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18 09:32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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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0-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统一行使沧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完成涉气企业“散乱污”整治工作,对我县涉及7家“散乱污”企业完成全面整治。

  2.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工作。二是完成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完成县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形成农村黑臭水体清单。

  3.积极稳步开展土壤防治工作。一是完成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二是完成尾矿库污染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完成涉镉企业整改工作。

  4.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结合全县各项监测报告的数据,认真在考核软件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录入,并向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逐级上报监测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3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4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25万元,占总收入的76.86%;其他收入126.24万元,占总收入的23.14%。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45.49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1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9万元,占总支出的76.76%;项目支出73.74万元,占总支出的23.24%。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17.23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4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43.49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2万元;卫生健康支17.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0.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8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7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73.74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支出43.74万元,主要用于对临沧市沧源自治县重点区域(指在产涉重企业、历史遗留涉重企业及尾矿库、渣场下游涉及灌溉的农用地,班老乡南衣河流域农用地),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并提出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意见。

  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沧源县2020年度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对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辖区内省、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全县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工作,以及放射线和辐射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分局受理的环境信访工作,组织调查并参与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协助参与做好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承办本分局和省、市环境监察总(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省级生态文明创建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4.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5.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2110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90.6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7.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3.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8.2111102 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进度监察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

  9.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13.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17.23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1%。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2.99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与上年对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02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0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与上年对比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7.88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23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1%。与上年对比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30.11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211节能环保支出230.1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66.37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3.74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与上年对比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98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逐年递减“三公”经费预算数,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万元,增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5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8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指导工作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产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2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17.52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资产总额376.09元,其中,流动资产228.49元,固定资产147.6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376.09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6.09

228.49

147.6

134.58

0

0

13.0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8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145.8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上年无数据,所以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增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63.74万元,共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00万元,支出 63.74万元,支出率31.87%,按项目进度拨款。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款,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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