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6-24 15:55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参与审核各类专业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责任。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医疗废物和全县工业污染源等各类污染治理(处置)设施的营运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以及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为:局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污染防治股、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污染防治股、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云县环境污染纠纷。

  3.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落实,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中央和省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有人员调动及退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63万元(本级财力368.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有人员调动及退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8.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有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节能环保项目拨款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1万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45万元;20808抚恤支出2.06万元。其中: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23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06万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3.18万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5万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264.27万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4.27万元。

  4.211住房保障支出19.67万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9.6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8.63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7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9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4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1万元,项目支出户0万元)。

  绩效工资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1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

  印刷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会议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培训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劳务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工会经费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1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0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预算项目经费20万元共1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11污染减排20万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云县2020年度环境监察工作: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对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辖区内省、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全县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工作,以及放射线和辐射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的环境信访工作,组织调查并参与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协助参与做好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和省、市环境监察总(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有人员调动及退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云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7〕100号等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好云县2020年度环境监察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云县2020年度环境监察工作: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对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辖区内省、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全县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工作,以及放射线和辐射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的环境信访工作,组织调查并参与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协助参与做好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和省、市环境监察总(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内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开展好云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内,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开展好云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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