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 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统一行使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以及双江分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双江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老干部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及涉外方面的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方面工作。
2.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负责分局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分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以及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污染防治股。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环境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总量减排控制、清洁发展机制及各类规划、计划编制、审定工作。承担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各类污染防治及污染防治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参与排污许可证审核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4.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负责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落实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事务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等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和地表水水质100%达标。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动态,适时启动大气污染应急响应,严格控制工业排放、施工排放和道路运输排放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大气污染,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97.2%以上。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高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
2.加快推进未完成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双江自治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文件要求,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档案、目录清楚、内容详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事项。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三同时”、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坚持“双随机”抽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确保工业企业监管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加大噪声扰民问题及“散乱污”的监管力度。做好环境信访查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打击力度,加强司法联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5.加强生态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争取本县环境监测基本硬件设施和应急装备达到全国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西部地区三类标准,提升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6.配合省、市做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和队伍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正确对待机构改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整,确保改革过程中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思想不乱;严明纪律规矩,坚守纪律红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严守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度,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强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7.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加大环保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8.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抓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做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1人,行政编制8人(含机关工勤1人),参公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65,406.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65,406.0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3,079.8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薪资调整;二是项目资金缩减。其中:基本支出3,385,406.06元,比上年减少223,079.89元,下降6.18%;项目支出180,0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65,406.06元,其中:本年收入3,565,406.0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65,406.06元(本级财力3,565,406.0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3,079.8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薪资调整;二是项目资金缩减。其中:基本支出3,385,406.06元,比上年减少223,079.89元,下降6.18%。项目支出180,0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65,406.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65,406.06元,其中:
基本支出3,385,406.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3,079.89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薪资调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5,469.06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比上年减少115,030.94元,下降3.53%;商品和服务支出239,937.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9%,比上年减少20,863.00元,下降8%。
项目支出1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落实中央、省关于政府部门“过紧日子”的精神,对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规模进行压缩、结构进行优化,压缩比例:原申报总额的1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476.48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1,476.48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44,992.64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0,402.14元;事业单位医疗67,934.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901.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54.00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2,836,862.38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656,862.38元;21111污染减排18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2,656,862.38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8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12,074.56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3,385,406.06元,项目支出180,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145,469.06元(其中:基本支出3,145,469.0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707,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7,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1,019,0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016.00
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351,3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1,393.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330,6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0,672.00
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1,476.48元(其中:基本支出271,476.48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336.80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36.80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901.84元(其中:基本支出50,901.84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98.38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8.38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212,074.56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74.56
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9,937.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37.00元,项目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100,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0.00元,项目支出65,800.00元)。
印刷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水费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元)。
电费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00.00元)。
邮电费3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5,000.00元)。
差旅费49,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4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23,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劳务费2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工会经费14,1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8.00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10,9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9.00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15,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资本性支出15,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9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设备购置15,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9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900.00元,较上年减少1,100.00元,下降3.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900.00元,较上年减少1,100.00元,下降5.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50次,共计预算接待24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预算项目经费180,000.00元,共1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21111污染减排18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部门2021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预算;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预算;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预算;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预算;6.新增资产配置表:无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4,13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863.00元,下降33.6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上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控制开支,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名称:(双江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18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按计划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