70个、竣工环保验收备案3个。三是加强环境法制宣教。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3000余份,生态环保宣传资料2600余册,发放环保布袋1700多份、太阳帽50顶。四是抓好项目资金申报及验收工作。积极储备申报项目资金,共有6个项目完成可研及申报入库工作。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了沙河乡忙开村那落组、邦木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市级终验程序并通过了市级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所属单位2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与上年对比,在职人员新增2人,其中:调出1人,新招录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983,054.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3,054.66元,占总收入的66.2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3.7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56,278.02元,增长29.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278.02元,增长3.53%;其他收入增加1,221,000元,增长152.82%。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政实拨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184,035.56元。其中:基本支出3,763,054.66元,占总支出的60.85%;项目支出2,420,980.90元,占总支出的39.15%;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08,611.92元,增长41.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278.02元,增长3.16%;项目支出增加1,693,333.90元,增长232.7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二是生态环境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3,054.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09,220.88元,占基本支出的9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833.78元,占基本支出的6.75%。
与上年相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11.52元,增长3.16%。主要原因分析: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监测工作业务量增加。
2022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0,368.84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0,980.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93,380.9元,同比增长2.3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无。
其中:2111101行政运行-县财政实拨疫情防控经费支出96,147元;
2110302水体-县财政实拨全县生活污水治理状况详查及培训经费支出20,000元;
2110307土壤-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支出1,255,000元;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市局实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出60,394元;
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县财政实拨综合监测(监督性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经费支出287,700元、县财政实拨生态环境监测站站点改造经费支出200,000元、市局实拨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改造装修补助支出200,000元;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市级年初预算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经费支出200,000元、县财政实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经费支出101,739.9元。
与上年相比,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1,693,333.9元,增长232.7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二是生态环境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3,054.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09%。
与上年相比增加135,278.02元,增长3.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二是生态环境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208.00元。其中: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5,208.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208.00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27,119.68元,同比增长9.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变化。
2.卫生健康(类)支出252,14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210卫生健康支出252,140.94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2,140.9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7,019.3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4,403.5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276.1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42.00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1,385.66元,同比下降0.5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变化。
3.节能环保(类)支出3,100,72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4%。主要用于211节能环保支出3,100,725.72元。其中: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900,725.72元(2110101行政运行2,900,725.72元);21111污染减排200,000.00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00,000.00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62,800.00元,同比增长2.07%,主要原因分析: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监测工作业务量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4,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221住房保障支出284,980.00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284,98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84,980.00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46,744.00元,同比增长19.6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变化。
除上述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元,支出决算为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元,支出决算为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000元,年初预算数为2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00元,年初预算数为2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00元,下降1.84%。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元,下降3.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精神,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本年度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接待人次294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833.78元,比上年增加5,896.78元,增长2.38%,主要原因分析: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监测工作业务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资产总额2,877,521.66元,其中,流动资产250,454.86元,固定资产2,527,066.80元,无形资产1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同比减少252,759.81万元,减少8.07%,其中固定资产同比增长94,000.00万元,增长3.86%。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房屋出租的情况。(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0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2022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00,000.00元,共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00,000.00元,支出200,000.00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801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190923110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